第一章(第5/6页)

“说得对。”邦说道。他一边说着,一边狠劲晃头,不想让我和敏看到他眼里的泪水。“别这么悲悲戚戚。来,为希望干杯。我们会很快夺回自己的国家,对吧?”说这话时,邦望着我。我并不羞于遮掩泪水。我没有亲兄弟,即便有,这两个男人也肯定亲过他们,因为我们志趣相投,自愿走到了一起。我举起啤酒杯。“为回归干杯。”我说道,“为天长地久的兄弟情谊干杯。”随即,我们一饮而尽,又大呼上酒,勾肩搭背,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都兄弟情深,和着音乐,忘情唱着。演奏音乐的是啤酒屋另一头的双人组合。长发的吉他手为逃避兵役,过去十年,白天躲在酒屋老板的房里,夜里才敢出来,因此肤色灰白,一脸病态。他的搭档女歌手同样留着长发,嗓音动听,穿条颜色如处女脸颊般晕红的丝质奥黛(11)。奥黛将她纤细身体勒得凹凸有型。她唱的是深受越南人喜爱的郑公山的歌曲。就连南越空降兵也爱听。明天,我要远行,亲爱的——歌声飘漾,盖过嘈杂人声与淅沥雨声。别忘了在家将我呼唤,唤我回到家乡——我心在颤抖。有的民族听从号角召唤,投入战斗。我们不是这样的民族,绝对不是。我们是亚洲大陆的意大利人,召唤我们投入战斗的可是情歌。

明天,我要远行,亲爱的。城市的夜色不再斑斓……邦要是知道,此次一别,数年或许一辈子都见不到敏了,恐怕抵死不会登机。自中学起,我们三人将自己想象成三个火枪手,按照“我为大家,大家为我”原则行事。敏向我们推荐了大仲马的书。推荐理由:其一,大仲马是伟大小说家;其二,流有四分之一黑人的血;其三,鄙视他血统的法国人也殖民过我们。凭此三条,大仲马可以做我们三人的榜样。敏酷爱读书,擅长讲故事,若生活在和平年代,很可能成为我们中学里的文学教师。他曾将厄尔斯坦利·加德纳著的佩里·梅森探案集中的三本译成了越语,此外,用笔名写了一本左拉风格小说,不过,这本小说可以忽略不提。他从未去过美国,却一直研究这个国家。邦也没有去过美国。此刻,邦又在大呼上啤酒,接着问道,美国有没有啤酒屋。“他们有酒吧,有超市,永远不缺啤酒。”我答道。“但他们那里有唱这些歌的漂亮女人吗?”他继续问。我给他倒满酒,答道:“他们那里有漂亮女人,不过,那些女人不唱这种歌。”

吉他手开始弹奏另一首歌曲。“那边的女人还真唱这种歌。”敏说道。双人组合换的是披头士乐队的《昨日重现》。我们三人也跟着哼唱。唱着唱着,我的眼睛湿润了。假如一个人命里不遇到战争,假如官员不外强中干、贪腐成性,假如一个人的祖国没有贫弱到只能靠美国点滴输液式的援助才得以苟延残喘,生活会是什么光景?整个啤酒屋,除了我的两个兄弟,其他年轻军人对于我都是陌生人。然而,坦白说,我同情他们。他们清楚,过不了几天,或战死,或受伤,或被俘,或受辱,或遭弃,或被遗忘,因此,感到无助,只能听天由命。他们是我的敌人,但名义上,也是我同一阵营的战友。他们爱的西贡即将陷落但我爱的西贡即将被解放。对于他们来说等于世界末日,但在我眼里,不过物换星移罢了。既如此,足足两分钟,所有人只管尽情唱歌,只缅怀过往而不去管什么将来:像仰泳的人,看到的是游过的路,哪管前方是飞流直下的瀑布。

离开啤酒屋时,雨终于停了。啤酒屋的出口是一条幽深小巷。小巷两边的屋檐滴着水,巷道里潮湿沁凉。我们三人站在巷口,抽着最后一支烟。就在这时,三个血管灌满酒精的海军陆战队军官,像从黑暗的阴道里冒出来,踉跄着出现在我们眼前。美丽的西贡!他们唱着歌。啊,西贡!啊,西贡!不过傍晚六点,他们已酩酊大醉,作训服上满是啤酒印渍。每个人斜挎一支M16,腰间扎眼地挂有一对睾丸似的多余东西,细看,原来是卡在腰带两边的两枚手雷。和我们一样,他们穿美国生产的军装,戴美国生产的钢盔,持美国生产的武器。但是,没人会当他们是美国军人。这从他们被敲扁的钢盔便可知道。这种照美国人脑袋尺寸制作的钢制水壶似的头盔,戴在哪个越南人脑袋上都过大。走在最前头的家伙,钢盔罩住大半个头,盔边扣在鼻梁上面,晃着脑袋撞到我。他立刻骂将起来,边骂边将钢盔往上顶。我这才发现,他眼神涣散,在拼命聚焦。“嘿!”他喷出一股难闻的气味,说话了。他的南部口音太重,我好不容易才听明白他说些什么。“什么玩意?警察?怎么对待你面前真正的军人?”

敏冲他一弹烟灰。“这位警察是上尉。还不给你的上司敬礼,中尉。”

第二个家伙,也是中尉,说道:“你要这么说,少校,——”第三个,还是中尉,抢过话去:“什么少校、中校、将军,全他妈见鬼去吧。总统跑了。将军——呸!跟烟似的,也跑得无影无踪。哪回他们不是这样,保自己鸟命要紧。结果呢?掩护撤退让我们来干。哪回我们不是这样。”“什么撤退?”第二个家伙说道,“退到哪去?”第三个家伙应和道:“我们死定了。”“不死也跟死差不多。”第一个家伙说道,“我们要做的还不就是去死。”

我扔掉烟蒂。“你们还没死,该回到岗位上去。”

第一个家伙往前上了一步,鼻子几乎碰到我的鼻子,再次瞪着我。“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你冒犯上司了,中尉!”邦呵斥道。

“我来告诉你你是个什么东西。”这个家伙拿手指戳着我的胸脯。

“你还是闭嘴的好。”我警告道。

“杂种!”他大吼一声。他的两个同伴大笑起来,唱和道:“杂种!”

我拔出左轮手枪,将枪管抵住第一个家伙的眉心。他身后的两个同伴惊得抓住步枪,却没敢继续下一个动作。他们醉了,但还没醉到以为比我两个清醒的兄弟出枪更快。

“你醉了,是吧,中尉?”我声音禁不住发颤。

“是的。”这个家伙答道,“长官。”

“如果这样,我不杀你。”

就在这时,一声爆炸传来,这让我从紧张对峙中解脱出来。我们六个人全都将头转向爆炸传来的方向。很快,从西北方向,又传来一阵阵爆炸声。“是机场那边。”邦判断道,“是五百磅当量炸弹。”后来证明,他的判断完全正确。从我们所在位置,起先看不到什么,过了一会,才见黑烟翻腾着冲向天空。紧接着,从市中心到机场,枪声大作。嗒嗒嗒,是轻武器;亢亢亢,是重武器;橙色曳光弹旋转着连续蹿向空中。两旁的居民听到枪炮声都聚在窗前或门口观望。我将左轮手枪插回枪套。三个海军陆战队中尉,见兀地冒出诸多居民,酒顿时醒了大半,不再说话,爬上吉普车疾驰而去。他们驾车东拐西转,超过几辆电单车,驶到十字路口,吱地刹住,拎着M16从车上翻下来。爆炸声不绝于耳,平民越聚越多。三个家伙站在一杆路灯下。灯光颜色犹如黄疸。他们狠狠瞪着我们这个方向,我的脉搏因此陡然加快。不过,他们只是朝天举枪,嚎叫着,不停射击,直到打光弹夹。我的心脏怦怦剧跳,汗顺着脊背往下直淌。为了不让敏和邦看出我的紧张,我脸上仍挂着笑,又点上了一支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