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 30(第2/4页)
他这种情绪最是愚蠢又讨人厌——那双白皙的手会做出奇怪的小手势,笑声太尖,动作太秀气,和他高头大马的身形很不相称。有过多次经验的史蒂芬最怕他这种情绪,几乎带有一种侵略性,好像小孩子在圣诞宴会上炫耀,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东西全塞给她。
她尖声说道:“你等一下,我摇铃叫女仆来。”但布洛凯已经入侵了厨房。
她尾随在后,看见厨子一脸被冒犯的不快。
“我要很多很多盘子。”他大声地说。不幸的是,他一眼瞥见了女仆刚从洗衣房拿回来的干净衣物。
“布洛凯,你到底在做什么?”
此时他已戴上饰边华丽的女仆帽,正忙着穿上她的小围裙。他停顿片刻。“我看起来如何?多么完美可爱的围裙啊!”
女仆咯咯发笑,史蒂芬也笑起来。强纳森·布洛凯最糟的就是这点,他能让你情不自禁地发笑——尽管你百般不认同,却还是会笑。
他带来的食物组合怪异到了极点:龙虾、焦糖、鹅肝酱、橄榄、一罐种类繁多的饼干和一块气味冲天的卡蒙贝尔奶酪。还有一瓶罗斯牌莱姆汁和一瓶现成的鸡尾酒。他开始将食物包装一一打开,一面嚷嚷着要盘子和开胃菜用的碟子,过程中翻洒出不少龙虾色拉,把桌子搞得一团乱。
他嘴里骂个不停:“该死的东西,实在可恶到了极点!把我的手套毁了不说,你看看这桌子!”厨子沉着脸默默地收拾残局。这场灾难似乎浇熄了他的热情,只见他叹了口气,脱去帽子与围裙。“谁来开一下这罐橄榄好吗?还有鸡尾酒呢?喏,史蒂芬,你来处理奶酪,它好像很害羞,在盒子里黏得紧紧的不肯出来。”到头来只好由史蒂芬和厨子料理一切,布洛凯则坐在地板上,荒谬地发号施令。
· 3 ·
晚餐大半都是布洛凯吃的,史蒂芬过度劳累不觉得饿,而消化已大不如前的扑通,也只能勉强吃一块薄薄的炸肉片。但布洛凯则是大吃特吃,边吃还边赞美自己和他带来的食物。“看我多厉害,能发现这道鹅肝酱,不过我倒是替那些鹅很难过。史蒂芬,你不会吗?可是它又偏偏这么好吃……真希望我能了解这种复杂情绪的深奥意涵!”他说着往侧边挖了一匙,那部分的松露似乎最多。
偶尔他会暂停下来,抽一根他喜爱的那种劣质小香烟。这种烟的烟草是黑的,卷烟纸是黄的,据布洛凯说是来自一座荒僻岛屿,在那儿每年都有大批居民死于黄热病。他喝了许多罗斯牌莱姆汁,因为这种粗制的浓烟总是让他口渴。威士忌会冲昏头,葡萄酒会伤肝,所以基本上他会被迫节制,但等他一回到家,却会给自己煮一壶和香烟一样黑得险恶的咖啡来喝。没多久,饱餐一顿的他叹了口气:“好啦,两位,我吃饱了。我们到书房去吧。”
离开餐桌时,他抓起什锦饼干和焦糖糖果,因为他热爱甜食。他经常到庞德街买糖果,作为排遣寂寥的时候吃。
到了书房,他一屁股坐到长沙发上。“亲爱的扑通,你不介意我把脚跷起来吧?都是我那个新找的靴匠,害我的右小趾起水疱。真是太令人伤心了。这么漂亮的脚趾头。”他喃喃说道,“这么完美……一点瑕疵也没有呢!”
此话一毕,他似乎再无心开口。他用软垫给自己围了个窝,边抽烟边啃什锦饼干,还一面在罐子里翻找他喜爱的口味。不过他的目光总是不断飘向史蒂芬,带着困惑又十分忧心的神色。
最后她说了:“怎么回事?布洛凯,我的领带歪了吗?”
“不,不是你的领带,是其他事情。”他忽然直起身子,“我来就是为了这件事,还是赶紧说出来好了!”
“你就说吧,布洛凯。”
“我要是实话实说,你会不会恨我?”
“当然不会。为什么要恨你?”
“那就好,是这样的。”这时候他的声音变得好严肃,扑通不由得放下手上的刺绣,“你,史蒂芬·戈登,你听我说。你这次的新书实在糟糕得不能原谅。在看过《犁沟》以后,谁都有权对你有所期待,但这本书和我们所有人的期待差太多了,就像我送扑通的那盆植物和橡树之间的差别……我甚至不会拿那盆小植物来做比较,因为植物是活的,你的书却是死的。哎呀,我不是说它写得不好,书写得很好,因为你是天生的作家,你的文字感强,平衡感完美,又有全面而通透的英语能力。但这样还不够,一点也不够,这一切只不过是一件合身的衣服而已。这回你把衣服穿在一个假人身上——假人是无法激荡情绪的,史蒂芬。昨晚我才跟欧吉威聊到这个。他跟我说他给了你好评,因为太珍惜你的才华不忍心泼你冷水。他是那样的人,我总觉得太仁慈了,亲爱的,大家都对你太仁慈了。他们本该活剥了你的皮才是,这样或许能帮你认清自己的危机。我的天哪!亏你还写出了《犁沟》这样的书!你是怎么了?是什么侵蚀了你的著作?但不管是什么,这都是致命的!想必是一种可怕的枯朽病。啊呀,不行,这样太糟了,不能再继续下去,我们非得赶快想想办法。”
他住口了,她讶异地盯着他看。在此之前,她从未见过布洛凯这一面,这属于他的艺术、属于所有艺术的一面——这是他在生命中唯一重视的东西。
她说:“你是说真的?”
“句句属实。”他说。
接着她十分谦卑地问他:“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挽救我的作品?”因为她清楚地了解到他所说的是赤裸裸而严酷的事实,根本不需要任何人来告诉她,她就知道自己的新书一文不值,可怜、没有生命的东西,完全不健康。
他思考着:“这是个困难的问题,史蒂芬。你本身的性格对你太不利了。你在某些方面很强势,却也很胆小,多奇怪的混合体……而且你对生活恐惧不已。为什么呢?你得试着不再恐惧,不再埋起头来。你需要生活,需要人群。人是我们作家赖以维生的粮食,跨出去大口吞噬他们,将他们榨干吧,史蒂芬!”
“我父亲也曾经跟我说过类似的话,用语不尽相同,但意思差不多。”
“那么你父亲一定是个明理的人。”布洛凯微笑道,“我父亲可是地道的野兽。那好,史蒂芬,我给你一点建议,你姑且听之——你得彻底改变。你何不出国走走?马上离开你的英国一阵子。当你跑得够远,看得见全貌以后,对它的描写很可能会好很多。就从巴黎开始吧,那是绝佳的起点。然后也许可以再到意大利或西班牙,去哪里都无所谓,只要立刻行动就好!你老是在伦敦这里也难怪会萎缩。我可以介绍你认识一些巴黎的人。例如华勒莉·西摩应该认识一下,她非常风趣,可爱得不得了,我敢说你一定会喜欢她,每个人都喜欢她。她的派对就像一种人类摸彩桶,你就把手伸进去,看看会有什么结果。可能会摸到奖品,也可能什么都没有,但她的派对总是值得去瞧瞧。不过我的天哪,巴黎可以提供的刺激实在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