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奥斯瓦德、鲁比和其他(第10/14页)
大厅很宽敞,颇有百老汇剧院电影首映之夜的架势:不管是赞助人还是观众都盛装出席,人们谈笑风生,和气融融,就好像第一幕就是个满堂彩,而这戏也必然能红极一时似的。
祖克曼刚躲到一个没人的角落,一个年轻的葬礼承办人就穿过人群向他走来。祖克曼之前就见过这个家伙,通常都是在下午,看见他透过车窗玻璃跟送棺材的说话。有一天晚上祖克曼还看见他抽着烟,领带也松着,打开侧门等候尸体的到来。当领头抬担架的人被门槛绊了一下,麻袋里的尸体微微一颤,祖克曼立马想起了他父亲。
这个年轻的葬礼承办人下巴宽厚,身材壮实,声音堪比男高音。这次为了“王子”赛拉塔利的仪容瞻仰仪式,他还戴了一朵康乃馨,穿了一件晨燕尾服。“请问您是祖克曼先生吗?”
“是,什么事?”
“我能为您做什么吗?”
“不,不用!谢谢。我只是来致意的。”
祖克曼胡子都没刮,看起来实在不像是来参加悼念活动的。不过那个伙计还是点了点头,至于他心里是不是真相信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先生,您要是愿意,待会儿可以从后门走。”
“哦,不用了。只想镇定一下。我没事的。”
祖克曼盯着殡仪馆的大门,跟一堆黑社会成员、有前科的骗子还有其他社会名流一起等着大门开启。你可能会真以为他跟肯尼迪、马丁·路德·金似的,真有人要刺杀他呢。不过对于佩普勒来说,他不也正和前面的那两位一样吗?奥斯瓦德扣动扳机,在报纸上炒得沸沸扬扬之前不也什么都不是吗?而且这不只是说说的。你以为他们是因为愚昧无知,或饱受欺凌吗?是因为神志不清还是更让人敬畏?他的动机更加“意味深长”吗?不!砰砰两声,你就完了。这就是这一行为的所有意义。你我天生为敌,只是因为这一点,你就死定了。即便他现在站在一群职业杀手之中,他反而觉得更安全了,当然,要是跟他们长年混在一起对他倒也没什么好处。祖克曼胡子也没刮,穿了一套灯芯绒西服,一件高领毛衣,脚上蹬了一双破破烂烂的绒鞋,这身打扮很容易让人觉得他是个爱管闲事的新闻记者,而不是一个还得为期末考试赶着学习的人。特别是现在他正忙着一边在弗兰克·E·坎贝尔殡仪馆宣传手册背面做笔记,一边等着完事大吉,赶紧开溜,就更容易让人误会了。又是一个心里有无数迫切“想法”的作家。
追忆逝水“金曲”。我的咸菜,他的玛德琳蛋糕。为什么偏偏是个文件柜,而不是流行乐的P.普鲁斯特?他无法忍受写作的枯燥,不过又有谁能受得了呢?记忆力强得让人近乎疯狂,却没有近乎疯狂的理解欲望。毫不分离地沉溺。他的记忆不依附任何事物(除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对声名的渴望)。对他来说,没有逝去的年华。他有的只是现在。P记得不曾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普鲁斯特记得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透过《纽约时报》“人物”版知人识世。又是一个想争先坐在伊莱恩台边席位的人。可是:爱欺负弱小的“自负”,胆大无畏的个性,浑然天成的粗俗,决一死战的癖好——这是怎样的天赋啊!再加上那永不枯竭的精力,那跟捕蝇纸似的什么都记得的大脑……不过让他疯狂的是他的无才。孔武有力,坚忍不拔,殷殷渴望——制片人说得没错,他肯定把全国人民吓个半死。这个你无法见容于客厅的犹太人。约翰尼·卡森会怎么想我?刚刚佩普勒那阵连珠炮似的攻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时代精神泛滥?还是纽瓦克的冤家小鬼?要不就是原始部落的诅咒报复?或者是跟我互知底细的人?难道佩普勒是大众版的我?以前幻想别人的人现在成了他人幻想的对象。《真相的报复》——写别人的迷恋是如何表现的,是罩在我身上的一种反魔力。
在人群中,祖克曼瞧见了那个年轻小伙子,负责承办葬礼的那个,他挥手示意他过来。不过,手抬得也不是很高。
他跟那个小伙子说想从后门走,不管后面的地下长廊有多么昏暗可怕,阴冷潮湿。
不过那个小伙子却把他带到了一处大厅走廊,那里灯光明媚,地上还铺着地毯,两侧是一些隔间卧室,也没有食人尸跑出来给他量身高三围。事实上,这里都能当美国国税局的办公室了。
那个年轻的向导指了指他自己的卧房说:“先生,您能不能稍等一下?我去桌子上拿点东西。”他回来时手里拿了一本《卡诺夫斯基》。
“先生,您能不能……”
“签给约翰·P.德里斯科尔。”
“哦,您真是太好了。”
祖克曼在第五大街叫了辆出租车。“班克街。给我踩足了!”司机是个黑人老头,可能听到他说了黑话,心里乐了,车子开得破天荒地快,把他送到了目的地。不过,这段时间却也足够祖克曼思量他跟劳拉之间针尖对麦芒的对话了。我可不想再听你说这三年来我有多无趣来打击我了。你没有无趣啊。我没办法让你觉得开心了,内森。就这么简单。我们是在谈论夫妻生活吗?那就来吧。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我们两个床上功夫都没问题。这一点我相信我们两个都有人证。至于其他,我不想再听了。你现在这种样子把你弄得都忘了我有多么让你生厌。你所谓的我“态度冷淡”让你觉得烦;我讲故事的方式让你觉得烦;我的对话,我的想法让你觉得烦;我的工作让你觉得烦;我的朋友让你觉得烦;我的着装品位让你觉得烦。我的做爱方式让你觉得烦,而不跟我上床让你觉得更烦。我不觉得你做爱的方式烦人啊,一点都不。但是肯定有什么让你觉得烦,内森,在这种事情上你总是有办法让别人明白你的想法。你要是觉得不满意,你绝不仅仅是——用你自己的话说——“态度冷淡”。我不该那么说你,对不起。没什么,那是你的真实想法。内森,别装了。你都被我烦死了,你需要一种新的生活。我错了,我需要你。因为你我才成功的。我爱你。哦,不要说这些头脑发热的话来瓦解我的决心。这段时间我过得也挺艰难的。我希望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必须得过去!我可没法儿再过一遍开始几周的那种日子。唉,一开始的那几周是没法过,现在的这几周也一样,将来的日子我也不想如此度过。你必须得学会适应。你可别想着吻我、抱我,再也别说你爱我了。你要是那么做,我就得把你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抹掉了。但这就是答案,不是吗?你可能认为这是在“瓦解你的决心”,但是劳拉……一次就够了,谢谢!听别人说“你不行”一次就够了。可能分开这件事会让你受点苦头,但我一点都没变。我还是那个“不行”的人。我极其理智、情绪稳定、很少波动,你甚至可以说我情绪压抑。我依然是个工作狂,说话面无表情,有助人为乐的基督教情怀,这些对你来说都是“不行”的。我依然是你所谓的“美德骗局”。我不该那么说你的,我其实更多地是在生自己的气。其实都一样的,是吧?归根结底就是说我“无趣”。我也不该那么说你的。劳拉,我犯了个可怕的错误,说你的那些话都大错特错了。不是,你很清楚那些话一点儿都没错。你的前两个老婆都很黏人,还一天到晚哆哆嗦嗦,所以你才觉得我合适非常。我从不哭哭啼啼,从不疯疯癫癫,从不欣喜若狂,从不在餐厅或者聚会时大吵大闹。和我在一起,你能集中精神,完成工作,活在你自己的小世界里。我有自己的事业,甚至都不在乎要不要小孩。我从来都不需要你哄,也不用逗你开心,当然早上玩起床游戏时那几分钟的打情骂俏除外。我曾经特别享受那几分钟,内森,我喜欢你叫我罗蕾莱。即便后来你不再喜欢跟我玩起床游戏了,也不那么叫我了,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但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你现在要求我脱胎换骨,完全变成另一个人。我没有,我只想要你。让我说完。你责备我说我是个态度冷淡、乐善好施、盲目乐观的特权阶层新教徒(29),从来不说心里的想法。你让我一次说完以后就再也不用说了。你想要以一个全新的自己示人,这也是你工作需要。你那本书写完了,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也就结束了。你才不想再回到以前那种日子呢,你现在之所以想回到过去,是因为现在除了你那本书大红大紫之外,你的生活中还没什么新鲜事。可是,一旦你有了新的生活,你就会明白,我不再回到你身边才是正确的选择。你都写了那样一本书了,不走也得走。这也就是写那本书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