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天使,望故乡(1)(第7/9页)

“你知道我为什么和她结婚吗?”亨利突然问道。

啊,这才是被关进盒子再也出不来的人。亲爱的儿子。寥寥五字重千斤,将他压在底下。

“为什么?”祖克曼问。

亨利闭上眼:“你不会相信的。”

“我什么都信,”祖克曼告诉他。“职业病。”

“我自己都不愿信。”他的声音充满自责,就好似懊恼自己在行李里放了颗炸弹。他又失态了。他不该喝酒,祖克曼心想。如果他继续说,泄露了丢人的秘密,之后他会更加自责。但祖克曼没有阻止弟弟。他对这种秘密有特别嗜好。职业病。

“知道我为什么和卡罗尔结婚吗?”这回他说了她的名字,似乎故意要让自己的忏悔听起来更残酷。不过,这残酷并不来自亨利,真的;这残酷来自他的良知,他还没开始挑战它,就已淹没在其中。

“不知道,”祖克曼答道,在他看来,卡罗尔漂亮但乏味,“不太清楚。”

“不是因为她哭。不是因为她戴了我的徽章,和我订了婚。甚至也不是因为双方父母的期望……我借给她一本书。我借给她一本书,然后我知道,如果不和她结婚,我就再也看不到那本书了。”

“什么书?”

“《演员自我修养》。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写的。”

“不能再买一本?”

“我的笔记全在里面——我排练拾荒者的时候开始记的笔记。你还记得我出演那部剧的时候吗?”

“噢,记得。”

“你记得我回家的那个周末?”

“当然了,亨利。你为什么不去问她要回来?”

“书放在她的寝室里。我想过让她最要好的朋友去帮我偷回来。真的。我也想过自己闯进去把它偷回来。我就是没办法对她说,我想要回我的书。我不想让她知道我们快要分手了。我不想她事后觉得,都那时候了我心里想的还全是书。”

“那你一开始为什么要给她?”

“那时我只是个孩子,内特(23)。她是我的‘女孩’。我们第一次约会之后,我把书借给了她。让她看看我的笔记。我是在炫耀,我想。噢,你知道把书借给别人是怎么回事。那再自然不过了。你很兴奋,你就把书借给别人了。我交了个朋友,我很兴奋……”

“狄米。”

“天哪,是的。狄米。你还记得。普罗文斯顿的演员们和狄米。不是因为我有什么天分。我以为表演是宣泄感情、哭天喊地。不,我知道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不是我不爱自己的行当。我爱,而且该死的,那玩意我还很擅长。但是那本书对我而言意义不同寻常。我希望卡罗尔能明白。‘读读这个,’我跟她说。我所知的下一件事,就是我们结婚了。”

“至少你把书给拿回来了。”

他喝完第二杯。“它给我带来很多好处。”

那么,给他点好处,祖克曼想。这就是他为什么要对着你忏悔的原因。帮他抬起依然压在身上的盖板。帮帮他。就像父亲以前常说的那样:“他是你的兄弟——善待他。”

“那年在康奈尔,你演过契诃夫的剧目吗?”

“我的演艺生涯只有在康奈尔出演的两部剧。都不是契诃夫的。”

“你知道契诃夫成年之后怎么评说自己的年少时光吗?他说他曾经不得不一点一点地把自己体内的那个农奴挤出去。也许,你也该开始把自己体内那个顺从的儿子挤出去。”

沉默。他又闭上了眼睛——也许根本没在听。

“你不再是孩子了,亨利,不再是被迫实践着狭隘保守的生活理念还得感恩戴德的孩子了。他死了,亨利。他不只是躺在那个盖着盖子的盒子里,他还死了。你爱他,他也爱你——但他努力把你塑造成这样一个人:但凡不能列在你的《犹太新闻》毕业照之下的事情,你一概不会做。犹太式的美国孝顺——我们俩已经受教多年了。他出身贫民窟,曾和无赖一起生活——他肯定很害怕我们长成悉尼那样的流浪汉。悉尼表哥从卖足球彩票的小孩那里分成,但在爸爸眼里,他就是隆吉·茨威尔曼(24)的左膀右臂。对爸爸而言,他就是莱普克(25)。”

“对爸爸而言,在康奈尔大学主修戏剧会让你变成莱普克。”亨利仍然闭着双眼,面露讥讽。

“现在,学莱普克变坏一点点不会要了你的命。”

“我担心的不是要了我自己的命。”

“来吧,你可以更出色。演员的自我修养。嗯,你已经修炼三十二年了。现在,是时候了。你不必扮演那个被框定的人了,如果这就是令你痛苦的根源的话。”

创造人物。在安静的书房里默默打字的时候,这好像没有什么坏处;但是,在写作世界之外,这还是他的工作吗?如果亨利能换种活法,很多年前他就换了,不是吗?你不该向亨利灌输这样的想法,尤其是在他已经犯晕的时候。但是犯晕恰是别人可以给你致命一击的时候。而且现在祖克曼已经有点醉了,他弟弟也是,微醺之中,他觉得弟弟不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东西简直太愚笨。还有谁与他更亲近呢?也许全人类里,亨利身上和他相同的基因最多。还有相同的回忆。卧室、浴室、职责、疾病、治疗、冰箱、禁忌、玩具、旅行、老师、邻居、亲戚、庭院、门廊、楼梯间、玩笑、人名、地点、汽车、女孩、男孩、公交线路……

面粉糊。就好像时间捶打这堆混合物,调制出一个个祖克曼。假设父亲以这样结语辞世:孩子们,你俩都是我烘焙出来的面包。截然不同的面包,但是上帝会保佑你俩。这世上可以有各种各样的面包。

那样他既非美德之父,亦非罪恶之父,而是理性愉悦和合理选择之父。噢,那的确会非常好。但道理是,你得到已经得到的,余下的就得自己去争取。

“亨利,你在家里有多难受?”

他双眼紧闭,答道:“简直想死。”

“那么,看在主的分上,把它挤出去,开始吧。”

在纽瓦克机场,来接祖克曼的车子已经在等候了。这天一早,他就从迈阿密打电话回来安排一个带枪的司机接机。车子和带西泽拉兜纽约的是同一班人马。他在西泽拉的克尔恺郭尔那本书里找到了他们的名片——他把它夹在里面当书签。去迈阿密之前他就把名片塞到了口袋里,以防万一。那本书他还是打算还回去,但好多次他都忍住没寄往古巴,请卡斯特罗转交。

前一天晚上他没睡好,他总想着回曼哈顿的旅程,担心佩普勒抢了他的手帕之后,纠缠非但没有终结反而刚刚开始。要是那个蛮横的退役海军陆战队员带着枪呢?要是他藏在电梯里要勒死祖克曼呢?祖克曼不仅能想象出当时的场景——到凌晨四点,他甚至能闻到气味了。佩普勒身重一吨,身上散发着浓烈的艾科威尔沃须后水的味道。他刚刚刮过胡子。是为了谋杀还是为了接受随后的电视采访?你偷走了它,内森!我的纠葛!我的秘密!我的金钱!我的名望!自慰艺术家杀死自慰诗人;祖克曼死于自慰者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