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了一篇关于物质和精神之宇宙的随笔(第11/28页)
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我们对辐射的一般概念——实际上我们对辐射的全部清晰概念——仅仅是从光 的传播过程中获得的。在这一过程中,有一种光流不断地 从光源射出,以一种我们至少无权假定有变化的力 。在任何一次这样的 ——即连续不断且辐射力无变化的——辐射过程中,接近辐射中心的区域肯定不可避免地 总是比远离中心的区域集聚着更多的被辐射物质。但我已经假定过没有这样的辐射。我假定过没有持续不断的 辐射;而且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样一种假定首先就意味着必须接受一个我已经证明无人能接受的概念,一个(我后文将更充分阐释的)被所有太空观测结果所驳倒的概念——也就是星系宇宙绝对无限这个概念——其次,这种假定意味着永远不可能弄懂一种反作用力——也就是现存的引力——因为当一个作用持续时,当然不会有反作用发生。所以我的假定——更准确地说是从正确的前提得出的必然推论——就是一次辐射过程是有限的 ——它最后终将停止 。
现在让我来描述一种唯一可能的方式,一种只有凭它才能想象物质既能被扩散到太空又能同时实现辐射和总体分布均匀这两种状态的方式。
为了让我的说明能令人信服,首先让我们想象一个空玻璃球(或其他材料的空心球体)占据着整个空间,宇宙物质正要从位于该空间中心的绝对无关系的微粒以辐射的方式被均匀地扩散出去。
现在,一种扩散力(假定为上帝的意志)——换言之就是一种力 ——其量度就是物质的质量——也就是说是原子的数量——发挥了一定量度的作用;以辐射的方式射出一定量的原子;驱使它们从该中心向外朝各个方向扩散——原子相互间的接近度随着扩散而变小——直到最后,它们被松散地分布在该球体内壁表面。
当这些原子到位后,或当它们正在到位时,那种同样的力以稍弱的量度(或者说性质相同但量度稍弱的力)实施第二次发射,方式如前——即也是以辐射的方式——第二层原子最后附着于第一层原子;情况与上次相同,原子的数量当然就是发射它们的力之量度;换句话说,所用的力恰到好处地能达到目的——力和被力送出的原子数量成正比。
当第二层原子到达命定的位置——或正在接近时——那种力以更弱的量度(或者说性质相同但量度更弱的力)实施第三次发射——被发射的原子数量同样 相当于力的量度——这种量度的力使第三层原子附着于第二层原子:——发射过程一再重复,直到这些同心层慢慢地变得越来越小,最后终于与中心点重合;而扩散的物质和扩散力同时耗尽。[32]
现在,我们已经通过辐射使球体内充满了均匀扩散的原子。两种必需的状态——即辐射状态和均匀扩散状态——都已实现;而且是通过使它们的同时实现有可能被想象的唯一 方式。因此,我满怀信心地希望在布满该球体内的原子之现状中找到我们要寻找的那个秘密——万有引力之运动方式 的根本原理。那么,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原子的实际状态。
它们位于一系列的同心层中。它们均匀地扩散在整个球体空间。
由于原子是均匀分布,所以这些同心层(或者说同心球)的表面积越大,附着于上面的原子就越多。换言之,任何一个同心球表面上的原子数量均与该球体的表面积成正比。
但在任何一层同心球内,表面积都与球壁离中心的距离之平方成正比 。[33]
所以,任何一层的原子数量均与该层离中心的距离之平方成正比。
但任何一层的原子数量均为发射该层原子的力之量度——即与力成正比。
所以,辐射任何一层原子的力均与该层离中心的距离之平方成正比:——或概括地说,
辐射力与距离之平方成正比 :——或具体地说,
把任何一个个体的原子送达其空间位置的力与该原子的位置离该空间中心的距离之平方成正比。
就我们现在所知,反作用力 乃逆转之作用力 。所以,如果先把引力的一般 原理理解为一个作用之反作用——理解为扩散状态中的物质 要回归被扩散前的独一性 的愿望之表现;然后再呼唤心智来判断这种愿望的特征 ——这种愿望自然的表现方式;换言之,呼唤心智去想象一种可能的回归法则,或者说回归的运动方式 ;这样就免不了得出这个结论:这种回归法则应该正好是分离法则之颠倒。事实就应该如此,至少任何人在目前都有充分的理由予以承认,直到某一天有人提出为什么事实不该如此的能自圆其说的理由——直到某一天有人想出一个人类心智觉得更可取的回归法则。
那么,我们可以由因及果 地假定,以一种与距离之平方成正比的力被辐射到空间的物质会以一种与距离之平方成反比 的力回归其辐射中心:而我已经证明过,[34] 任何能解释为什么原子会依照一种法则趋向于总中心的原理都必须被承认为也能满意地解释为什么原子会遵循同一法则相互趋向的原理。因为,朝向总中心的趋势实际上并不是朝向中心本身,不过由于该中心是这样一个点,原子趋向于它便可非常直接地趋向于它们真正而本质的中心,即统一性 ——趋向于绝对的、最终的万物合一 。
这里所包含的思考对我的头脑来说一点儿也不困难——但这个事实并没有让我忽略一种可能性,那就是这种思考对不太习惯抽象思维的人来说可能会很艰难:——而总的来看,我们最好是换一两个角度来看看这个问题。
最初由上帝的意志创造的那种独立的、无关系的微粒肯定是处于一种绝对正常 或绝对恰当的状态——因为不正常就意味着关系 。正常是肯定;异常是否定——是对正常的全然否定;正如冷是对热的否定——黑暗是对光明的否定。要说某一现象不正常,那必然有与之处于不正常关系 的另外某一现象——或是它未能满足某种条件;或是它违背了某种规律;或是它侵害了某种本质。要是没有这样的本质规律或条件与该不正常现象相关——尤其是如果压根儿就不存在任何本质、规律或条件——那么该现象就不 可能不正常,因此它肯定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