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ONE(第11/17页)

有时候他没有在窗前等待,而是下楼走到街上。在街上,屠夫十字镇的几间房屋挡住了他的视线,他再也看不到无边的大地无限地延伸——但是,有时候他有一种感觉,似乎他是高高地凌空超越这些房子的,甚至是超越自己的,俯瞰着这群缩小了的建筑,在建筑周围有一些小人在蠕动;他还感到从这个小镇的中心,大地无限向外延伸,但是正是这个大地开始延伸的中心污染了大地,让大地不成模样。

更多的时候,他走在街上的人群中,这些人涌进十字镇,又涌出十字镇,似乎是由飘忽不定而又节奏鲜明的浪潮推动的。他在街上走来走去,在商店里进进出出。有时候停下来,然后又快步疾走,尽量让自己的举动和周围的人群协调一致。尽管他想和人群融合在一起并不是想追求什么,但他却产生了在他看来至关重要的奇妙感觉,或许正是因为他一无所求,才会产生这种感觉。这些感觉出现时,他并没有意识到。但晚上在黑暗中躺在自己床上的时候,这些感觉又回到他身上,让他倍感新鲜。

在安德鲁斯的印象中,男人们在街上的喧闹声中默默行走,他们对喧闹声充耳不闻,因此喧闹声不但没有驱走他们的沉默,反而使得他们的沉默更加明显。他们中的一些人带着枪,随意地插在腰带上,当然大多数男人没有携带任何武器。在他看来,他们的面孔极其相似,棕色的脸庞高高凸起,他们的眼睛比肤色淡些,看东西的时候总是微微上扬,所以给人一种傲视一切的印象。他还有一个印象,那些人行走的时候,毫不费力、自然而然地形成某种队列,这种队列复杂多变,他看不明白,其微妙演变不是个人意志所能强求的。

米勒不在的时候,安德鲁斯只和三个人谈过自己的愿望——弗朗辛、查理·霍格和麦克唐纳。

有一次他在街上碰到弗朗辛。那是中午时分,街上没有多少人,弗朗辛从杰克逊酒吧出来朝成衣店走,成衣店在旅馆正对面。安德鲁斯和弗朗辛在成衣店门口相遇。他们相互打了招呼。弗朗辛问他是否已经适应了这个地方。他一边回答,一边注意到细小的汗珠明显地出现在她丰满的上嘴唇上,在阳光照耀下像一颗颗的小珍珠。他们聊了一会儿,然后是一阵令人尴尬的沉默。弗朗辛友好地站在他面前一动不动,缓慢地眨着她灰白的大眼睛。最后安德鲁斯轻声说了句抱歉的话,便离开了弗朗辛,朝街北走去,好像他真要去什么地方似的。

有一天清晨,安德鲁斯又看到了弗朗辛,当时她正从杰克逊酒吧二楼长长的楼梯朝下走。她穿一件普通的灰色衣服,颈前的衣领没有扣扣子。她下楼时小心翼翼。楼梯很陡,很开阔。她得看着自己的脚准确放在厚木板的中间。安德鲁斯站在木板人行道上,看着她走下来。她没有戴帽子。当她从房子的阴暗处走出来的时候,清晨的阳光照在她蓬松又有点泛红的金发上,给她苍白的脸带去了温暖。虽然她在走下来时并没有看到安德鲁斯,但下来到达人行道抬头看到他时并没有显得吃惊。

“早晨好。”安德鲁斯说。

她笑着点点头。她面对着安德鲁斯,一只手依然放在楼梯粗糙的扶手上,一句话也没有说。

“你今天起得真早,”安德鲁斯说道,“街上还没有什么人。”

“如果我起得早,有时会出来散散步。”

“就你一个人?”

她点点头。“是的。清晨凉爽,一个人散步很惬意。用不了多久就是冬天了,再出来散步就嫌冷了,猎人也要回到镇上,我就不再是一个人了。所以夏天和秋天早晨如果可能,我就出来散散步。”

“今天是个美丽的早晨。”安德鲁斯说。

“是的,”弗朗辛说道,“很凉爽。”

“那么,”安德鲁斯不很肯定地说道,“我想我该让你去散步了。”他说着就准备离开。

弗朗辛笑了,一边把手放在安德鲁斯的手臂上,“别走,没关系,你陪我散会儿步。我们一起去散步。”

她挽起安德鲁斯的手臂,缓慢地沿着街道走过来,又走回去,悄悄地说着话,在寂静的早晨他们的声音清晰可辨。安德鲁斯局促地走着,并没有时不时地看一下身边的这个女人,而是清楚地意识到带动他和这个女人一起向前的每一块肌肉。虽然事后,他经常会想到他们的这次散步,但他们说了些什么他一点儿都想不起来。

他倒是经常见到查理·霍格。他们的交谈通常很简短,只不过是应付一下。但有一次,在无意间的交谈中,安德鲁斯提到自己的父亲是一位论派的非神职牧师。查理·霍格立刻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张开嘴巴,声音中也流露出尊敬。他对安德鲁斯说,在堪萨斯城他被一个远游的牧师拯救过,那牧师送给他一本《圣经》。他把《圣经》拿出来给安德鲁斯看。是一种廉价版本的,破旧不堪,有几页已经撕掉了,好几页的书角染着深棕色的污渍。查理解释说那是血迹,是几年前溅上去的野牛的血迹。他不知道他这样做是否犯了亵渎圣物罪,哪怕是不小心弄上去的。安德鲁斯安慰他说他没有犯这种罪。从此以后查理·霍格总是渴望和安德鲁斯聊天。有时他甚至想办法找到安德鲁斯,和他谈论有关《圣经》中的某个事实或者如何解释《圣经》中的某个问题。很快,安德鲁斯惊讶地发现自己对《圣经》并不怎么了解,即便用查理·霍格的外行话谈论《圣经》,他也没有多少话可说——事实上,他根本没有通读过《圣经》。他父亲曾经鼓励他读爱默生,但想不起来要求过他读《圣经》。尽管有点不情愿,他还是把这个情况向查理·霍格做了说明,查理·霍格的眼里露出怀疑的神色。打那以后,他再和安德鲁斯谈话的时候,言谈就不再是平等的了,而是带上布道者的口气。

安德鲁斯心不在焉地听着查理·霍格慷慨激昂的劝诫。他想到就在几个月前,每天早晨八点,他被迫到哈佛学院的国王礼拜堂去听的说教,很像现在霍格的说辞。长长的教堂阴暗肃穆,成百上千穿着庄重的年轻人每天清晨聚集在那里聆听叽里咕噜的上帝的福音。安德鲁斯把简陋的混合着煤油、酒精和汗味的酒吧和那教堂放在一起比较,觉得很有趣。

听着查理·霍格的言谈,再想想国王礼拜堂,他突然意识到正是诸如此类具有讽刺意味的事情驱使他离开哈佛学院,离开波士顿,将他推到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在这里他觉得自由自在,但说不清其中的道理。有时候听完教堂冗长的布道和教室沉闷的教学,他匆忙逃离剑桥市区,来到西南城郊的树林和田野。那里独成天地,一片宁静。站在光秃秃的土地上,他感到自己的大脑沐浴在清新的空气中,仿佛升入无尽的太空。日常感觉到的卑微和局限在旷野中消失殆尽。他曾经听过爱默生的一次演讲,此时想到了其中的一句话:我是一颗透明的眼球。面对四周的树林和旷野,他自己消失了,尽归于无,却能看到所有的一切。他周身流动着一种莫名的力量。此时他觉得自己是上帝的一部分,自由自在,这是他在国王礼拜堂、大学课堂和剑桥大街上从未体验过的。透过树林和绵延的田野,他能隐约看到西边遥远的地平线;此时此地,他看到了美丽的大自然,以及以前从未发现过的自己的美丽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