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的两章(第8/9页)
这个方法很简单。不管你愿意要什么样的侏儒,都可以预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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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二世对儿童贩子很宽容。主要是因为他利用过他们。而且不止利用过一次。对于我们看不起的东西,我们不见得一辈子不高兴理睬。一种叫做政治的上等行业,有时为了权宜之计,也利用一下下等行业,所以上等人虽然有意地看不起他们,却也不得去迫害他们。尽管有点儿注意,但是并不监视他们的行动。因为说不定用得着他们。法律闭上了这只眼,国王却睁着另一只。
有时候国王甚至于承认他跟这种下等人发生过合作关系。这是君主恐怖统治的狂妄。破了相的人脸上有一颗百合花烙印;人家除去他脸上天生的特征,打上国王的烙印。在梅尔顿准男爵,诺福克郡警察厅长雅各·亚司特雷爵士家里,有一个买来的孩子,卖主在孩子的额角上用烧红的烙铁打了一个百合花烙印。有时候,卖主不管因为什么缘故,如果一定要知道这个孩子是从皇家来的,他们就用这个办法。多承英国人看得起我们,他们在处理私人事务的时候,总喜欢用我们的百合花国徽。
贩卖儿童这个行业,有点宗教狂的色彩,跟印度的“勒人教[47]”差不了多少,好像不是一个特别的行业。他们成群结队地在一起生活,也耍耍把戏,其实耍把戏不过是个幌子,为的是行动方便罢了。他们在这儿那儿住下来,又严肃,又虔诚,跟普通的游牧民族没有一点相同的地方,他们从来不偷东西。老百姓不了解真相,一直认为他们是西班牙的摩尔人,或者中国的摩尔人。其实西班牙的摩尔人造伪币;而中国的摩尔人是骗子。儿童贩子不干这种混账事。他们是老老实实的生意人。不管你信不信,他们有时候倒还诚恳而又严肃。一点没有不规矩的地方。
干这一行的各国人都有。comprachicos(儿童贩子)这个词汇把英国人、法国人、卡斯蒂利亚人、德国人、意大利人联合在一起。同样的思想、同样的迷信和他们从事的同一职业,把他们组织在一起。在这个兄弟般的帮会里,从出太阳的地方来的人代表东方,从落太阳的地方来的人代表西方。许多巴斯克人和许多爱尔兰人在一起谈话,巴斯克人和爱尔兰人能够听懂对方的话,因为他们讲的是古迦太基土话。除了这个以外,他们还有爱尔兰天主教和西班牙天主教的密切关系(就因为这种关系,爱尔兰国王——威尔士人勃朗尼爵士——虽然差点儿没在伦敦的绞刑架上送了命,莱特林郡却从此并入了英国的版图)。
儿童贩子与其说是一个部落,不如说是一个社团,与其说是一个社团,不如说是人类的一群残渣。他们是以犯罪为职业的人渣。这个行业好像是一个穿着一件千补百衲的破衣裳的小丑。多一个人等于又补上一块破布。
儿童贩子的生存规律是到处流浪,忽隐忽现。人家捏着鼻子容忍你,你能尽赖在这儿不走吗?在必要的时候,有的宫廷也需要这种行业维护王权,即使在这样的国家里,他们有时候也会突然受到虐待。国王利用了他们的艺术,却把艺术家送到苦役营里去。君王反复无常居然到了这种程度。“朕高兴如此做嘛!”
滚动的石头不生苔,游荡的行业不聚财。儿童贩子都穷得要命。一个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衣衫褴褛的巫婆,望着火刑场的火说:“唉!大火不及蜡烛!”他们也应该说这句话。他们的头儿——那些藏在幕后的大批贩卖儿童的人——说不定,甚至很可能已经发了财。不过事情隔了两个世纪,也就没法弄明白了。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这是一种帮会组织。他们有帮规,誓言,切口,甚至还有一套玄妙的道理。读者如果想了解得更详细一点,只要到毕司加野或加利西亚去一趟就行了。那儿有许多巴斯克人,在那些山套里到现在还可以听到关于他们的传说。在乌野宗、欧别斯汤堵、雷沙和亚司的加拉加,据说现在还有儿童贩子。那地方的母亲到现在还拿这句话来吓唬孩子:Aguarda te,nino,que voy a llamar al comprachicos![48]
儿童贩子跟茨冈人和吉卜赛人一样,经常在指定的地点聚会。他们的领袖时常聚在一起,商量帮会的事情。在十七世纪,主要的集会地点有四个:一处是西班牙的潘苛波山隘。一处是德国一个叫做“臭娘们儿”的林中空地,那儿离狄可许不远,有两个奇怪的浮雕,雕的是一个有头的女人和一个没有头的男人。一处是法国古包佛-土蒙那圣林的土山,那儿离布尔朋-勒-班很近,有一座马苏-拉-普罗梅丝巨像。最后一处在英国约克州的克里夫兰,吉丝堡的威廉·贾隆努骑士的花园墙后面,这边是一个方塔,那边是一个三角形的高墙,墙脚有一个拱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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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取缔游民的法律一直是很严厉的。英国中古时代的立法显然受到了Homo errans fera errante pejor[49]这一原则的影响。特别治罪条例里有一条说:无家可归的人“比毒蛇、龙、山猫和毒眼蛇还要危险”(atrocior aspide,dracone,lynce et basilico)。很多年来,英国一直对吉卜赛人不放心,打算像驱逐狼一样,把他们驱除出去。
在这方面,爱尔兰人就跟英国人不同了:他们见了狼喊“大叔”,并且祈求圣者,保佑它身体健康。
尽管如此,我们前面已经看到,英国的法律既然容忍了这条养熟了的类似家犬的狼,也就容忍这个好像顺民的老牌流浪汉。英国法律对走江湖的,流浪的理发匠,江湖郎中,货郎和吃四方的学士一律都放心,因为他们有糊口的行业,除了这些人以外,法律对其他游手好闲的流浪汉就要担心害怕了。一个过路的人可能就是公众的敌人。当时还不了解什么叫做“无所事事”,可是知道什么叫做“无业游民”。一个人只要“行迹可疑”(这个字眼很难解释,虽然好像大家都知道,可是谁也不会给他下个定义),人家就可以抓住他的领子问他:“你住在哪儿?靠什么生活?”要是他答不上来,严苛的刑罚便随之而来,铁和火是法典上早就规定好了的。法律用烙铁来对付无业游民。
这么一来,在英国整个的国土上,就施行了一种专门对付无业游民的“嫌疑法”,我们必须承认,这种人随时随地都会作奸犯科,特别是吉卜赛人。英国驱逐吉卜赛人,不应该跟西班牙驱逐犹太人、摩尔人和法国驱逐新教徒相提并论。我们对于驱逐野兽和迫害人是不会混为一谈的。
我们再说一遍,儿童贩子和吉卜赛人没有一点相同的地方。吉卜赛人是一个民族;而儿童贩子是各个民族的混合体,我们已经说过,是人类的残渣,是一只盛满脏水的可怕的水盆。吉卜赛人有自己的方言,他们没有;他们的切口是各种方言拼凑起来的;他们的语言是各种语言混合起来的;他们日常说的就是这种“杂拌儿”。到末了,他们也跟吉卜赛人一样,变成一个民族,在其他的民族中间钻来钻去;不过把他们联在一起的是帮会关系,而不是种族关系。在历史上每一个时代,我们都能看到人类的洪流里有几股细细的人流,一面在旁边悄悄地流着,一面向周围分泌毒素。吉卜赛是一个大家庭;儿童贩子是一种类似互济会[50]的秘密帮会;这个帮会没有什么崇高的目的,不过是一个令人憎恨的行业。最后的区别是宗教。吉卜赛人是邪教徒,儿童贩子是基督教徒,而且还是好基督教徒,虽然各国人都有,他们的帮会却是在圣地西班牙诞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