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逝水时光(第7/15页)
这种症状的外在表现就跟人老了一样:脱发,长皱纹,骨质疏松,血管凸出,关节僵硬,肾功能衰竭以及视力下降。患者会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去世。
这种不幸的患者一直存在,但是直到哈金森医生对其进行研究,才正式为人们所知。当时他的病例是一个男孩,虽然才6岁,却已经脱发并且皮肤起了皱纹。
我在去见哈金森医生之前,心里有几分期待:或许他能帮我呢。这就如同溺水的人抓到东西,好像有了希望。后来的两百年里,我一直在伦敦乃至全国寻找玛丽恩。有时候我会觉得某人像她,不过最终会证实只是空欢喜一场。我现在还记得,我曾经在约克的肉铺街上被一个醉汉打过,他觉得我对他的妻子有所企图,因为我问她是哪一年出生的。我缺钱了,就在街头卖唱。一旦有人怀疑我,我就变换身份离开。我从来没积累过财物,赚来的钱总是很快就花掉,除了租房,就是买酒。钱之于我,就像倒进沙漠里的水,一瞬间就蒸发了。
有好多次,我在长久的寻找中几乎要放弃希望。我不只是在找人,更是在追寻生命的意义。有时,我突然想到,人们不会超过100岁,因为他们活不到那个时候,他们心理上也撑不到那个时候。生活对我们来说,本质上是一种消耗。没有足够的自我来维持漫长的人生,就会很快厌倦生活。尤其是那种日复一日的生活。你会觉得,人们的每一个微笑、每一个手势,都似曾相识。在生活中,你遇到的每一件事情此前都见过,每一个新闻之于你都是“旧闻”,再也没有任何新鲜的事情发生。生活成了无聊的循环,每一天都是对前一天的重复。你会觉得越来越难以容忍别人,因为身边不同的人来来去去,但他们年复一年都犯同样的错。就好像是陷在一首曾经喜欢的歌里,单曲循环,听到最后让你厌烦得想割掉自己的耳朵。
事实上,这种重复感的确会让人有自杀的想法。我有时甚至希望把这种想法付诸行动。露丝死后的这些年里,我常常幻想自己扮成药剂师,服用过量砷,然后中毒而死。最近这种想法越来越强烈,有时站在桥上我甚至想纵身一跃,幻想自己从未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我觉得我的心已经随逝去的人而逝去了,尽管我曾经答应露丝和我妈妈,要好好活着。
我只是不喜欢我现在的状态。
我觉得很孤独,当我说孤独的时候,我觉得那种孤寂感就像沙漠的风一直在我耳边呼啸。在这漫长的人生路上,我不仅仅失去了那些曾经认识的人,也逐渐失去了我自己,失去了那个曾经和他们在一起时的我。
总之,我一生中大概只真真切切在意过三个人:我的妈妈、露丝,还有玛丽恩。她们中有两个已经确定是死了,有一个可能还活着。我如同一叶小舟,爱就是我的锚。如今我一个人在江海里游荡,没有方向,整日麻痹在酒精里。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找到玛丽恩,这也是我生活的唯一希望。
我穿过暴风雪。我心里很难受。事实上要让我心里感到难受,是很不容易的,但是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有更多的情绪波动。这个城市因为暴雪而被割裂成两个世界,像一幅晦涩不明的、刚刚动工的莫奈的抽象画。路上人很少,只有基督教会布粥的地方,有不少衣衫褴褛的人在排队等待食物。他们是安静的、沉默的,神情沮丧、麻木,因为寒冷而身体僵直。
这是一个好机会,我心想,这一趟应该不会白来。我来这里干吗呢?我是为了见到哈金森医生,我觉得看起来他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可以解开我身上那些谜团的人。
不过天气那么差,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医院。
很快我见到了一个护士,福斯特小姐,她确认了哈金森医生一直在这里。
“他每天都在工作,基本上全年无休。”福斯特小姐告诉我,我想她应该也告诉了前面不少人。她看起来整洁利落,护士帽和护士服崭新干净,神色冷峻得就像外面的暴风雪。她说:“你很幸运,每个伦敦人有点什么小毛病,都想来找哈金森医生。”她探究地看着我,似乎想要看出我到底有什么特殊的病情,要让哈金森医生亲自接见。
我跟着福斯特小姐上了楼梯,在一间装潢考究的屋子里等待着。屋里有精致的高背椅,椅子上放了一个红色的天鹅绒坐垫;墙上贴了锦缎墙纸,还挂了一个贵重的石英钟。她告诉我,声音小得像害怕亵渎神明:“医生还在见别的病人,克里布先生,请您稍作等待。”
(当时我化名为爱德华·克里布,这是我之前在普利茅斯(14)一个酒友的名字。)
“好的,能够有机会等他是我的荣幸。”我彬彬有礼地回复道。
“好的,先生。”这次她的语气真诚了一些,然后就离开了。我坐在那个房间等候,周围都是些长了红斑或皮疹的病人。
“外面天气很差吧?”我问旁边的一个病人,她的脸上有块很大的紫红色皮疹。(英国人有个流传了好几百年的习惯,搭话喜欢用天气开头,我也不能免俗。)
“是的,真是糟透了。”她回复我,但明显没有进一步交谈的想法。
终于,我等的那扇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男性患者。他穿着讲究,像个华丽的公子哥儿。不过他脸上丘峦起伏,有很多坑坑洼洼的肿块。
“日安。”他冲我打招呼,努力向我挤出一个微笑,事实上在他脸上能有这样的表情可以说是很不容易了。
等候室里有了一瞬间的安静,只剩下钟嘀嗒作响,接下来该我进去了。
我走进房间,首先注意到的就是哈金森医生。即使到了这种时候,他也是一副彬彬有礼斯文绅士的样子,令人钦佩。他很高,聪明,有长长的胡子。对于医生来说,长胡子可以赢得病患的尊敬。不过他的胡子既不像古希腊哲学家那样古板,也不像船难幸存者那样凌乱,他的胡子打理得非常仔细,从上到下一缕缕慢慢变窄,其中夹杂着一些花白的胡子。这样刻意整洁的胡子,让我有种见到尸体的错觉。
“谢谢您同意见我。”我说完就后悔了,这样谦卑的姿态显得我有些急切。
哈金森医生掏了掏自己的口袋。他在跟我的这次见面中,做了很多次这个动作。倒不是有什么不耐烦的意思,应该是他的习惯。也不是什么大事,就像现在人们没事总爱摸自己的手机一样。
他看着我,从桌子里掏出一封信。
是我写给他的,他展开,读了里面一些话。
“亲爱的哈金森医生,”他的声音低沉,语气干涩,“我很佩服你的研究成果,你宣布自己发现了一种新疾病——一个人的身体衰老早于实际年龄。不瞒你说,我也有一种类似的困扰。不过比这还要严重一点,我想可能只有你,能够帮我解开我身上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