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力马扎罗的雪(第5/8页)
他回想起他同她们每个人在一起时的好时光和争吵时的情形。她们争吵时总是挑最佳场合。她们为什么总是在他感觉最好的时候跟他吵呢?这种事他从来没有写过,因为首先,他决不愿意伤害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其次,好像不写这种事,可以写的东西也已经够多了。但他一直认为,这种事最终他还是会写的。可以写的东西太多了。他看到了世界的变化,这不只是指那些大事。虽然他经历过许多大事件,一直在观察世人,但他也看到了那些微妙的变化,记得世人在不同时期的状态。他置身于这种变化之中,一直在观察着,把它写出来是他的责任,但是现在他永远也不会写出来了。
“你感觉怎样?”她说。她洗好澡,从帐篷里出来了。
“还行。”
“现在吃得下东西么?”他看见莫洛拿着折叠桌站在她身后,另一个仆人端着盘子。
“我想写作。”他说。
“你应该喝点肉汤,好保持体力。”
“今晚我就要死了,”他说,“我不需要保持体力啦。”
“别那么夸张,哈里,求你啦。”她说。
“你干吗不用你的鼻子闻一闻?我大腿都已经烂了半截啦。干吗还要跟肉汤瞎胡搞?莫洛,去拿威士忌苏打。”
“求你喝点肉汤吧,”她温柔地说。
“好吧。”
肉汤太烫了。他只好把汤盅端在手里,等到凉下来可以喝了,然后一点也没吐全喝了下去。
“你是个好女人,”他说,“别为我费心啦。”
她望着他,脸上露出那种为众人所熟悉的、令人愉快的笑容。那是一张因为《靴刺》和《城市与乡村》[27]而为众人所熟悉和喜爱的脸,因为嗜酒,因为贪恋床笫之欢而稍有些逊色了;但《城市与乡村》从未展示过她那两只漂亮的乳房,那两条能干的大腿,那两只抚爱脊背时稍嫌小的手。他望着她时,感觉到死神又一次来临了。
这一回来得不冲。它是轻轻的噗一下,像一股令烛光摇曳、烛焰腾高的微风。
“待会儿可以让他们把我的蚊帐拿出来,挂在树上,再生一堆火。今晚我不去帐篷里睡了。犯不着搬进搬出。今夜是个晴朗的夜晚,不会下雨的。”
看来,这就是你的死法了:在你听不见的悄声细语[28]中死去。好吧,不会再有争吵了。这一点他可以保证。他从来不曾有过的这个体验,他现在不会去败坏它了。他有可能会。你把一切都给败坏了。但他也许不会。
“你会做笔录么,会不会?”
“我没学过。”她告诉他说。
“好吧。”
当然,已经没有时间了。不过那些记忆仿佛是可以套叠的,如果你方法正确,便可以把它们全部收缩到一段里面去。
在一座俯瞰着湖水的小山上,有一栋圆木构筑、灰泥嵌白的房子。门边竖着一根竿子,竿子上挂着一只铃铛,那是用来呼唤外面的人回屋吃饭的。房子后面是田野,田野后面是树林。一排箭杆杨从房子一直延伸到码头,岬角边沿也围着箭杆杨。一条小路从树林边往山上而去,他曾沿这条路采摘黑莓。后来,那栋圆木结构的房子烧毁了,挂在壁炉上方鹿脚架上的几支枪也烧坏了。后来那些枪筒,连同融化在弹夹里的铅弹,还有完全烧毁的枪托,都摆在那一堆草木灰上;那些灰原本是要放进做肥皂的大锅,用来熬碱水的。你问祖父坏枪可不可以拿去玩,祖父说不行。你明白,那堆残骸仍旧是他的枪,而他再也没有去买别的枪。他也没有再去打猎。房子用圆木在原地重新造起来了,刷成了白色,从门廊里你可以看见那些箭杆杨和远处的湖水,但是枪再也没有了。那些曾经挂在圆木房子墙上的鹿脚架上的枪筒,如今摆在那堆草木灰上,再也没有人去碰过它们。
战后,我们在黑森林租了一条鳟鱼小溪[29],去那儿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路是从特里堡[30]下到溪谷里,在树荫下沿着谷中小路绕行(那条白色小路的路边上都是树),然后走上一条岔路,向前穿过山岭,途经许多矗立着黑森林式大房子的小农场,最后来到小路和溪流的交叉处。我们就在那儿开始钓鱼。
另一条路是爬陡坡到达树林边缘,然后穿过松林翻越山顶,从林中出来到达一片草地的边缘,穿过那片草地走到桥边。溪边有一溜桦树,溪水不大,窄窄的一条,清澈而湍急,在桦树根下面冲出了一个个水潭。在特里堡的旅馆里,店主经历了一个旺季。这是一件欢喜事,我们大家都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第二年发生通货膨胀,他上一年挣的钱还不够拿来买旅馆用品,店开不下去,他上吊了。
这些事你可以口述,但护墙广场[31]你无法口述。那地方,卖花人在大街上给花儿染色,滴下来的颜料水在路面上流淌;那儿是公共汽车发车的地方,老头儿和女人总是喝葡萄酒和劣质果渣酒[32],灌得醉醺醺的;寒风中,孩子们淌着鼻涕;你闻得着臭汗和贫穷的气味,看得见“业余爱好者咖啡馆”里的醉态,还有“奏乐舞厅”[33]里的妓女,她们就住在舞厅的楼上。女门房在她的小隔间里招待共和国卫队的骑兵,一张椅子上放着他的插着马鬃的头盔。门廊对面那个房客,她的丈夫是个自行车赛车手,那天早晨,她在乳品店打开《汽车报》,看见他第一次参加大赛就在环巴黎自行车赛上获得第三名,乐开了花。她满脸通红,笑个不停,然后她手里拿着那张黄色的体育报纸,上楼去哭了一场。经营“奏乐舞厅”的那个女人,她的丈夫是开出租车的,有一回,他,哈里,必须去乘早班飞机,那人便来敲门叫醒他;动身送他去机场之前,他们还一起在酒吧间的包锌吧台前喝了一杯白葡萄酒。当年,那个街区的邻居他都很熟,因为彼此都是穷人。
广场周围住着两种人:酒鬼和运动爱好者。酒鬼用酗酒来镇住贫困,运动爱好者用锻炼来驱除贫困。他们是巴黎公社拥护者的后代,对于他们来说,了解自己的政治是不用下功夫的。他们知道是谁开枪杀死了他们的父老兄弟、亲戚朋友。当年凡尔赛的军队开进巴黎,继公社之后占领了这座城市,被抓到的人凡手上有茧的,戴便帽的,或有其他任何标志说明是做工的人的,一律处决。正是在那样一种贫困中,在街对面是一家马肉铺和一家酒业合作社的那个街区里,他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
在巴黎,别无任何一处地方令他如此衷爱:撑开着枝桠的树,年代久远、白灰泥墙、墙脚刷成棕色的房屋,那一片圆形广场上那些长长的绿色公共汽车,路面上流淌的紫色染花颜料水,从小丘上下来直往塞纳河而去的勒蒙纳红衣主教大街,还有另外一个方向穆浮塔街那个狭窄拥挤的世界[34]……那条通往先贤祠的大街和另外一条他常常骑自行车的大街,整个那一片地区仅有的沥青路,车胎滚过去时感觉那么光滑;街两边的房子高耸而狭小,那幢高高的小楼是一家廉价旅馆,保尔·魏尔伦[35]就死在里边。他们住的公寓只有两个房间,另外,他在那家旅馆的顶楼有一个房间,花每月六法郎租了写作用的,从里面可以看到鳞次栉比的屋顶、烟囱顶管和巴黎所有的山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