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力马扎罗的雪(第6/8页)
从公寓里却只能看到那个卖木柴和煤炭的人的店铺。那人也卖酒,劣质葡萄酒。马肉铺外面挂着金色的马头,敞开的窗户里面挂着金黄色和红色的马肉。人们在漆成绿色的酒业合作社里买酒喝,又好又便宜的葡萄酒。另外就只能看见街坊邻居的窗户和涂灰泥的墙了。夜里,有人喝醉了躺在大街上哼唧和呻吟,这就是那种典型的法国式醉酒,你所受的宣传要你相信它并不存在的。这时,你会看到街坊邻居打开窗户,然后听见他们低声嘟囔。
“警察上哪儿去了?那个屁精总是在你不需要的时候出现,这会儿准是跟哪个女门房睡觉去啦。报警吧。”最后有人倒下去一桶水,呻吟声停了下来。“什么声音?哦,是水,聪明的主意。”于是,一扇扇窗户都关上了。他的女仆玛丽抗议八小时工作制时曾经说:“做丈夫的要是工作到六点钟,他只会在回家的路上很快地喝几杯,浪费的钱也不多。如果只要工作到五点钟,那他就会天天晚上喝得醉醺醺的,钱你就一个子儿也拿不到了。这种缩短工作时间,遭罪的还是工人的老婆哟。”
“再喝点儿肉汤好么?”这时,女人问他道。
“不喝了,多谢你。汤好喝极了。”
“喝再一点点。”
“我想喝一杯威士忌苏打。”
“喝酒对你不好。”
“是啊,喝酒对我有害。科尔·波特[36]写过这方面的歌曲。这种知识使你快要受不了我啦。”
“我喜欢你喝酒的样子,你知道的。”
“哦,是啊,只不过喝酒对我有害。”
他心想:她走开后,我想要的一切很快我就会得到啦。不是我想要的一切,而是摆在那儿的一切。唉。他累了。太累啦。他要稍微睡一会儿。他静静地躺着,死神不在。它一定是到另一条街上溜达去啦。它成双结对地溜达,骑着自行车,无声无息地在人行道上前行。
不,他从来不曾写过巴黎。他喜欢的那个巴黎。不过,他未曾写过的其他东西又如何呢?
那个大牧场,那些银灰色的山艾树灌木丛,清澈湍急的灌溉渠水,墨绿的紫花苜蓿,又如何呢?还有那条通往山里的小径,像鹿一样胆怯的牛群;秋天的时候,你把它们赶下山来,吆喝声和不停息的喧嚷声夹杂在一起,乌泱泱一大群缓缓移动着,扬起漫天的尘土。暮光之中,在群山的后面,远峰清晰如画;月光下你骑马走在小径上,溪谷对面山坡上一片清辉。他记得,夜里面穿过林子下山时,看不见路,就抓住马尾巴跟着走。这些故事都是他想写出来的。
那个打短工的弱智小伙子,那一回他们留下他一个人在牧场,还嘱咐他别让人偷走一根干草。偏偏福克斯镇[37]那个老杂种路过,停下来想喂喂马;老家伙曾经雇小伙子干过活,还揍过他。小伙子不让他拿草料,老家伙就说要再揍他一顿。小伙子跑去厨房,把来复枪拿来,看见他往谷仓里面闯,一枪把他撂倒了。他们回到牧场时,老家伙已经死了一个礼拜,躺在畜栏里冻得硬邦邦的,尸体已经被狗啃掉了一部分。但你用毯子将残尸裹起来,放在雪橇上用绳子捆好,还叫那小子帮你一起拽,然后你们两个蹬着滑雪板带着尸体上路,赶了六十英里来到镇上,将小子递解过去,这时候,他还没意识到自己会被捕。他想着自己尽了职,你是他的朋友,他会得到奖赏呢。他帮着将老头儿拖到镇子上来,是为了让大家都能了解老家伙一向是多么坏,又如何想偷草料,那可不是他自己的东西。警长给他戴上手铐时,小伙子简直不敢相信。于是他大哭。这个故事他是攒在那儿准备写出来的。他知道那个地方至少二十个好故事,却一个也没有写。为什么?
“你跟他们讲讲为什么吧。”他说。
“什么为什么,亲爱的?”
“没什么为什么。”
她自从有了他以后,酒喝得没那么多了。但是只要他活着,他是决不会写她的事情的,这一点他现在意识到了。也不会写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有钱人愚钝,不是酒喝得太厉害,就是玩巴加门[38]太多。她们愚钝而且啰嗦。他记得可怜的朱利安,记得他对于富人的带有罗曼蒂克意味的敬畏,记得他的一篇小说这样开头:“富人跟你我不一样。”[39]有人曾经这样回敬朱利安:是啊,他们比我们钱多。但在朱利安听来,这话并不幽默。他认为他们是一个特别富有魅力的族类,等到他发现并非如此时,他便被毁了,其程度恰如他被其他随便什么东西毁了一样[40]。
他一向瞧不起那些毁掉的人。一件事物你既已了解,就不是非喜欢它不可了。他觉得自己什么样的关口都过得去,因为无论什么事情,只要他不放在心上,就无法伤害他。
好吧。现在他不会将死亡放在心上了。先前他一直害怕的一件事是疼痛。他像别的男人一样忍得住痛,只要疼痛延续的时间不太长,别把他弄得筋疲力尽。但这一回他有个地方伤太厉害了,正当他觉得自己快要被它弄垮的时候,疼痛停止了。
他记起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投弹军官威廉森钻过铁丝网爬回来时,德军巡逻队的一个兵向他投了一枚手榴弹。他被炸伤了,尖叫着,求大家开枪打死他。他是个胖子,虽然爱作一些离奇古怪的显摆,却很勇敢,是个好军官。可那天晚上他被卡在铁丝网里了,随着一颗照明弹将他照亮,他的肠子被炸出来钩在了铁丝网上。所以他们不得不把他的肠子割断,才将他抬了回来,当时他还活着。开枪打死我,哈里。看在基督的面上,开枪打死我吧。有一回,他们曾经争论过凡主所赐予无有不可忍受这句话;有一种理论就是这样说的,意思是过一段时间,痛苦会自行消失。但是他一直忘不了威廉森,那个夜晚的威廉森。痛苦并没有从威廉森身上消失,最后他拿出一直留着给自己用的吗啡药片,全都给威廉森吃了,也并没有当时就立刻见效。
不过,现在他所承受的痛苦是很轻的。如果就这样下去,情况不恶化,便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只除了他希望有更多的人陪伴在身边。
他想了一想自己会希望有哪些人陪伴。
不,他心想,你做每一件事都做得太久,做得太晚,你就不能指望发现别人仍然在陪你啦。人已经全走了。酒尽杯空,曲终人散,现在只剩下你和女主人啦。
我越来越对死感到厌倦了,就像对所有别的事情一样,他心想。“真让人厌倦。”他说出声来。
“什么事让人厌倦,亲爱的?”
“所有做起来时间长得要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