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老熊(第5/6页)
“你手里拿着枪看见它两次啦,”萨姆说,“如果你开枪的话,不可能打不中的。”
男孩站了起来。他仍然牵着小猎犬。小猎犬被抱在怀里,离开了地面,依然狂吠不止。那两条猎犬的咆哮声越来越弱的时候,小猎犬仍然上蹿下跳,就像一根纠结的钢丝弹簧。他有点气喘吁吁,但是已经不再颤抖或哆嗦了。
“你也不可能打不中!”他说,“你手里有枪!你也没开枪!”
“你竟然没有开枪,”父亲说,“你离它有多远?”
“我不知道,爸爸。”他说,“它的右后腿上有一只大虱蝇子,我都看见了。我当时手里没枪。”
“可是手里有枪的时候,你并没有开枪啊。”父亲说,“为什么?”
男孩没有回答。父亲没有等他回答,站起身,走到了屋子的另一头,来到书架前。经过的地方有男孩两年前猎杀的熊皮,还有父亲在男孩出生前猎杀的更大的一头熊的兽皮。书架的上方,高高挂着的是男孩猎杀的第一只雄鹿的鹿头。父亲管这间屋子叫“办公室”,种植园里的所有生意都在这儿交易完成。十四年来,男孩在这间屋子里听到了最精彩的谈话。德·西班上校来过这儿,有时候是康普森老将军,还有沃尔特·厄威尔、伯恩·赫根贝克、萨姆·法泽斯、泰尼家的吉姆——他们都是猎手,熟悉这片森林,熟悉森林里奔跑的动物。
他侧耳恭听他们交谈,只倾听不说话。他们说,那片荒野,那片广袤森林,比任何白人文献记载的还要广袤,还要古老;他们说,白人真够愚蠢的了,自认为买下了其中的一部分;他们说,印第安人真够无情的,自以为其中的一部分是属于他们的,因而可以卖给白人。荒野属于所有人,不属于白人、黑人或红种人,而是属于所有人,属于用意志力和刚毅来克服磨难,用谦恭和本领求得生存的猎人们。猎犬、熊、鹿在荒野中比肩共存,各求慰藉;它们驰骋在荒野中,听命于荒野,委身于荒野,遵守着那些古老而不可调和的规则,进行着这场古老而不屈不挠的角逐,既无悔恨的余地,也绝无仁慈可言。说话声停了下来,但所说的话却是掷地有声的,并故意留出时间让大家回顾、追想与精确地回忆。男孩蹲在闪烁的炉火旁,如同泰尼家的吉姆一样蹲着。只有在给火炉添柴、传递酒瓶给杯子倒酒的时候,吉姆才会站起来走动一下,因为现场总会有一瓶酒的。因此片刻之后,他觉得那些充满了情感、理智、胆略、计谋与速度的激动人心的时刻,都被浓缩、净化在那瓶棕褐色的烈酒中。这酒不是供妇女饮用的,也不是供男孩和儿童饮用的,而是专供猎人们饮用的。猎人们所饮用的不是他们猎杀的动物的鲜血,而是某种已经被浓缩了的不朽的荒野之酒。他们温文尔雅地饮着,甚至毕恭毕敬地饮着,不会像异教徒那样卑劣地以为饮酒能让他们获得谋略、力量和速度等各种本领,他们是通过饮酒向这些本领行礼致敬。
父亲拿着一本书回来,又坐了下来,把书打开。“你听着。”他说,大声朗读了五个诗节,声音平静而从容。已经是春天了,屋子里已不再生火。这时,他目光朝上,男孩注视着他。“好了,你听着”父亲说,然后又朗读了一遍,但这次只读了第二诗节。读到诗节结尾的最后两行,他把书合上,放在身边的桌子上。“她不会老,虽然你不能如愿以偿,你将永远爱下去,她也永远秀丽!”父亲说。
“他说的是一位姑娘。”男孩说。
“他总要说点什么。”父亲说,“他说的是真。真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真是唯一的,真包含着一切触动人类心灵的事物——荣誉、自豪、怜悯、争议、勇气、爱。现在你明白了吗?”
他不知道。其实,事情简单得多。有一头老熊,凶猛而残忍,不仅想要活下来,而且对自由充满强烈的自豪,对自由是如此自豪,即使看见自由受到威胁也毫不畏惧,甚至也毫不惊慌。不,它有时候似乎故意将自由置于危险之中,目的是为了品尝自由,是为了让古老而强壮的血肉之躯变得更加柔韧和敏捷,用来防卫和保护自由。还有一位老人,他是女黑奴和印第安国王之子。他既是母亲所在的族群——这个族群有着漫长的历史,磨难让他们变得谦恭,忍耐使他们感到自豪;在磨难与不公中,他们的谦恭与自豪延续了下来——的后裔,也是父亲所在的族群的后裔。这个族群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历史比第一位先民还要长久,这片土地上早已没有了他们的身影,只剩下一位老黑奴的变异血脉与一头老熊不可征服的野性精神所结下的孤独的兄弟情谊。还有一个男孩,他希望能学会谦恭和自豪,让自己成为娴熟而令人尊敬的森林猎手,但是他突然间发现,自己的捕猎本领如此娴熟,进步如此之快,进而担心自己是否真的令人尊敬,因为他还没有学会谦恭和自豪,虽然他也曾经努力过。直到有一天,他同样在突然之间发现,一位对谦恭和自豪没有下过定义的老人,仿佛手拉手地牵着他来到了那个地方。在那儿,一头老熊和一只幼小的混血狗向他表明,如果能获得其中任何一样,他就能获得谦恭与自豪。
一条小猎犬,没有名字的混血狗,多而杂的血统,现在长大了,体重还不到六磅重。它好像自言自语地说着:“我不危险,因为再没有别的猎犬比我更小了;我不凶猛,因为大家只不过管它叫噪音;我不谦卑,因为我离地面太近,不可能再屈膝跪拜;我不骄傲,因为我离它还不够近,没有人知道是谁投下的阴影,我甚至都不知道我去不了天堂,因为命里早已注定我没有一个不朽的灵魂。我能做到的就是勇猛,能这样做就足够了。我能做到的就是勇猛,即使大家管它叫噪音。”
事情就这样。就那么简单,比书本上所讲的少男少女的事情要简单得多——少男永远是不会为少女感到悲伤的,因为他永远不可能离她更近一点,也永远不可能离她更远一点。他曾经听说过一头熊的故事,最后自己长大了,可以追寻它的踪迹了。他追踪了四年,终于与他相遇,虽然手中有枪,却没有开枪。那是因为一条小猎犬——它越过二十码的距离朝那头熊冲过去之前,他本来是可以开枪的;老本熊靠后腿直立居高临下时的漫长一刻,萨姆·法泽斯本来也是可以开枪的。他止住了思绪。父亲神情严肃地看着他,屋子里的暮色已带有春天的气息。父亲说话的时候,语气犹如暮色一样宁静,声音也不大,因为没有必要,因为他的话将永续长存。“勇敢、荣誉、自豪。”父亲说,“还有怜悯、热爱正义、热爱自由。这一切触动着人类的心灵。就我们对真的理解而言,长存于人类心灵中的就是真。你现在懂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