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52/68页)

“真太美啦!”汉斯·卡斯托普打心眼儿里发出赞叹,“看着就叫人高兴,令人心醉!多么漂亮、健康、聪明、幸福啊,他们!是的,不只是体格健美,也生性聪敏,和蔼可亲。这就是使我感动,使我入迷的原因:作为他们人格基础的精神和感官,我想讲,在他们身上是紧密联系、和谐一致的!”他指的是这些太阳下的孩子在交往中表现的殷勤和蔼,以及很有分寸地彼此关怀照顾:他们相互敬重,只是以微笑掩饰着使这一情感藏而不露,但又因人人心性相通、思想一致而使你时时处处都体会得到。他们行事端庄、严肃,但寓庄于谐,所表现出来的仅仅是一种难以言表的乐观、机敏的虔诚精神——虽然并非一点不重礼仪形式。例如,在那边一块长着苔藓的圆石板上,坐着一位穿褐色衣裙的女子,一位敞开前襟在奶孩子的年轻母亲。每一个打她跟前经过的人,都以一种特定的方式向她致意,集中地表现了人们通常只是以含蓄的沉默清楚流露出来的所有感情:小伙子们面向年轻母亲,文质彬彬地、迅速地把双臂在胸前抱成个十字,微笑着点点头;姑娘们朝着她微微屈一屈膝,就像她们在教堂里从祭坛前经过时那样子,只不过同时还快活而又亲切地不住点头,在谦卑礼貌之中融汇着和悦的友情。再说那位母亲,她一边用食指按压乳房,让她的宝贝儿吮得更舒服,一边和蔼地抬起头来,面带笑容,以目光向招呼她的人答礼——这情景使汉斯·卡斯托普心里充满了惊叹。他怎么看也看不够,只是纳闷地问自己,人家允不允许他这样做;他,一个卑劣、丑陋、穿着一双破靴子的外来者,这么偷窥阳光之国富于德行的幸福,是不是罪大恶极、该当受罚呢?

看来不必担心。就在他坐的地方下面,有一位美少年,浓密的鬈发从额前梳向一边,双臂抱在胸前,离开了同伴站在一旁,既不显得悲哀也不显得孤傲,而是随便自然地独自站着罢了。这位少年发现了汉斯·卡斯托普,从下边仰望着他,目光在窥视者与海滩的人群之间来回移动,想看他究竟在偷看什么。可突然,少年的目光越过他的头顶,射向了他背后的远方,同时从他那俊美、刚毅却又稚气未脱的脸上,那人人皆有、和蔼有礼的笑容也遽然消失——是的,他连眉头也没皱一皱,脸色便严肃得跟石头刻的一样;他毫无表情,思想深不可测,样子冷漠得跟死人一样,令刚刚定下心来的汉斯·卡斯托普大惊失色,心里产生了不祥的预感。

他也扭回头一看……他身后耸立着粗大的圆柱,没有基座,直立在长长的圆筒形石墩子上,接缝里已长出苔藓——是一座神庙大门的门柱,汉斯·卡斯托普正坐在门内中央的石阶上。他心情沉重地站起来,从侧面走下石阶,进入深深的门道,穿过门道之后又走在一条花砖铺成的路上,很快站在了一座新的拱门前。穿过拱门,神庙便赫然出现在眼前,庞大雄伟,已风吹雨打成了灰绿色。门前有很陡的台阶,宽宽的门楣是雕花柱冠,柱冠下才是下粗上细的圆柱,在圆柱的接缝处不时地突出来一个开了槽的圆盘。吃力地连脚带手地爬着,由于心里憋得慌而连声叹息着,汉斯·卡斯托普总算登上高高的台阶,进了庙堂内如林的圆柱之中。庙堂很深,他在里边转来转去,就像在灰暗的海岸边的榉树林间一样;他故意避免走到中央去,可终于他还是回到中间,在圆柱退开的地方发现了一座雕像。那是在一个基座上用石头刻成的两尊女像,看样子系一母一女:母亲坐着,端庄、慈祥、神圣,只是双眉流露着哀怨,目光茫然失神,内穿短袖束腰的绉纱长袍,外边罩着件短上衣,在波纹般卷曲的发结上披着条纱巾;女儿站着,被母亲慈爱地搂在怀中,脸庞圆圆的,焕发着青春,臂膀和手全都隐没在外套的皱褶里。

端详着这座雕像,汉斯·卡斯托普的内心更感沉重,更充满了忧惧和不祥预感。他几乎不敢,却又忍不住绕到雕像背后,继续向排列在两侧的圆柱走去,不想蓦然站在了正殿敞开着的铁门前;往门里一瞅,可怜的青年惊得膝盖差不多软了。只见两个半裸体的灰色女人,头发一股一股地披着,乳房跟妖精似的吊在胸前,单单乳头就有一指长,在殿内悠悠忽忽的灯盏间干着极其丑恶可怕的勾当。她们正用一个盆子接着,在那儿撕扯一个小孩,一声不吭地疯狂地用手撕着扯着——汉斯·卡斯托普看见柔软的金黄色头发上血糊糊的——然后一块一块地吞食,只听见酥脆的小骨头在她们嘴里咔咔直响,鲜血便从她们凶恶的唇间滴落下来。汉斯·卡斯托普感到一阵战栗,人完全傻了。他想用手抹抹眼睛,手却抬不起来。他想逃跑,腿也迈不开。这当口,她们没停止干自己可怕的勾当,可眼睛却看见了他,冲他挥动着血淋淋的拳头,对他发出詈骂,虽然没有声音,却极尽鄙俗污秽之能事,而且用的是汉斯·卡斯托普家乡的民间土话。他感到异常恶心,从未有过的恶心。他绝望挣扎着,想要逃开——就这样,他似乎一只肩膀靠在背后的圆柱上,耳中还嗡嗡响着女妖们无声的詈骂,身上还感到阵阵战栗,却发现自己原来仍旧倚着仓房站在风雪里,脑袋耷拉在一边胳膊上,绑着滑雪板的腿向前伸得老远。

不过,他还不是真正完全苏醒。他眯缝着眼,心里因摆脱了那两个可怕的女人而感到轻松,可是却不十分清楚——虽然很重要——他究竟是靠着一根神庙的圆柱呢,还是靠着仓房的墙壁。在一定程度上,他继续在做梦——不是以生动的形象,而是以思维,但并不因此就不那么惊险离奇,紊乱无序。

“我想,我是在做梦吧,”他自言自语地喃喃着,“梦得美妙极了,可怕极了。从根本上讲,我一直清楚这是个梦,一切都是我自己想出来的——那树木繁茂的园子和滋润的空气,以及接下去的美好景象与可怕情景,我几乎全都预先知道。我怎么会知道这些,想出这些,使自己感到幸福,感到恐怖呢?我从哪儿弄来那迷人的海湾,还有那由一个美少年的目光引导我走进去的神庙群呢?我想说,一个人不单单靠自己的心灵做梦,也代替匿名的集体做梦,只不过以个人的方式。你只是那巨大心灵的一个微小分子,它通过你做梦,以你的方式,梦见一些它永远悄悄在梦想着的事物——梦见它的青春,它的希望,它的幸福,它的安宁……它的人肉宴。眼下我倚靠着自己的圆柱,头脑里实际还留着我的梦的残余,留着对人肉宴的冰冷的恐惧,以及对先前美景的由衷的喜悦——为那光明人类的幸福和高尚情操而感到的喜悦。这是属于我的,我坚持认为,我有不可剥夺的权利靠在这儿,做这样的梦。我从此地山上的人们那里知道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以及理性的东西。我跟着纳夫塔和塞特姆布里尼,在极其危险的崇山峻岭中转来转去。我了解人的一切。我认识人的肉和血,我把普希毕斯拉夫·希培的铅笔还给了有病的克拉芙迪娅·舒舍。可是谁认识肉体,认识生命,他也就认识死。不过,这并非全部——多半还只是个开端,如果从教育的角度看问题的话。还必须加上另外一半,相对的一半。要知道,一切对疾病和死亡的兴趣,不过是对生命的兴趣的一种表现方式而已,正如人道主义的医学科学所证明的那样。这种学科总在彬彬有礼地用拉丁文谈论生命及其病患,仅仅是那个巨大而急迫的问题的一方面;我现在要直呼其名,怀着无比的好感和同情:那就是生活的问题儿童的问题,就是人和人的地位与尊严问题……我对此懂得不少,从此地山上的人那儿学到了许多。我从平原被赶上高山,可怜我几乎喘不过气来;然而,从我的圆柱脚下,我这会儿挺不坏地看见了全貌……我梦见人的地位,梦见他们那个明达知礼、互敬互爱的群体,但在这个群体背后的神庙中,却上演着吃小孩的可怕一幕。他们,太阳的孩子们,在静静地观看那可怕的情景时,相互还会一样的文质彬彬,殷勤友善吗?他们要是能这样,那可真叫风雅、大度!我从心眼儿里同情他们,而不同情纳夫塔,也不同情塞特姆布里尼,他们俩都是空谈家。一个放荡而邪恶,一个只会吹理性的小号角,还自以为用目光能震住疯子,真叫人倒胃口。说来说去,不过是庸人哲学,纯粹的道德说教,非宗教思想。同样,我对纳夫塔,对他的宗教,也不怀好感;他的宗教只是把上帝与魔鬼、善与恶搅混成一个大杂烩,正好让人一头栽进去,以达到神秘地沉沦在一般之中的目的。这两位教育家!他们的争论和矛盾本身也不过是个大杂烩,是一片乱糟糟的厮杀声,谁只要脑子稍稍自由一点,心灵稍稍虔诚一点,就不至于被蒙蔽。谈什么贵族化问题!什么高贵不高贵!什么死与生,疾病与健康,精神与自然!难道它们是矛盾?我要问:难道它们是问题?不,这不成问题。还有高贵不高贵也不成问题。死必然寓于生之中,没有必然的死也便没有生;主的人的地位正处于中央、处于混乱与理性之间,正像他的国度也处于神秘的集团与不稳定的个体之间。从我的圆柱往下看去,情形就是这样。处在这个地位上,他应该彬彬有礼,自己对自己表现得友善谦恭——因为只有他是高贵的,而非矛盾冲突。人应主宰矛盾冲突,而不是相反。也就是说,人比矛盾冲突更加高贵,比死也更高贵,对于死来说太高贵了——这便是他头脑的自由思想;比生更高贵,对于生来说太高贵了——这便是心灵的虔诚信仰。这就是我做的诗,一首关于人的梦幻之诗。我愿铭记着它。我愿做个善良人。我不容许死亡统治我的思想!因为善良与仁爱存在于我的思想中,不存在于任何其他地方。死是巨大的威力。人摘下帽子对它表示敬畏,然后便踮起脚尖擦过它身边,继续前进。死戴着往昔的庄严领圈,人们为了对它表示敬意,也穿着黑色的丧衣。理性在它面前显得一副蠢相,因为理性仅仅是道德,死却是自由、混乱、无定型和欲。欲,我的梦说,不是爱。死与爱——这是差劲儿的一对儿,乏味的一对儿,很不和谐的一对儿!爱是死的对头,只有爱,而非理性,能战胜死。还有形式,也只产生于爱与善:一个明智友善的团体,一个美好的人类之国的形式和礼仪——在静观着人肉筵时也不改变。啊,我就这么清楚地梦见了,就这么很好地‘执了政’!我要铭记着它。我要在心中对死保持忠诚,然而又牢记不忘:对死和往昔的忠诚只会造成邪恶、淫欲和对人类的敌视,要是任凭它支配我们的思想和‘执政’的话。为了善和爱的缘故,人不应让死主宰和支配自己的思想。到这儿我该醒了……因为我的梦已做完,已到达目的地。我早就在寻找这个词:到达目的地,在希培出现的地方,在我的阳台上,在随便哪儿。也是为了寻找这个目的地,我身不由己来到了风雪山野中。现在我找到了它。我的梦将它再清楚不过地铭刻在我心中,我将永远牢记。是的,我欢欣鼓舞,热血沸腾。我的心有力地跳着,我知道为什么。它这样跳不仅仅出于身体的原因,不像尸体还会长指甲似的;它跳得更富人情味,更多是因为心灵幸福的缘故。心灵的幸福是一种佳酿——我梦里的词儿——比波尔多葡萄酒和英国啤酒都醇美,像爱和生命一般流贯我周身的血管,使我猛然从睡梦里苏醒过来。我自然知道得很清楚,我年轻的生命在睡梦中处于极度的危险……醒一醒,醒一醒!睁开眼睛!在雪地里,是你的脚,是你的腿!将它们收拢,站直!快瞧——天气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