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7/10页)
一张纸条从门底下塞了进来,我们听到了西亚离去的脚步声。“至少她的脸皮还没有厚到站在门口看我走出去,”索菲说,“不过她明知你有伴儿在一起却还要敲门,脸皮已经够厚的了。你是跟她订婚了还是怎么的?还是去看看你的字条吧。”
索菲彬彬有礼地跟我告别,她吻了一下我的脸,但不肯让我回吻她,也不要我送她到大门口。因此,我仍光着身子,坐在帆布床上,置身在从高高的窗口流进来的五月夜晚的空气中。我打开那张字条,上面写着她的地址和电话号码,还写道,“明天请给我来电话,别生气,因为我实在不能自已。”
我一想到她对自己脸泛妒忌而感到羞愧,以及我赤身裸体到门口跟她说话时她心中有多难受,便一点也不想生气了。老实说我还不由得感到颇为得意。尽管像她那样准备跟索菲争个高低,而且自认为只有她才有适当的爱的资格,这似乎有点霸道。于是后来我又有了一些其他的念头。比如,我是否有为表示好意而坠入爱河的危险。为什么?因为爱情这般珍奇罕见,所以要是一个人对人动了爱慕之心,对方就得屈从?是不是对方这会儿没有更重要的事情?我这样想实在显得荒唐可笑,可是当时各种各样的东西都搅得我心情激荡,其中包括树梢上嫩叶挣破厚厚的红色叶鞘时发出的卜卜声。我认为,一个女人的事业必定只有爱情,或者,在另一种时候,只有孩子。我让这种想法在我轻松愉快的心情中既作为一种娱乐,同时也是一种异议。而且这种轻松愉快的心情——我本应从“重为轻之本”这句至理名言中得到教益。首先,优雅出自内心的深藏。可是智慧必须扩散,和各方面交织。这也可以指那种淡淡的微笑,它只不过是沉重心情的一点流露而已。或者用演员的小动作以博得笑声来掩饰严肃的内容,也是这么一回事。就连一个笃信宗教的人,有时你也会发现,他是以玩笑的方式跟耶稣沟通的。
那天夜里我睡得很熟,还是老样子,时而在被子里面,时而在被子外面。被褥仍有索菲的脂粉味,或者是她身上散发出的其他香味。因此我就像是裹着她的被子睡的。刚醒来时,我以为自己睡得很安谧,而且早晨阳光明媚。可是我错了,我记起曾做过噩梦,梦见豺狼想越过埃塞俄比亚的哈勒尔[8]的城墙,去吃死于瘟疫的尸体——这是从阿瑟留下的一本书里看来的,作者是他喜欢的一位诗人。我听到咪咪在楼下打电话连骂带叫,虽然这只是某种普通的谈话。这是个晴朗的好天气,美得几乎可以用手捡起来,院子的各个角落都盛开着各种鲜花,生长在那些废铁堆里和破旧的锅炉之间。红色的花朵在白昼强烈的阳光下,使人眼花缭乱,几乎像疾病的毒力似的侵袭着你的心,那些使你咯血、痉挛的疾病,然而只顾寻欢作乐同样也会使你腐败堕落。我的脸疼痛难熬,仿佛鼻子遭到猛击快要流血似的。我朝四下看了一眼,感到气短胸闷,似乎血液过多,预感到即将因而患病,还是赶紧放血为好。我的手脚也都有这种不祥之兆。我几乎像块石头似的走出门外,可是就连铺石的路面也通过皮鞋磨痛了我的脚。我全身的血管都像灌满了铅,血越流越慢。就连在小店里喝杯咖啡,也像受监禁似的感到受不了。我坐上慢吞吞的汽车来到办公室;我一屁股坐到自己的椅子上,伸直双腿,全身都像散了架似的劳累不堪,一直到有规律地跳动着的脚部动脉。我祈求上帝别再让我站起来。门窗都敞开着,这备受践踏的地方安静得如同重开舌战之前的法庭,得以有短暂的机会散发掉那股霉气。过不多久这儿又会人声嘈杂,现在是佛兰德战场上的炮弹撕破天空前的沉寂时刻。既不需要吐痰或清嗓子的百灵鸟,远走高飞了。
可是,当天的工作已经开始,我心神不定,简直无力应付,感到就像在快步跺脚和跳舞一样;如同在跳一支疯狂、无情的华尔兹,两人搂得紧紧的,都想把对方累倒;或者像跳单人木屐舞[9]或疯狂蹦跳的塔兰台拉舞[10];或者是几乎像失去意识似的软弱无力地东倒西歪摆动着;也像面容庄重呆板毫无表情、脚跟使劲跺着的塞吉狄拉舞[11];还像德国农奴爱跳的踢足舞;身子蹲着跳的哈萨克舞;青年人跳的间有停顿和滑行步子的华尔兹以及查尔斯顿舞。我面对着这一切,尽可能避免站起身来,除了不得不去厕所小便,或者是饥饿难当时,去楼下台球房的午餐柜台,可是那绿色的台毡使我感到头晕。而且我一点没有胃口,只感到一种揪心的痛,这并不是因为饿。
当我再回到办公室时,已有一批新来的人等着我给他们办事。我这个委靡不振的登记代理人或者叫主办人,一直置身在睽睽众目之下,他们一个个都怒气冲冲,心急火燎,有的脸部肌肉在抽搐,有的神态尊严端庄,也有的像疯子似的瞪着眼睛。我单靠向他们解释怎样填写登记卡,怎么能替他们申冤昭雪和打开王国之门呢?我的圣明的老天爷啊!我想,人的劳动必定是老天爷想出来的一种交易,为了拯救人,保全人的生命,要不他就会挨饿受冻,他那脆弱的生命就会夭折。可是,虽然他得以活了下来,而在这过程中,结果却成了多么奇特古怪的东西啊。
我是在一种异常的心境中思考这一切的,与此同时,我一想到西亚那件褐色绸衣的窸窣声,不由得便会打上一个冷颤,伴随着劳工血汗史的这种奇怪结果。
我一有机会便抽空给西亚挂电话,但总是没有人接。我还没来得及跟她通上话,格兰米克就给我来了电话,要我帮忙务必在当天晚上去南芝加哥,到他以前曾组织过的一家纱布绷带厂去一趟。那儿就像一群耶稣会教士刚在异教徒的国度登陆一样,成千上万渴望领受洗礼的人纷纷从他们的砖屋里蜂拥而出。我只好装满一袋宣传品和空白登记卡,拎着它一路赶到伊利诺斯中心车站乘电气火车,然后在他的总部跟他见了面。格兰米克的总部设在一家小旅馆里,这儿的一切都很简陋,不过有一个妇女和母子入口处,因为许多卷纱工都是妇女。我简直没法想像,在这样一座满是煤烟、歹徒横行的小镇上,他们是怎样来保持绷带的清洁的。这座小城的建筑,许多都像建造巴别通天塔那样荒唐和不合理的工程,有几十次才盖到第二层便不行了,于是所有的工人便停了工,在内部干了起来。格兰米克正在这些人中积极进行组织工作,他像“石壁”杰克逊[12]那样坚定,但也像个中学的木工教师或者是白衫飘拂、要以温和之力征服全印度的某个国大党人物那么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