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7/10页)
“哦,你告诉过我,你会驯鹰。”
对,到目前为止,这是我惟一的专长。
一点没错,你必须成为一个仿佛深受社会目的吸引和驱动的人。要是需要一个人躺在街上,你就会去。或者是下矿井。或者是在狂欢节驾车兜风。或者是给新糖果取名字。或者是给童鞋电镀。或者是到理发店和酒吧挂硬纸板美女像。或者是扮个什么小而又小的角色死去,连同那一两个念头,那一直萦绕在你脑际的狭隘的见解。
我一直认为,如果你一定要做个专家,例如医生或其他专家,那对自己所要追求的东西希望就不大了。要是这样,你身为专家,就得老是跟别的专家打交道,就不屑理睬外行,因为专家对外行的看法就是这样。而且专业化意味着困难艰辛。要不还算什么专家。我有佩迪拉的名言为鉴:“要么轻而易举,要么根本不行。”
咪咪对我在墨西哥的经历大笑了一通。“你倒是玩得够痛快的,”她说。她使我对西亚引起不快;关于斯泰拉,她说,“像你这样的男人可让有些女人日子好过哩。”
谁也不曾有过什么好日子,不过你不能对咪咪这么说。她听了她要听的事后,她便不会再听的。不过她满脸劲头十足,红红的大嘴咧得老大,用她圆形大号或猎号般的大嗓门,几乎像克莱姆一样,狠狠地教训了我一通。她说最好还是改变自己的态度和看法。我不能正视事物的原因,在于我不愿这么做。因为我不喜欢它们的本来面目。需要考虑的并不是在心里美化它们,而是应该把人类的一切弱点都摆出来——败坏、罪恶、厌恶、妒忌、贪婪、残暴、弱肉强食。从这开始。拿事实来说吧,人们一般都充满厌恶之心,要费点劲才能使他们互相看一眼。他们大多数人都喜欢不受干扰。他们喜欢幻想大大胜过宝藏。幻想是他们最大的希望,因为这样他们便可以怀疑,他们对自己的认识也是不正确的。也许咪咪的这场怒火发得有点过分,超过了她的真正感受。不管怎么说,这些天来,她的眼睑下面一直挂着忧虑的黑晕。
阿瑟一来,她便又谈起钱呀,工作呀。十有八九,只要他一露面,她就把话题转到这些方面。
有一份工作她一再劝他去做。可是他说,“什么,开什么玩笑!”接着便鱼尾纹皱起,开始温和地笑着。
“钱可不是开玩笑。”
“啊,求你啦,咪咪。别说傻话了。”
“那份工作实际用不着花多大力气。”
然而,他那样子似乎绝对不可能去做似的。我开始想,如果自己合格的话,我倒愿意接受这份工作。
我遇上阿瑟在外面散步,便问起他为什么不愿干那份工作。
那是个凉爽的下午,他戴着帽子,穿着大衣。他的体重已大大减轻,骨瘦如柴,肩膀突起。他的模样长得很像他叔叔丁巴特,但他却以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削弱了相同的遗传特征,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同样也有一副皮包骨头的单薄身架,长长的脸盘,走起路来双脚内撇,速度极快。他的鞋又尖又窄,就像往石缝里钻的蜥蜴露在外面的尾巴。但是阿瑟的身体比丁巴特差多了,他肤色黝黑,呼吸时嘴里喷出一股浓烈的咖啡味和香烟味。他微笑时会露出下排的牙齿。尽管如此,只要他想表现一下,他也同样具有艾洪家人所有的全部魅力。
他的思想格调高超。有时候,我相信他能随时随地谈论和思考任何事情。我本人偏爱实用的思想,我指的是那些能解答使你激动的问题的思想。可阿瑟说这不对;真理,只有在跟你的需要关系较少时才更为正确。比如说,从外层空间遥远的星球上射来的光线,虽然速度高得难以想像,但因在行进中历时过久而衰变、耗尽,研究它的变化又有什么个人需要呢?这个问题深深地吸引了我。
至于说到那份工作,那是有个百万富翁在写书,他想找个研究助手。
“你看我够格吗?”
“你当然可以,奥吉。你有兴趣?”
“是啊,我需要一份工作。一份能有点儿空闲时间的工作。”
“我喜欢你这样来安排生活。你打算怎样来打发这些空闲时间呢?”
“我打算好好利用,”我不喜欢他问话中的弦外之音。为什么他需要有自己的空闲时间,而我要受到盘问呢?
“我这只是好奇罢了。有些人好像总是知道自己要干什么,而另外一些人则老是不知道。当然,我是个诗人,比较幸运。我常常想,假如我不是个诗人,我做个什么呢?做个政治家?可是看看列宁一生的工作结果变成了什么样子。做个教授?那太文弱没劲了。做个画家?可是现在已经不再有人懂得什么是画了。每当我写一首戏剧诗时,我总是弄不懂,为什么其中的人物什么人都可以,惟独不是诗人们自己。”
啊,这就是我回到芝加哥时的情况。我住在南区。我从阿瑟那儿取回了我的那箱书,在自己的房间里埋头阅读。六月里的酷热越来越厉害,直到后来连阴凉的院子里也不再能闻到潮湿的泥土,以及城市下水道和阴沟所组成的地下世界的气味,也闻不到灰浆和翻腾的沥青的气息,天竺葵、铃兰、蔷薇的芳香,还有在风大时传来的牲畜围栏的臭味。我成天埋头读书,几乎每天都给西亚写信,通过韦尔斯·法戈转给她,可是没有收到任何回音。从墨西哥来过一封信,是斯泰拉寄来的,她现在在纽约。我从未料到斯泰拉能写出这样好的一封信来,我承认自己过去小看了她。她说她一时还不能还我钱,她得先跟她的协会算账。不过她一旦找到工作,便会立即还清欠我的钱。
西蒙给了我一点钱,所以我能够去大学上暑假班。我琢磨着我也许喜欢当一名教师,就选了几门教育方面的课程。我发现坐在教室里听课和啃教科书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尽管大学对西蒙并无多大用处,不过要是我上大学,他总会乐意帮助我的。
我仍在争取阿瑟拒绝的那份帮一个百万富翁写书的工作。这位百万富翁叫罗贝。弗雷泽当助教时,他曾是弗雷泽的学生。咪咪就是这样认识他的。他个儿高高的,背有点驼,说话结巴得很厉害,留着胡子,结过四五次婚——这些都是咪咪告诉我的。阿瑟说他要从富人的角度写一本人类幸福概论或人类幸福史。我要不要做这份工作,心里还没有底,但是我不愿老是让西蒙供养我。我试着想向艾洪借一笔钱,可是因为我是咪咪的老朋友,他坚持不肯借给我。他说,“我什么也不能借给你,你知道我得赡养我的孙子。这笔多余的负担很厉害。要是阿瑟决定给我的晚年再添一个孙子,那我怎么办?”他真是个小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