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7/9页)
他和丽妮的活动情况如下:几乎每天早上他都到她的住处接她;她或者在屋外,或者在附近的一家餐室里等着。接着由她开车送他去办公室,尽管他的大多数雇员都认识她,但她从不进去。然后她独自离开去商店买东西或者替他办事;要不她就看看杂志,一直等到他有空。一整天,她不是跟他在一起,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到了傍晚,她开车几乎把他送到了家门口,然后再坐出租车回自己的寓所。在我们见面的那一天,几乎每小时都有风波,两人互相大喊大叫——她的两眼瞪得老大,拱起肩膀,挺直脖子,而他则气昏了头,眉头紧锁,咬牙切齿,有时真想掴她几个耳光。他一直没有镶补他那颗折断的门牙。通过这,我又在他身上看到了这个像德国人的白肤金发、满面红光的商人和投资者,这个劳希奶奶打发他到度假胜地旅馆去侍候客人的学生。他和丽妮争吵,通常是为了像衣服、手套、一瓶香奈尔[29]香水、或者是用人之类的事。他说她用不着雇用人,因为她整天不在家,而且自己可以收拾床铺,要个女佣闲坐在那儿干什么?可是丽妮坚持夏洛特有的她也得有。她对夏洛特的情况摸得很清楚,比亲姐妹还要清楚。她们常在同一家夜总会露面,或者持有同一场音乐会的门票。因此她知道夏洛特长得怎么样,穿什么衣服,她仔细研究过她。她要求至少要跟夏洛特有同样待遇,而且只要是像手提包、衣服、蜥蜴皮皮鞋、太阳眼镜、朗森打火机之类的东西,她都会如愿以偿。可是当她提出要有一辆夏洛特那样的车时,发生了一场最激烈的争吵。
“哼,你这个要饭的!”他说,“夏洛特自己有钱,你懂吗?”
“可是没有你想要的,而我有这个。”
他吼道,“并不是只有你有!别骗你自己了。很多女人都有。”这次是他很不愿意让我看到的少数几次吵架中的一次。通常他似乎并不在乎。至于她呢,自从说了希望我们之间多多了解之后,便以为这就足够了,几乎没有再跟我说什么话。“你瞧瞧你哥哥是个什么样子!”她叫喊道。
不,我看不出他是个什么样子。我所看到的他,差不多总是在发怒,公开的,或者是隐蔽的。
他会突然发作起来,大声怒斥道,“你昨天为什么不去看医生?你打算把咳嗽拖多久?你怎么知道你胸腔里是不是长了什么?”(我不由朝那胸脯瞥去,大概——像任何活着的动物一样,它在毛皮底下,丝绸底下,乳罩底下,乳房底下,就在那儿。)“不,小姐,你没去。我查过了。我往那儿打过电话,你是在骗人!我敢说,你以为我会觉得事关重大,不肯给医生打电话问你的病,或者是怕让这件事传到夏洛特的耳朵里。”(她去看的是夏洛特的医生;他是个顶呱呱的医生。)“告诉你,我真的打了电话。你根本没去过那儿。你没说实话。你从来不说实话!我怀疑,就连在床上你也不说实话。甚至在你嘴上说爱我的时候,心里却在打着鬼主意。”
瞧,这就是他以关心的方式发怒的一个例子。
我不能等到疝气完全痊愈才去参战了。让我去吧!我心里想。可是我的身体还不够条件。我在一家商业机械公司找到了一份临时工作。这是一份十分诱人的很好的工作,我所以能得到这份工作全因战时人手不足。要是我在那公司待下去的话,我也许能成为一个推销大王,每月两次乘特等客车去圣保罗,每次途中抽七支高级雪茄,到站时神气活现地下车,哈着冬天的热气,手里提着公文包。但是,不,我非得去入伍不可。
“嗨,你这个傻瓜!”西蒙说,“我本盼望你至少能活到中年,可现在看来你蠢得连这个年岁也挨不到,直想去找死。要是你非要去不可,定要去挨枪子儿,打上石膏绷带,大口大口咯血,躺在泥浆里,啃土豆皮,那就去吧!要是你上了阵亡名单,这对我的生意倒是件好事。妈怎么会这样倒霉,只有一个正常的儿子!还有我?在这世界上留下孤零零一个人。赚钱的念头倒是我聪明的伴侣,可我弟弟不是。”
但我还是去了。只是陆军和空军仍不肯要我,于是我便报名加入了商船队,按规定计划先去羊头湾受训。
后来一次我见到西蒙是在伦道夫街。他表现得一反常态。“来,进去吃点,”他说。因为我们正好在亨丽西餐馆门口,他们在橱窗里摆了一盆时令已过的草莓。餐馆里的侍者都认识他,可是他们跟他打招呼时,他几乎未作回答,但也不像平常那样趾高气扬。我们坐定后,他摘下帽子,那苍白的脸色使我吃了一惊。
我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啦?”
“昨天晚上丽妮企图自杀,”他说,“她吞了些安眠药。我赶到时她已昏迷不醒,我摇她,打她耳光,拥着她走动,把她扔进放了冷水的浴缸,一直到医生赶到——她总算活过来了。她会好的。”
“是真的想自杀?她是当真的?”
“医生说她不是真的有危险。也许她不知道该吃多少药片。”
“我看这不大可能。”
“我也这样想。她肯定是装假骗人。她是个骗人老手。搞这种冒险把戏已不是第一次。”我瞥见了这场也许永远毫无意义的争斗。这使我心里不快。
“然而到头来,人们会弄假成真的。”他继续说,“他们真是发昏了。”他还说,“要是你花大价钱买了快活,那倒也罢了。可要是花了钱没有买到快活呢。只不过是千方百计想得到它。想要快活。你是为想要的东西,而并不总是为得到的东西付出代价。代价的意义就在这里。要不代价的意义在哪儿呢?弄到后来你可能会付不出钱来的。”
“我真希望自己知道能帮你做点什么。”
“你可以在火车驶来时把我推倒在它前面。”他说。
他开始把这场风波的一切全告诉我。夏洛特发现了丽妮的事。“我想这事她早就知道,”他说,“我猜她是在等待机会。”夏洛特要是不知道,那才怪哩。有关西蒙的情况和想法,无时无刻不在她脑子里流淌。在闹市区人人都认识他。侍者端上来用锡盘盛着的草莓,说:“马奇先生,请用草莓。”丽妮整天跟西蒙泡在一起,他们一直冒着被发现的风险。她干吗要开车几乎把他送到家门口呢?有一天她离开后,我在车里拾到了一把金梳子,他说,“真该死,她太大意了,”然后把它放进自己的口袋。因此,在两年的时间里,夏洛特不可能不发现任何蛛丝马迹——金发、手帕、放在仪表板贮物盒里她从未去过的美容院里拿来的火柴等等;她也不可能不在西蒙头戴礼帽、手持晚报那丈夫式的归来时,在亲吻她的香腮或拍拍她臀部开个夫妻间的玩笑中,嗅出仅仅在五分钟——也就是停车和上电梯的时间——之前,他还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鬼混。她肯定已经嗅出。我猜测,一时间她会对自己说,“只要不是亲眼所见,心里就不难受,”这并不完全是有意装瞎子,而是工于心计的人精于自我控制的表现。有的人一面为保住小命跟一只大灰熊搏斗,前额抵在那家伙的灰毛皮里,一面心里还盘算着下个星期天怎么过,请什么人吃饭,餐桌怎么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