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使命的后果(第23/32页)

他的皮肤黝黑发亮,他的微笑像月亮缓缓升起。他望着任何人时,都是一种慷慨、发光的行为。他让人无法不盯着他看。抛去容貌俊俏不说,光是他的块头就引人注意。他惊人的体格就像阿基里斯的化身。你定会追随这样的人投入战斗。韦尔斯牧师曾经告诉阿尔玛,从前在南太平洋,当岛民互相攻伐时,战胜者会在敌方的残骸中搜查,寻找死者当中最高大、皮肤最黑的尸体。一旦找到体型最庞大的死者,他们便剖开尸体,取出骨头,制成鱼钩、凿子和武器。他们相信体型最庞大的男人的骨头,具有回天之力,因此由他们的骨头制成的工具和武器,也能赋予持有者战无不胜的威力。至于明早,阿尔玛阴险地想道,他们可以从他身上制作出相当于一个军火库的兵器——只要他们首先能想办法宰了他。

阿尔玛在火光外围徘徊,尽量让自己不惹人注意,同时了解情况。大家都欣喜若狂,没有人留意她。狂欢会一直进行到深夜。火烧得又高又亮,投下扭曲的黑影,几乎让人担心会被影子绊倒,或被影子抓住,被拖入“破”中。舞蹈越来越狂野,孩子们表现得像被鬼魂附身。阿尔玛或许以为,著名的基督教会来访,不可能引发这种狂欢喧闹——可话说回来,她仍不了解塔希提。这一切都未让韦尔斯牧师不安,他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这么兴高采烈过。

午夜过后许久,韦尔斯牧师终于留意到了阿尔玛。

“惠特克姊妹!”他大声叫道,“我的礼貌哪里去了?你得见见我的儿子!”

阿尔玛向两个男人走去,他们坐得非常靠近火,使他们看上去好似全身着火。这是个尴尬的会面,因为阿尔玛站着,两个男人——按照当地习俗——却仍旧坐着。她不打算坐下,也不打算把鼻子贴在其他人的鼻子上。不过,明早伸出他长长的胳膊,礼貌地握手。

“惠特克姊妹,”韦尔斯牧师说,“这是我儿子,你听我谈起过他。我亲爱的儿子,这是惠特克姊妹,你瞧,她从美国来访。她是小有名气的自然学家。”

“自然学家!”明早带着一口优美的英国腔说道,感兴趣地点点头。“小时候,我相当喜欢自然历史。我的朋友们觉得我疯了,重视其他人都不重视的东西——叶子、昆虫、珊瑚之类的,可那是一种乐趣和教育。能如此深入研究,是多么有价值的人生。你从事这种工作,是多么幸运。”

阿尔玛低头凝望他。终于能够这么近距离地看他的脸——这张脸无法磨灭,这张脸长久以来使她既不安又着迷,这张脸把她从地球另一边带来此地,曾经顽强地探测她的想象力,曾把她折磨到痴迷的地步——简直令人惊叹。他的脸对她产生极大的影响,对她来说,他看到她,却没有同样觉得惊愕,这让人难以置信:她对他如此熟悉,他怎么可能对她一无所知?

可毕竟,他为什么可能?

他神色泰然地回敬她的目光。他的睫毛长得荒谬,不仅过度,而且挑衅——这壮观的睫毛,这茂密得过火的毛边。她觉得自己内心升起一股反感——没有人需要这样的睫毛。

“很荣幸认识你。”她说道。

明早以政治家的风度坚称,这完全是他自己的荣幸。随后他放开阿尔玛的手,她告辞之后,明早把注意力转向韦尔斯牧师——他那位快乐、矮小、精灵般的白人父亲。

他在马泰瓦伊湾待了两个星期。

她很少把眼睛从他身上移开,急于得知——借由就近观察——她所能得知的一切。她很快就得知,明早为人爱戴。事实上,他受人爱戴的程度,几乎叫人恼火。她想知道他曾经是否对此感到恼火。他从来没有自己的时间,尽管阿尔玛不断地期盼能跟他私下谈谈。似乎从来没有机会:各种饭局、聚会和仪式,日日夜夜围绕着他。他睡在玛努的屋子里,屋内有源源不绝的访客吵嚷。塔希提女王波马雷四世邀请明早到她的帕皮提宫殿喝茶。大家都想听听——用英语、塔希提语,或两者——明早担任赖阿特阿传教士的杰出成就。

最想听的人莫过于阿尔玛,在明早逗留期间,她从不同的旁观者和这位“伟人”的崇拜者口中,拼凑出整件事情的原委。她得知,赖阿特阿是波利尼西亚神话的发源地,因此是最不可能接受基督教的地方。该岛——又大又崎岖——是战神奥罗的出生地和居住地,其供奉的庙宇以活人献祭,遍地的人头骨。赖阿特阿是个严肃之地(埃蒂妮用“震撼”这个词)。岛中央的塔麦哈尼山被认为是波利尼西亚一切死者的永恒居所。据说,由于死者不喜欢阳光,这座山的顶峰永远笼罩在浓雾中。赖阿特阿人不是谈笑风生的人,而是坚定果决的人——鲜血和庄严的人民。他们和塔希提人不同。他们抗拒英语。他们抗拒法语。他们却没有抗拒明早。六年前,他以最壮观的方式来到这里:他独自划着独木舟,接近该岛时把船离弃。他剥光衣服,游向岸边,在咆哮的海浪中划着水,把《圣经》举在头顶上,喊道:“我歌咏耶和华的旨意,唯一的真神!我歌咏耶和华的旨意,唯一的真神!”

赖阿特阿人留意到了。后来,明早建立了一个布道王国。他建造一所教堂——就在赖阿特阿的异教母庙附近——要不是那是做礼拜的地方,很容易被误认为是一座宫殿。如今是波利尼西亚最庞大的建筑物。由四十六根柱子支撑,柱子由面包树的树干砍凿而成,用鲨鱼皮磨平。

明早的信奉者人数多达三千五百人。他看着人们用他们过去的神像生火。他看着古庙发生急遽的转变,从残忍的活祭坛变成一堆堆毫无害处、布满苔藓的岩石。他让赖阿特阿人穿上端庄的服饰:男人穿长裤,女人穿长连衣裙,戴无边帽。男孩们排队等着让他把他们的头发剪成文雅的短发。他为一个社区的整洁的白屋舍进行施工监督。他给在他抵达之前从未看过字母的居民教授拼音和阅读。如今每天都有四百名孩童来上课,学习他们的教义问答。明早设法让大家不只仿效福音书中的谈话,也设法让他们了解这些谈话的意义。正因如此,他已经训练了七名传教士,最近已将他们送往更偏远的岛屿;他们也将游向岸边,高举《圣经》,高呼耶和华的圣名。骚动、妖言、迷信的日子过去了。杀婴行为从此结束。一夫多妻制从此不再。有些人称明早为先知;传言他更喜欢“奴仆”这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