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6/11页)

因此她明白,自己必须离开小镇,去某个遥远的地方。慵懒的暮春甜得发腻,花儿竞相开放,午后漫漫无边,没完没了,新鲜的花香熏得她阵阵恶心。弗兰基开始讨厌小镇了。无论悲伤还是遭遇不幸,她从来不曾哭泣。但这个季节里,许多事让她突然有想哭的冲动。有时一大早她就出去,在院子里一站就是很长时间,看着太阳在天空升起。仿佛有一个困扰着她心头的问题,天空无法做出回答。傍晚倾泻街头的灯光,小巷传来的陌生声音,这些从不曾留意的事物竟开始让她难过。她凝望着那些灯火,聆听着那些声音,心头有些发紧,升腾起某种期待。但灯光会熄灭,声音也会消失,尽管她继续等待,但一切都会烟消云散。她害怕这样,这会使她突然不知道自己是谁,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为什么孤单一人站在那里屏息凝神,或静心聆听,或抬头望天。她害怕,胸口莫名发紧。

四月,有天晚上,她准备和父亲到床上去睡觉,这时他突然看着她说:“这个十二岁了还成天黏着老爸一起睡的长腿笨蛋是谁啊。”她已经长大,确实不能再和父亲睡了,不得不单独睡在楼上的房间里。她开始怨恨自己的父亲,两个人互相总是横眉冷对。她不喜欢在家待着。

弗兰基在小镇里四处转悠,所见所闻似乎总是零零碎碎,没有下文,郁结在心头的憋闷总也化解不了。她急急火火地找事儿干,却总是出岔子。她的好朋友伊芙琳·欧文有一套足球服和一条西班牙披肩,她叫上欧文,两人一个穿着足球服,一个披上披肩,一起去镇上的廉价商店。这么做自然不妥,也不是弗兰基所希望的。春日薄暮冥冥,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气息和芬芳而苦涩的花香,家家窗户被夜灯点亮,开饭的吆喝声悠长绵远,烟囱雨燕在小镇上空聚集盘旋,飞往它们的巢穴,徒留下一片空旷的天空。黄昏太过冗长,弗兰基将小镇的人行道逛了个遍,她心里闹腾开来,莫名哀愁,憋闷得慌,心几乎要停止跳动。

因为无法化解心头的憋闷,她总急于去做点什么。她跑回家,像疯人戴帽子似地把煤桶顶头上,绕着厨房餐桌走来走去。她随心所欲,想到什么干什么,但总是出错,而她本意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等到干完蠢事后,她就空落落地傻站在厨房的门口,说:

“我真想捣烂整个镇子。”

“好啊,那就去捣烂。别绿着个脸搁这瞎晃悠。去干点啥去。”

麻烦就这么开始了。

她还真做了些事情,惹上了麻烦。她犯了法。初次得手后,就再次犯事,越陷越深。她从父亲的抽屉里拿走一把手枪,拎着满大街跑,还跑到无人的空地开枪射击。她沦落为盗贼,从西尔斯-罗巴克商店偷走一把三折刀。五月的一个周六的下午,她悄悄地犯下一宗罪,谁也没有发觉。在麦基恩斯家的车库里,弗兰基和巴尼·麦基恩斯一起干了件坏事,这事挺不像话的,究竟坏到什么程度,她也不清楚。反正想想就恶心反胃,怕看任何人的眼睛。她恨巴尼,想杀了他。有时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她就计划枪杀他,或者往他眉心插把刀子。

好朋友伊芙琳·欧文搬到佛罗里达后,她就没再和其他人玩耍了。鲜花盛开的漫漫春季结束了,小镇的夏天阴沉而寂寥,炎热难熬。她想离开小镇,这种欲望与日俱增,去南美、好莱坞或纽约都行。尽管行李收拾了很多次,但她还是打不定主意到底该往哪去,或者单凭自己怎么走。

于是她就宅在家里,成天围着厨房转。夏天没完没了,总也到不了头。到三伏天时,她已经1.66米了,是个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大废物,而且坏透顶,不配活。她感到害怕,但和以前不同,她只是怕巴尼,怕父亲,还怕法律。即便如此,这些恐惧最终烟消云散。事情过去了好一阵子后,在麦基恩斯车库里犯下的罪行也变得遥远,除了偶尔梦见,再也不去多想。父亲或法律的事她也不再往心里去,终日闷在厨房里,与约翰·亨利和贝蕾妮丝为伴。她不再关心战争,关心世界。再也没什么事情能叫她伤心。她已经不在乎了。她不再一个人站在后院里凝望天空,对任何夏日里的声音和动静都漠不关心,晚上也不到镇上溜达。她心里平静下来,不再多愁善感,该吃吃该喝喝,写写剧本,在车库边练甩飞刀,在厨房餐桌上玩桥牌。天天如此,日复一日,除了漫长难熬,已经没什么好伤心的了。

所以,星期五哥哥带新娘回来后,弗兰基明白,一切都变了。为什么会这样,接下来她身上会发生什么,她并不清楚。尽管弗兰基试着问贝蕾妮丝,但这位厨娘也搞不明白。

“这件事让我好难受,”她抱怨,“一想到他们就这样。”

“嗯,那就不要去想,”贝蕾妮丝答,“你整个下午啥也没干,光想着他们,说起个没完。”

弗兰基坐在卧室楼下的台阶上,干瞪着厨房发呆。尽管想想就难受,她还是不得不去寻思婚礼的事。她回忆起上午十一点钟,自己走进客厅时,哥哥和新娘的那副模样。当时,贾维斯一进门就关上了收音机,所以房间里突然安静下来。漫长的夏季过后,收音机日夜开着,以致压根没人去听,但出奇的安静反倒吓了她一跳。她从前厅进去,站在门口,第一眼看见哥嫂时,心里犹如被电击一般。他俩给她带来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和春天里的感受很像,只是突如其来,更令人措手不及。那种憋闷的感觉,那种令人惶惑不安的恐惧,简直一模一样。弗兰基思来想去,脑袋轰轰然不明所以,站在那里脚都麻了。

随后她问贝蕾妮丝:“你嫁给第一个丈夫时多大了?”

弗兰基正想着问题,贝蕾妮丝已换上盛装,此时正坐着看一本杂志,她约了人,六点要见霍尼和T.T.威廉姆斯,三个人一起去新都会茶室共进晚餐,然后到镇上去逛街。贝蕾妮丝看书时喜欢用嘴逐字逐句轻轻念出来。听见弗兰基说话,她抬起那只黑色眼睛看了看,但没有抬头,那只蓝色的玻璃眼睛仿佛仍停留在杂志上。两道视线不一致,令弗兰基心烦意乱。

“十三岁。”贝蕾妮丝应道。

“为什么那么小就结婚?”

“因为想结婚,”贝蕾妮丝答,“我当时已经十三岁,从那以后就没再长高了。”

贝蕾妮丝身材矮小,弗兰基仔细打量着她,问:“你真的是因为结婚导致长不高了吗?”

“当然如此。”贝蕾妮丝肯定地说。

“我不知道是这样。”弗兰基坦言。

贝蕾妮丝有过四次婚姻。第一任丈夫鲁迪·弗里曼是个泥水匠,四个人里数他最好,最受她中意。他送她狐皮大衣,还曾经带她去辛辛那提看雪。贝蕾妮丝和弗里曼一整个冬天待在北方看雪景。他们彼此相爱,走过九个年头,直到那年十一月,他一病不起,离开人世。其他三任都很差劲,一个不如一个,弗兰基听说后心里不是滋味。第二任是个可鄙的老酒鬼,第三任对她如痴如狂,自己也疯疯癫癫,有次夜里梦见吃东西,结果把床单啃掉一个角,类似的事情数也数不清,贝蕾妮丝被吓得不轻,最后跟他分道扬镳。最后一任丈夫很可怕。他挖出贝蕾妮丝的一只眼睛,还偷走她的家具。她不得不去法院起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