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7/11页)

“每次结婚你都有戴面纱吗?”弗兰基问。

“戴了两次。”贝蕾妮丝答。

弗兰基坐立不安,在厨房里走来走去,尽管右脚不小心被扎刺了,走起来一瘸一拐。她伸手将大拇指勾在短裤腰带上,背心汗淋淋的。

最终,她打开厨房餐桌的抽屉,挑出一把锋利的长菜刀,然后坐了下来,抬起伤脚的脚踝,搭在左边膝盖上。弗兰基的脚板又瘦又长,满是凹凸不平的白色茧疤,年年夏天她都会踩到很多钉子。在镇上,她的脚丫子可以算得上是最硬的,从脚底削下一层蜡一样的黄色茧皮,这要是别人铁定会疼,可她什么事也没有。不过,她没有马上挑刺,而是坐在那里,脚搭在膝头,右手握着菜刀,往桌子对面看贝蕾妮丝。

“和我说说,”她央求,“和我说说具体什么情况。”

“你又不是不知道!”贝蕾妮丝生气道,“你见过他们。”

“再跟我说说嘛。”弗兰基嚷着。

“我再跟你说最后一次,”贝蕾妮丝无奈道,“你哥哥和新娘上午来得很晚,你和约翰·亨利从后院赶来看他们。就我所知,你接着穿过厨房冲上楼,回了自己的房间。你后来穿着蝉翼纱连衣裙下来了,嘴上涂着寸把厚的口红,都快抹到耳朵后面去了。然后你们就闲坐在客厅里。天气很热,贾维斯带了瓶威士忌给亚当斯先生,他们喝了点酒,你跟约翰·亨利喝柠檬汽水。吃完饭以后,你哥嫂搭乘三点的火车回冬山去了。婚礼这个礼拜天举行。就这些了。现在你满意了吧?”

“我真失望,他们怎么不多待一会,至少在这过个夜也行。贾维斯好久没回家了。不过我猜他们想把二人世界过久一点。贾维斯说部队里还有些申请表,得回冬山去填一填。”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不知道他们结完婚会到哪里去。”

“度蜜月。你哥哥会放几天假。”

“想知道他们到哪里去度蜜月。”

“嗯,这我肯定不知道了。”

“说说看,”弗兰基又问,“他们看上去到底怎么样呢?”

“看上去?”贝蕾妮丝反问,“唔,挺正常的呀。你哥哥帅帅的,是个金发碧眼的白种人,那女孩头发是深褐色的,小巧玲珑,模样也俊。挺般配的一对白人夫妇。你也看到了,傻瓜。”

弗兰基闭上眼睛,尽管眼前看不见画面,也能感觉他们正离她而去。她感觉到两个人一起坐在火车上,不断向前,越走越远。他们是他们,正离她而去,而她是她,独自留在厨房的餐桌旁。然而,她身体的一部分已跟随他们而去,她能感觉到,身体里的那个她已脱离出来,奔向远方,渐渐远去,越来越远,以致郁结在她心头的苦闷挥之不去;奔向远方,渐渐远去,厨房里坐在桌旁的弗兰基只是一具陈旧的躯壳。

“真想不明白。”她说。

她俯身望着脚板,脸上有些湿润,像是眼泪,又像是汗水在滴落。她抽抽鼻子,开始挑刺。

“你那样弄着一点都不疼?”贝蕾妮丝问。

弗兰基摇摇头,没有吭声。过了一会她才说:“你有没有觉得有时候跟某些人见过面后,你想不起他的样子,只记得那种感觉?”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弗兰基语调缓慢地说,“我见过他们,这没错。贾妮思穿着一条绿色的连衣裙,精致的高跟鞋也是绿色的。她深色的头发盘成一个圆发髻,一绺碎发垂下来。沙发上,贾维斯坐在她旁边。他身穿棕色制服,皮肤晒得有些黑,非常干净。我从来没见过比他们还标致的人儿。我就好像看不够他们一样。我的大脑还没来得及将我所看到的全部装进去,他们就走了。你听懂我的意思了吧?”

“你弄伤自己了,”贝蕾妮丝提议,“还是用针挑吧。”

“我根本不在意这老脚板。”弗兰基说。

才六点半钟,下午这个时间光线耀眼,像面镜子,外面安静下来,口哨声已经听不见了,厨房里死气沉沉。弗兰基面朝着后阳台的门坐下,后门的角落里开了个方形猫洞,旁边摆着一碟薰衣草酸奶。刚入伏天,她的猫就跑了。三伏天是这样的:它处在夏末阶段,通常什么都会保持原样,但如果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也会持续到伏天结束。事情做了就做了,不可能抹去,犯下的错也不可能让它再对回来。

八月里,贝蕾妮丝抓破了右胳膊底下的蚊子包,结果变成溃疡,伏天结束前那地方是不可能愈合的。两窝小飞虫在约翰·亨利的眼角安了家,他老不停地眨眼摇头,但就是赶不走它们。接着查尔斯消失不见了,弗兰基没看见它离开屋子走掉,但八月十四号那天,她叫它出来吃晚饭时才发现,它没露面,就这么没了影儿。她找遍了整个屋子,叫约翰·亨利往大街小巷里到处唤它的名字,但三伏天里,它没再回来。每天下午弗兰基都跟贝蕾妮丝说着一模一样的话,而贝蕾妮丝的回答也是毫无变化。就这样,这些话成了难听的曲调,已经被唱腻了味。

“我要是知道它跑哪去了该多好。”

“甭操心那只老野猫了,我老早就告诉过你,它再也不会回来。”

“查尔斯可不是野猫,它算得上是纯种的波斯猫。”

“比我还纯正呢,”贝蕾妮丝想说,“那公猫你怕是再也见不着了,它寻朋友去了。”

“寻朋友?”

“是啊,肯定了。它四下里逛游,想寻个女朋友。”

“你真这么认为?”

“当然。”

“嗯,那它为啥不把朋友领回家呢。它应该知道,要能养这一家子,我得多高兴啊。”

“那老野猫你是再也见不着了。”

“我要是知道它跑哪去了该多好。”

每个阴沉的午后,她们都是如此,你说过来我说过去,都是些重复的话,弗兰基觉得完全就像两个疯子在喃喃自语,枯燥而又刺耳。最后她会跟贝蕾妮丝说:“我觉得一切都弃我而去,消失不见了。”然后就低头伏在桌子上,一副惘然无措的样子。

但是,这天下午弗兰基突然像换了个人一样。她脑子一转,扔下刀子,从餐桌旁站起来。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她突然说,“听好了。”

“听着呢。”

“我应该去告诉警察。他们会找到它。”

“我才不会这么干。”贝蕾妮丝表示。

弗兰基走到前厅去打电话,她和警察说了说那只猫的情况。“它算得上是纯种的波斯猫,”她说,“但毛很短。很好看的灰色,脖子上有小白点。叫它‘查尔斯’就会跑过来,如果不行就叫‘查林那’也成。我是弗·贾思敏·亚当斯小姐,住在格罗夫大街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