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归途(第6/19页)
“最严重的罪行莫过于夺走一条生命,这一直是阿加莎·克里斯蒂故事的核心。这也是耶稣故事的核心。在这两类故事的叙述中,不计其数的角色被简要地介绍,都出于同一个目的:将所有嫌疑人罗列在读者面前,让他们观察谁屈从于恶魔的诱惑,谁却不为所动。坚忍与懦弱并立,在福音书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故事里都是如此。在这两类故事里,灵感出现的方式如出一辙:我们被告知事实,但事实本身善恶难辨;然后我们获得一种解读,这种解读为事实赋予意义。耶稣的寓言采用这种讲述方式:先是全面的阐述,然后是解释。比如耶稣的受难。他的殉难和复活正是先讲事件经过,再由保罗进行解释,并赋予其意义。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的结局也一样:赫尔克里·波洛先回顾所有的线索,再向我们揭示它们的含意。
“见证者的角色同样至关重要。无论是耶稣还是赫尔克里·波洛都无暇提笔书写。他们满足于生活在话语的世界。所以见证者变得必不可少,否则我们怎么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不过这其实是水到渠成。一个人在自己的领域里做出那么不可思议的事,人们觉得有义务作为见证。见过耶稣的人会在余生里向家人、朋友和陌生人讲起他,直到他们的话传到保罗的耳朵里,然后是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阿瑟·黑斯廷斯也是如此——他在众多的赫尔克里·波洛故事中扮演类似华生医生的叙述者角色,忠实程度堪比福音书的讲述者。
“但是,每个证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不可靠的。我们在阿瑟·黑斯廷斯身上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他总是比赫尔克里·波洛慢半拍,要靠波洛给出合理的解释。然后我们意识到愚钝的人并不只是阿瑟·黑斯廷斯。我们同样会遗漏线索,曲解事件关键,无法领会要点。我们也需要赫尔克里·波洛为我们解惑。耶稣的情况也一样。他身边围绕着数不胜数的阿瑟·黑斯廷斯,他们永远会遗漏线索,曲解事件关键,无法领会要点。他也需要向门徒解释一切,这样他们才能跟上他的脚步。即便如此,门徒的理解也多有偏颇,他们对于耶稣的言行无法达成共识。看看福音书吧:四本书,每本都和其他几本略有不同,每本都和其他几本有逻辑冲突,就像同一案件的不同证词常常互相矛盾一样。
“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里,凶手总比我们预想的离我们更近。想想《褐衣男子》《七面钟之谜》《三幕悲剧》《ABC谋杀案》,尤其是《罗杰疑案》——我只是随便举几个例子。我们的目光对于远方的恶魔很敏锐,但是距离越近,道德的近视就越严重。边界变得模糊,焦点难以辨认。于是当凶手揭晓时,你的反应是:‘你也有份,布鲁图?’(12)当犹大——好心的加略人犹大,我们亲爱的朋友和旅伴——被证明是叛徒时,门徒们一定也是这副表情。我们总是对于身边的恶魔视而不见,总是心甘情愿地把头转开!
“说到视而不见,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我们读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时总是身不由己。我们必须读下去。我们想知道是谁干的,怎么干的,为什么要那么干。然后我们找到了答案。我们惊讶于案犯的精心设计。啊,凶手的头脑多么冷静,他下手多么狠辣。我们如饥似渴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我们放下书本——然后我们瞬间就忘记了凶手是谁!难道不是这样吗?我们却忘不了受害者。阿加莎·克里斯蒂可以把小说取名为《罗杰疑案》或《埃奇威尔爵士之死》,却毫不担心读者会丧失兴趣。受害者已经摆明了,我们忘不了他。但是凶手那么快就从我们的头脑里消失了。在阿加莎·克里斯蒂所写的众多小说之中,我们随手翻开一本,会下意识地想:我读过这本吗?让我看看。她死了,对,我记得,但是谁干的?哦,不记得了。我们必须重新读上一百页才能想起是谁夺走了一条人命。
“我们把同样的健忘用在福音书上。我们记住了死者。我们当然记得住。但我们记得住是谁杀了他吗?假设你在街上随便拦一个人,问:‘立刻告诉我,是谁谋杀了耶稣?’我猜那人多半张口结舌。到底是谁谋杀了拿撒勒人耶稣?谁应当对此负责?是加略人犹大吗?嘿!他不过是个工具,一个帮凶。他背叛了耶稣,他把他卖给了搜捕他的人,但他并没有杀害他。那么,是不是本丢·彼拉多——那个宣判耶稣死刑的罗马执政官?也很牵强。他知道耶稣是无罪的,想把他释放,也更愿意把巴拉巴钉在十字架上,但他最终屈服于愤怒的民众(13)。彼拉多宁可牺牲一个无辜的人,也不愿眼睁睁看着骚乱爆发。所以他是一个懦夫,另一个谋杀案的帮凶,但他也并非真正的凶手。
“那么,是谁犯下的罪行?广义上讲,是罗马人吗?耶稣的确是被罗马士兵绑起来的——命令由罗马军官下达,遵照一个罗马行省的罗马律法。不过有谁听说过这么模糊的凶犯?神之子被一个早已消失的帝国的无名奴仆杀害,只为安抚一个争吵不休的本地族群——我们在神学上能接受这样的观点吗?如果这是事实的话,难怪没人记得凶手是谁。
“啊!但是显而易见:是犹太人谋杀了耶稣!这话听上去很熟悉,对不对?一群工于心计的犹太长老和罗马当局沆瀣一气,阴谋除掉一个带来麻烦的同胞。(我们只记得恨犹太人,却忘了恨意大利人——为什么会这样?这真是一种耻辱!)但是,如果该负责的是犹太人,那么是哪几个人?他们叫什么名字?我们知道大祭司该亚法。还有其他人吗?没有别的名字被提及。实际上,和犹大、彼拉多一样,该亚法也只是帮凶。犹太人不能公开杀死犹太人——记得十诫吗?该亚法必须找到下得了手的人。于是他和同辈的长老煽动民众,让民众决定耶稣应该被钉死。他们承担着真实的、实质性的罪名。如果民众大声疾呼,要求释放耶稣、钉死巴拉巴,彼拉多一定会照办,该亚法的阴谋就无法得逞,犹大也不必退还沾血的钱。
“看样子我们已经找到了答案:拿撒勒人耶稣的死,罪在民众。严格来讲,首先是民众被寂寂无名的官员欺骗,然后被寂寂无名的长老煽动,希望耶稣被处死,最后没名没姓的士兵动手杀死了他。但一切都源自民众,还有比民众更没名没姓的吗?民众的定义,不就是无名氏吗?这样看来,整件事水落石出:有罪的犹太人,有罪的罗马人——他们只是挡箭牌,是混淆视听的熏鲱鱼(14),这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惯用手法如出一辙。难怪那些随处可见的粗人会认为隔壁的犹太人杀死了耶稣,因为那更具体。但神学上的事实是:无名氏杀死了拿撒勒人耶稣。那么谁是无名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