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家人好(第5/8页)
“咳,不会。”我跟他说,“这样挺好,丹。上来吧,我想让你认识一下我太太。”
除了住在那里,我和艾琳事实上根本不算格林威治村的人。波希米亚人让我们感到紧张。对我们来说,“时髦”这个词,模模糊糊有种吓人的言外之意,想到抽大麻(或称“茶”,我想当时通常是那样叫的)也是。我们参加的仅有的几次派对上,别的人主要都是年轻的办公室职员,跟我们一样保守。
即便如此,那天下午我带丹·罗森塔尔走进那幢房子并上楼时,我不觉为了他,在尽量表现得懒洋洋的,嘴里嘟嘟囔囔,眯着眼睛。艾琳呢,她就是想努力表现,效果也不会比那更好——我们发现她靠在那张大大的沙发床上,穿着那件黑色的翻领毛线衫和黑色家常裤。我一直喜欢那套衣服,因为配她一头长长的红色头发很合适,而且也是因为它似乎把她关节处的线条柔化了。她有时候去上表演课时穿,我们晚上去圣里莫或者本地有名的其他酒吧安静地坐上几个钟头,她几乎总是穿这套衣服。在那些酒吧里,我们尽量克服自己在那些小伙子中间不自在的感觉,那些小伙子跟他们肤色苍白、长头发的女孩在一起,他们表现得懒洋洋的,嘴里嘟嘟囔囔,眯着眼睛,他们整个一群群人不时爆发出一阵大笑,为了什么事,我们很有把握是绝对不可能理解的。
如果你够年轻,可能会让你感到兴奋的是去装得不像是自己。如果我在翻过铁丝网时动作敏捷,如果我在上楼梯时表现得“时髦”,那么现在该表现出粗犷的一面了。我弯着腰,用大大超出必要的力气,从壁炉里拖出一个柴架,在它铁制的突出部分上,把那些木板砸开、劈开,把柴架也弄得咣咣响;后来等到那些木板变成容易收拾的长条时,我一根接一根拿过来在我绷紧的膝盖上折成两段或者三段。有些木头上有一排排锈钉子,丹说“小心钉子”,可是我没出声,等于告诉他我自己会当心的。我这一辈子以前不是干过这种事吗?我不是在部队里当过步兵吗?他以为我一直是个身穿白衬衫,待在办公室的人吗?哼,走南闯北的人,很少有不会做的事;这个相貌出众的女孩让他挪不开眼睛,他以为我还能靠别的什么赢得她吗?
不久我们就生起了挺旺的火。丹脱下外套,弄松了领带;我们三个人姿态放松地坐了一圈,喝啤酒,我的装腔作势进入了一个安静而“有趣”的阶段。嗯,不,我对着火苗露出忧伤的微笑,跟他说我已经决定把我去年春天以来一直在写的长篇小说先搁一搁。我感觉不对头。“如果一件事情感觉不对头,”我解释道,“就最好别去管它了。”讨论这门手艺时,我总是努力使用简短而含义模糊的短语。
“是啊。”他说。
“我想在另一种意义上,画画也是这样。”
“嗯,可以说吧。”
“另外,有几篇以前写的短篇小说我想收拾一下,然后到处去投投稿。得收拾一下,你知道的。你得反复把它们拆开再组合起来。它们不会自己写出来。”
“嗯哼。”
接下来我又说了很久,关于受困于一份全日制工作,完成真正的作品有多么困难。我们一直想存点钱,好去欧洲生活,我解释道,可是现在,随着宝宝的降临,没多少机会可以那样做了。
“你们想去欧洲生活?”他问。
“嗯,我们以前总是会聊起这种事。主要是巴黎。”
“为什么?”
就像他问的其他问题一样,这个问题也问得令人不安。没有什么真正的原因,部分是因为海明威的传奇故事,还有乔伊斯的;另外一部分原因,是我想把我和我妈妈之间隔开三千英里的海域。“哦,这个嘛,”我说,“主要只是那边生活费用要低很多;我们很可能靠少得多的钱就能生活,我会有更多时间来写作。”
“你会说法语吗?”
“不;不过呢,我想我们可以学习。咳,管他的,只是——你知道——整件事情大概只是个白日梦。”从我说话的声音,我能听出自己在支吾,所以尽快不再说话。
“丹?”艾琳问道。她那张被炉火映照的脸可以说是虽无心却有调情效果的最佳脸庞,她也完全清楚什么时候自己又征服了一个人。“库珀联合学院的录取比例是十比一,真的吗?”
“嗯,比例有各种说法,”他不好意思地说,没太正视她的眼睛,“不过差不多是那样吧。”
“太棒了。我是说那真的不一般。你去那儿上学,肯定很自豪。”
她完全毁了我的表演,如果说她没有毁了我的那个周末;即使这样,他们聊天让我开始形成了一个似乎是挺好的主意。
又聊了很多,也喝了更多啤酒,后来她说:“你可以留下来跟我们一起吃晚饭吗,丹?”
“哦,这个主意很不错,”他说,“可是也许最好等到下一次吧,我早就该回家了。借你们的电话用一下好吗?”
他打电话给他的妈妈,愉快地聊了几分钟;后来,他说了很多感谢、道歉以及保证不久再来的话之后就离开了,艾琳说他那个电话听上去像是丈夫给妻子打电话。
“是啊,嗯,事情是这样,你要知道,”我告诉她,“自从他父亲去世后,他一直表现得可以说好像他的妈妈就是他的妻子。他有个弟弟,比他小七八岁,现在他表现得那个弟弟好像是他们的儿子。”
“哦,”她说,“嗯,那可以说让人同情,不是吗。他有女朋友吗?”
“我想没有。即使有,他也从来没提起过。”
“不过我真的很喜欢他。”她说,一边开始在厨房里把锅跟平底锅碰得叮当响,那是她开始做晚饭了。“和很长时间以来我遇到的任何人相比,我更喜欢他。他很——和气。”
那是个很是精挑细拣的词,以至于我开始纳闷她干吗要挑这个词,很快就认为是因为那个词不是很容易就能用到我身上。
可是管他的。我几乎等不及钻进那个由折叠式屏风在墙角隔出来的一隅,我的工作台在那边。我那部失败了的长篇小说就放在那里,部分是打字机打出来的,部分是潦草写出来的;我准备先拆散,然后再组合起来,收拾好,然后到处投稿的几个短篇也放在那里。不过我的新想法完全跟写作无关。
我一直有画简单漫画的本领,那天夜里,我在好多页打字纸上画了在雷明顿·兰德公司十一楼工作的一些人的漫画。对那些人,我跟丹每天都得耐心且友好地待之。我看着几幅较好的画吃吃发笑时,心里肯定他会喜欢看到那几幅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