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人之爱(第16/54页)

前面已经说过,娜奥密和我站在一起的时候差不多要矮一寸,夫人在西洋人里面个子算是小的,但仍然比我高,也许因为穿着高跟鞋的缘故,和她一起跳舞的时候,我的脑袋刚好在她袒露的胸部位置上。夫人说一句:“Walk with me!”便把手放在我的后背开始教我走步。这时,我小心翼翼地尽量避免自己这张黑黝黝的脸碰到她的皮肤上。那滑润细腻的肌肤,对于我来说,能从远处观赏就心满意足了。连握一下她的手都诚惶诚恐,更何况这样只隔着一层柔软的薄衣被她拥在胸前,我仿佛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味担心自己的呼吸是否有臭味,害怕自己黏糊糊油腻腻的手是否给对方不愉快的感觉,偶尔她的一缕头发落下来,也令我心惊胆战。

不仅如此,夫人身上还散发着一种甜魅的气息。

“那个女人有股狐臭,难闻极了!”

后来我听到曼陀林俱乐部那伙学生在背后说夫人的坏话。听说西洋人多有狐臭,夫人大概也是如此,为了掩盖狐臭,就一直注意洒香水。不过,我不讨厌这种香水与狐臭混合的略带酸味的气息,而且感受到一种难以言喻的诱惑力,令我遐想大洋彼岸未曾见识的遥远国度,以及世间罕见的美妙绚丽的异国花园。

“啊,这就是夫人的玉体散发的香气啊。”

我贪婪地闻着,陶醉于这令人恍惚的香气。

我这样生性迂拙的人本来与跳舞之类热闹纷华的气氛格格不入,虽说是为了娜奥密才入此门,可后来自己为什么乐此不疲,接连一两个月前往学习呢?坦白地说,的确是因为舒列姆斯卡娅夫人。每周星期一和星期五的下午被夫人拥在胸前跳舞,虽然只有短暂的一小时,却不知不觉成为我最大的乐趣。当我一来到夫人面前,便全然忘记娜奥密的存在。这一个小时,如同芳醇馥郁的烈酒,令我心醉。

“没想到让治这么热心,我还以为你很快就会厌烦呢……”

“为什么?”

“你不是说自己学不会跳舞吗?”

一谈起这些话,我就觉得似乎对不起娜奥密。

“本来以为学不会,可是一学,觉得还挺有意思。而且那个医生不是说了吗,是非常好的健身运动。”

“所以嘛,我怎么说来着。什么也别想,去试试看再说。”

娜奥密笑起来,她没有觉察出我内心的秘密。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基本掌握跳舞的要领以后,这一年冬天,我们第一次去银座一家叫黄金国的咖啡馆。当时东京的舞厅很少,除了帝国饭店和花月园以外,这家咖啡馆也是新开张的。听说帝国饭店、花月园的客人主要是外国人,非常讲究服装礼节,所以觉得刚开始还是去咖啡馆比较合适。这也是不知娜奥密从哪里听来的,于是提议“一定要去看看”,而我当时还没有到公共场合跳舞的勇气。

“那不行,让治。”娜奥密瞪着我,“怎么这么没出息?不行!跳舞不能光是练习,那样根本长进不了。应该到舞厅去,别怕丢丑,厚着脸皮和大家一起跳,这样自然而然就进步了。”

“虽然是这么个道理,可是我没有那么厚的脸皮……”

“那好,我一个人也要去的。叫滨田、阿熊一起去跳。”

“阿熊就是曼陀林俱乐部那个人吧?”

“噢,是啊。他一次也没学过,可是不管去哪儿,跟谁都跳。现在跳得可好了,比你好得多。所以不厚着脸皮就要吃亏。去吧,好吗?我想跟你跳嘛……嗯,求你了,一起去吧……好孩子,好孩子,让治真是个好孩子。”

决定一起去以后,接着开始长时间谈论“穿什么衣服去”。

“让治,你说穿哪件好?”

离去咖啡馆跳舞还有四五天,她就开始折腾,把所有的衣服都拿出来,一件一件地挑。

“噢,这一件行呀。”最后我感到厌烦,随口敷衍着回答。

“是吗?穿这件有点滑稽吧?”她在镜子前面来回转动着身子,说,“总觉得怪里怪气的。我不喜欢这样的东西。”

说着,她把衣服脱下来,扔在地上,像踢碎纸片一样用脚尖踢到一边,衣服皱成一团,又拿起另一件衣服试穿。这样挑来挑去,这也不好看,那也不满意,最后说:“让治,给我做新的!”

“去跳舞必须穿鲜艳的衣服,这些衣服都太素,显不出来。好吧?给我做新的。反正以后要经常出门,没有衣服根本不行的。”

那时,我每个月的收入已经不够她挥霍。我历来在金钱上精打细算,单身的时候,每个月给自己规定一定数额的零花钱,剩下的钱哪怕很少,也要存入银行,所以和娜奥密成家的时候,经济上相当宽裕。虽然我沉溺于对娜奥密的情爱之中,但是公司的工作绝不偷懒马虎,依然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是个恪尽职守的优秀职员,逐渐受到领导的赏识,工资也不断增加,加上一年两次的分红,平均一个月能拿四百日元。按说两个人的日常生活绰绰有余,可是现在为什么入不敷出呢?细算起来,每个月的生活费少说也得二百五十日元以上,有时达到三百日元。其中房租三十五日元—最初是二十日元,这四年间上涨了十五日元,还有煤气费、电费、水费、燃料费、西服洗衣费以及各种杂费。扣去这些费用,剩下两百日元左右,多则二百三四十日元,都花到哪里去了呢?大部分都吃掉了。

其实,说起来不足为怪,娜奥密小时候吃一份牛排就非常满足,不知不觉地嘴越吃越刁,一日三餐,每次都要说想吃这个、想吃那个。其奢侈的程度令人感觉与年龄不相符合,而且买原料回来自己做,她还嫌麻烦,往往向附近的餐馆点菜。

“啊,啊,想吃点好吃的。”

一到无聊的时候,这句话成了娜奥密的口头禅。以前她只喜欢吃西餐,最近口味花样翻新,三次中有一次必定要说“想吃××店的浓汤”,“想吃××店的生鱼片”等等,实在有点狂妄。

中午我在公司,娜奥密一个人在家里吃饭,更是大手大脚。傍晚我从公司回来,经常看见厨房的角落里放着餐馆送饭上门用的食盒或西餐馆的容器。

“小娜,你又向餐馆叫饭了吧?这样每天都从餐馆叫饭菜送来,是很费钱的,我可受不了。你想想看,一个女人竟然这样,也太过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