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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俄勒冈死人了吗?”

“死了。”

“谁?”

“人们。”

“人们,”他重复道,“梅丽,多少人?”

“三个。”她说。

公社里食物充足。他们自己种植了许多粮食,不必像初到芝加哥那样,晚上到超市外枯萎的农产品中搜寻可吃的东西。在公社里她开始和自己爱上的女人睡在一起,那是一个纺织工的妻子,梅丽不摆弄炸弹时就学操作她的织布机。她安放了第二颗和第三颗炸弹后,装配炸弹就成了她的专长。她喜欢安全地将炸药连接到雷管和将雷管连接到伍尔沃斯闹钟时缠绕电线所需的那种耐心和精确。口吃就是在那时候消失的。她玩炸药时从不结巴。

后来那位妇女和她丈夫之间出了事,双方争吵很厉害。梅丽觉得应该离开公社使大家相安无事。

在爱达荷州东部躲藏时她就决定逃往古巴。当时她在土豆地里干活。晚上住在农场的木板房里,她开始学西班牙语。她与农场其他劳动者一起生活时,尽管男人们喝醉后令人害怕,性侵害事件也时有发生,她反而觉得自己的信仰更加坚定。她认为在古巴可以生活在工人当中,不用担心他们的暴力行为。在古巴她可以成为梅丽·利沃夫,而不是玛丽·斯托尔兹。

现在她得出结论,美国决不会出现消灭种族主义势力、反动派和贪婪的一场革命。城市游击战无力对抗有核力量的超级大国,它会阻止任何事情的发生以维护利润原则。既然她不能为在美国发动一场革命助上一臂之力,唯一的希望就是投身于现有的革命。那标志着她的流放生活的结束和生命的真正开始。

她把第二年花在寻找去古巴的途径上,去投奔用社会主义解放无产阶级、根除不平等的菲德尔[55]。但在佛罗里达她与联邦调查局有了首次近距离的交手。迈阿密[56]一个公园里挤满了多米尼加的难民,是个练习西班牙语的好地方。她很快就发现自己喜欢教那些孩子讲英语。他们亲切地称她为拉法福拉(意指结巴),他们在复述她教的英语单词时淘气地学她口吃的样子。讲起西班牙语来,她无可挑剔,这是她要逃往世界革命怀抱的另一个理由。

梅丽告诉父亲,有一天她注意到一个新来的年轻的黑人流浪汉在观察她辅导孩子们。她马上就明白了。在那之前,她上千次地想到过联邦调查局,但都错了——在俄勒冈,在爱达荷,在肯塔基,在马里兰,联邦调查局监视着她打工的商店、洗盘子的小餐馆和自助餐厅、居住的破烂街区,以及躲在里面读报和研究革命思想家的图书馆。她为的是要学马克思、马尔库塞[57]、弗兰兹·法农。法农是一位法国理论家,他的话被她当成睡觉前的祈祷文,与火腿莴苣番茄三明治和香草奶昔一样,是支撑她的圣餐。时刻牢记,肩负重任的阿尔及利亚妇女应了解自己既充当“孤独的街头女郎”,又有天生的革命者的使命感。阿尔及利亚妇女不是特工,没有受训,无须指令,不用大惊小怪,她走上街头,提包里藏着三颗手榴弹。她不会感到自己在扮演什么角色,也没有人物可模仿。相反,这非常具有戏剧性,是妇女与革命者之间的延续,阿尔及利亚妇女直接上升到悲剧的地位。

他从新泽西小姐的遗传想到白痴。这就是我们送进蒙特索里学校的新泽西小姐。她是如此聪明,这个在莫里斯顿高中总拿优秀和良好的新泽西小姐——这个新泽西小姐直接上升到令人羞辱的表演水平,上升到精神错乱的水平。

在任何地方,在她躲藏的每座城市里,她都认为看到了联邦调查局——但在迈阿密,在她坐在椅子上结结巴巴地教孩子们英语时才真正发现了。可是她又怎能不教他们?她怎能抛弃这些生来一无所有、注定一钱不值、连自己也认为是人类垃圾的人们?第二天,她来到公园时,发现那年轻黑人流浪汉用报纸盖住脸,装着在椅子上睡觉,她便转身回到街上,奔跑起来。直到看见一位牵着狗当街乞讨的大个子黑人妇女时,她才停下来。这女人摇晃着杯子,嘴里轻声地喊,“眼瞎啦,眼瞎啦,眼瞎啦。”在她脚边的人行道上有一件破旧的毛衣,梅丽意识到自己可以躲在里面。梅丽不能直接从她那里抢过来,于是问是否可以帮她行乞,那女人说当然行。梅丽又问是否可以戴上她的墨镜和穿她的衣服,那女人回答,“任何东西都行,亲爱的。”梅丽便站在迈阿密的阳光底下,穿上笨重的旧衣服,戴着墨镜,帮她摇晃杯子,那女人则唱道,“眼瞎啦,眼瞎啦,眼瞎啦。”那天晚上她孤独地躲在一座桥下。第二天她又回去和黑人妇女乞讨,还是用那件衣服和墨镜伪装起来。最后她搬去和她以及她的狗同住,照顾她。

她就是在那时开始研究宗教的。班尼丝,就是那位黑人妇女,每天早上便对着她唱了起来,她们,她、梅丽和那狗刚醒来,还在床上。班尼丝患上癌症死的时候是最糟的:在诊所,在病房,在葬礼上,她是唯一的悼念者。失去这世界上最爱的人……让人最难受。

在班尼丝临死的那几个月里,她在图书馆找到那些书籍。她将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传统永远抛在脑后,发现阿西穆沙的最高道德教义:对生命的完全敬畏和不伤害任何活物的责任感。

她父亲再也不去猜想到底是什么时候失去对她的控制的,再也不考虑他所做的这一切是否徒劳,以及她被某种疯狂的东西所操纵的事情。他所想的是,这个玛丽·斯托尔兹不是他的女儿。原因很简单,他的女儿不可能遭受这么多的苦难。她是出生在旧里姆洛克的孩子,来自天堂的特权姑娘。她不可能在土豆地里干活,在大桥下睡觉,在追捕的恐惧中流浪五年之久。她决不会和瞎女人与她的狗睡在一起。印第安纳波利斯、芝加哥、波特兰、爱达荷、肯塔基、马里兰、佛罗里达——梅丽决不会孤独地生活在这些地方,做一个与世隔绝的流浪者,洗刷盘子,躲避警察的追踪,在公园的椅子上与一贫如洗的人们为伍。她也不会最后又回到纽瓦克。不会的,在相距不过十分钟的路程,住了六个月,穿过隧道就到了岩石山,戴着面纱形单影只地走着。每天早晚路过那些垃圾,穿过那些污物——不!整个故事都是谎言,目的在于摧毁他们心中的恶人,也就是他自己。这故事是一幅讽刺画,一幅令人感动的漫画。她充当演员,这姑娘有专业水平,被人雇来折磨他,只因他拥有一切她们没有的东西。他们要将他折磨至死,就用这种在本国流亡的贱民的故事。就在这里,她的家庭以各种方法成功地扎下根来。他不愿相信她说的任何事情。他想,强奸?炸弹?每个疯子都会相信的傻瓜?那比苦难更糟,那是地狱,梅丽熬不过任何一项。她不可能杀了四人还能生存,决不会充当冷血杀手还能活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