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鲍德温(第5/12页)

鲍德温认为,感官愉悦,即生活的精髓;没有它,就是错过了所有活着的乐趣。“我认为,享受感官世界,就是在生命的力量、生命本身的力量中,生出敬意与欣喜,在所有参与的事中——从努力去爱到动手擘饼[146]——都全心投入。”对鲍德温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问题,他之后会在第二本书《乔凡尼的房间》中把它作为主题。所有像我一样在原教旨主义统治下生活过十八年的人,或者在像苏联这样的世俗极权主义国家长期生活过的人,都能证实他晚年在一场《村声杂志》(Village Voice)的采访中所说的一句话的真实性:“肉体的恐怖……是一种能导致无以名状之惨烈的学说。”

差不多三十年后重新读《高山上的呼喊》时,我感到惊诧不已,我遗漏了多少东西啊:它的抑扬顿挫捕捉到了黑人灵歌的韵律,如此有力、饱含深情地向前推进;它光明与黑暗的意象,以及它死亡与重生的主题。约翰·格莱姆斯像哈克一样,遵从着内心的指引,从错误的神身边走开,在同一个一丝不苟、死板严苛、让他窒息的教堂禾场脱胎重生。不计后果地勇敢对抗障碍,向压抑的权威说不,不带防坠网地面对黑暗,掌控自己的恐惧——还有什么能比这些更接近美国个人主义这备受珍视的理想?

要重生,约翰·格莱姆斯必须摆脱自己身上那种霍尔顿·考尔菲德恰恰希望维持和保护的东西:天真。“书写凄凉的作者是不允许天真的,”鲍德温在《下一次将是烈火》(The Fire Next Time)中这样写道,“正是天真构成了罪恶。”天真隔绝了学识,但学识能带我们找到真相。脱下你的天真,面对真相,这才是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人的第一步。当然了,说总比做来得容易。

“我是一个牧师的儿子,”詹姆斯·鲍德温在《一个人所能承受的最多的真相》中告诉我们,“我请你们记住那棵伊甸园里带来灾祸的树的真正名称:‘知道善恶的知识之树’。”好奇是人类的第一宗罪,这种欲望驱使他甘冒被驱逐出天堂的危险,而这或许是人类最大的悖论:既想要获知,又渴望平安生活,保有天真。或许等我们忘了被驱逐出天堂的安全世界,坠入未知的空虚和黑暗中时产生的那种恐惧,我们就会被宽恕——这样的说法我们已经听了太多遍。

我们真的想要自由吗?渴望自由和选择自由难道不是不一样的吗?鲍德温的第三部小说《另一个国家》的主人公埃力克能够拥抱自由,因为“他不相信那场被叫作安全的茫茫无边的昏暗睡眠……而这意味着……他在前进的时候,必须创立自己的标准”。美国人自许自由的保卫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准备在深层的个人层面实现自由。“我只遇到过少数几个真正渴望自由的人,而且这几个人多数也不是美国人,”鲍德温写道,他又补充说,“自由是很难承受的。有人可能会反对说,我是从精神角度来说政治自由,但任何国家的政治机构都始终是受到该国家的精神状态所挟持,并最终为其精神状态所左右的。我们是被困惑所控制的,这程度远比我们意识到的多,美国梦因而在个人、国家和世界层面,都成了某种像极了噩梦的东西。”

所有的作家都要冒险;都要踏入空虚与黑暗;都要热情地拥抱自由的喷涌,以及未知世界——如鲍德温可能会说的,这是入门票价。“所有真正的改变都意味着与个人过去所知的世界的决裂,失去所有给予人身份的东西,以及安全的终结。看不到、也无法想象未来会带来什么,在这样的时刻,人就会紧紧抓住他所知的东西或他自以为拥有的东西。然而,一个人只有在能够做到不含苦涩、不带自怜地放弃他热衷了许久的梦想或他长久享有的权利时,他才是获得了自由——他让自己获得了自由——能去梦更高远的梦,去拥有更大的权利。”

凭着《高山上的呼喊》,鲍德温作为一位才华横溢的“黑人”作家出了名。每个人似乎都乐见如此:他的出版商、代理人,还有读者——也就是说,每个人,除了他。“我花如此多篇幅去写黑人生活,并不是因为我希望它成为我唯一的主题,”他在1958年这样写道,“只不过因为它是一道我不得不打开的大门,之后我才有望能写其他的东西。”

他从不畏惧被一而再地逐出天堂。于是他继而写了一本关于一个年轻白人男子和他的同性情感生活的书。他说,一个作家的工作就是搅乱平静,而这项工作他做得很好。不消说,这本书让他的代理人海伦·施特劳斯大为惊恐。她像个慈母般建议这位年轻作家,他不该赌上自己的光明未来,应该直接将这本书付之一炬。鲍德温描述道,出版商阿尔弗雷德·克诺夫告诉他,作为一个黑人作家,他已经赢得了一定的读者群体。“你经不起疏远这个读者群的,”他告诉他,“这本新书会毁了你的事业前程。”鲍德温的回答简明扼要:“我告诉他们,‘去你妈的。’”接着他就去了英国,在那里把书卖了,之后这本书才在美国销售。他不打算当一个为了推销书而对自己的自由做让步的作家。为了让那些此时将他列为同性恋作家的人明白,他说,《乔凡尼的房间》“不是写同性之爱的,它写的是,当你害怕爱所有人时你将经历的事”。后来他说,这部小说对他来说是一部《独立宣言》,他又说,“那时候,如果说我在某种意义上还未达自由的话,我也已内心清明。”

我最近在《纽约时报》上读到一篇文章,写的是公立学校里鲍德温在教学内容中的减少——他太复杂了,或者说太有争议了,况且,现在还有其他伟大的非裔美国作家可供选择。鲍德温终其一生都在努力成为一个作家,而非黑人作家,但我们本着一片好心将他推回了那个他不顾一切想挣脱的盒子里。如今我们对待作家和艺术家就如对待时尚饰品一样:新潮流一来,旧的一批就扔给垃圾箱了。(很巧,鲍德温和吐温都不在《共同核心》的阅读书单上。)

鲍德温过时了,不是因为他的写作,而是因为他的种族——否则,正如那篇文章的倾向,为什么单把目光集中在非裔美国学生和其他非裔美国作家身上呢?难道其他学生不需要读他吗?我们是不是该采访采访年轻的白人学生,看看他们是在读索尔·贝娄或约翰·契弗呢,还是干脆认为,因为如今有其他白人男作家可供选择,这些老一辈的白人男性便不那么重要了?每个作家无疑都想只作为作家为人所知,他们会承认他或她的作品源于某个特定环境,但他们都希望作品能设法越过这些狭隘的限定。这一态度对鲍德温的困扰尤其深,他认为,人种就是一个用来奴役人的政治构想:“只要你认为你是白人,”他有一次说,“我就被迫认为我是黑人。”文学在他头脑中就是一个逃离的工具。当说到文学影响的时候,他说自己受的影响很杂,他觉得所有的文学都属于他:“当一个人开始搜寻自己受了什么影响的时候,他就会找到许多东西,”他写道,“我没太多地思考我自己,总之思考地不够多。但我斗胆说,詹姆斯国王的《圣经》,临街教堂的修辞,某些在黑人演讲中讽刺、暴力、但永远被轻描淡写的东西——还有狄更斯对雄浑气势的偏爱——跟我如今的状态有些联系,但我不会为它豁出性命。”在另一个场合他说:“作家总是努力想利用某个特殊的东西,揭示某种比特殊之物所能承载的更宏大、更有分量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