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2/7页)

约翰尼·方坦对她微笑,他还是挺喜欢她:“而我没有让你动情?”

她有点尴尬:“呃,你要知道,你唱歌出名什么那会儿,我还很小。我恰巧错过了你,我和你隔了一代。实话实说,不是我假正经。假如你是影星的时候我已经长大了,现在想也不想就会脱掉内裤。”

此刻他不怎么喜欢她了。她很可爱,会说话,有头脑。尽管他的关系能帮她进入演艺事业,但她并没有贴上来跟他睡觉。她是个坦诚的好姑娘。可是,他还意识到了另外一点。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几次。女孩和他约会,但不管她有多喜欢他,却早就打定主意不和他上床,只因为这样可以告诉朋友和她自己,她主动放弃了和了不起的约翰尼·方坦睡觉的机会。随着年龄渐长,他现在能理解这种事了,他并不生气,只是不再那么喜欢她了,而原先他又是那么喜欢她。

既然不怎么喜欢她了,他也放松下来,喝着酒,眺望太平洋。她说:“希望你别生气,约翰尼。我想我大概比较保守,我想在好莱坞,女孩应该可以安然退场,就像男女亲吻道晚安那么简单。我来这儿还不久,不懂规矩。”

约翰尼对她微笑,拍拍她的面颊,手落下去拉起裙摆,遮住她光滑圆润的膝盖。“我没生气,”他说,“来个老式约会也不错。”他没有说心里话,其实他松了一口气,因为他不必证明自己是个美好的情人,他不必维持在屏幕上天神一样的形象,也不必听女孩试着作出夸张的反应,就好像他完美到能够和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人做出不同凡响的爱一样。

他们又喝了一杯,冷静地亲吻,然后她决定走了。约翰尼很有礼貌地问:“改天再找你吃晚饭?”

她说得坦白诚实。“我知道你不想浪费时间,最后落得失望,”她说,“谢谢这个美妙的晚上。有朝一日我会告诉我的孩子,我曾单独和约翰尼·方坦在他家共进晚餐。”

他对她微笑。“还要说你没有屈服。”他说。两人哈哈大笑。“他们恐怕不会相信。”她说。轮到约翰回应了,他虚情假意地说:“我可以写下来,你想要吗?”她摇摇头。他继续道:“要是有谁敢怀疑,你就打电话给我,我保证向他们澄清。我会说我撵着你满公寓跑,而你捍卫了自己的贞节。如何?”

他终于有点过于刻薄了,见到年轻的脸上露出伤痛,他不太舒服。她明白这话的意思是说他并没有太使劲,他剥夺了她获胜的美妙感觉。她会觉得其实是因为自己缺乏魅力,不够吸引人,因此才成了今夜的胜者。她这样的一个女孩,每次讲述如何拒绝了不起的约翰尼·方坦,最后都必须露出嘲讽的微笑,补充道:“当然啦,他并不是特别起劲。”现在他开始怜悯她了:“要是心情不好就打电话给我。好吗?我也不是非得和我认识的每个女孩睡觉。”

“好的。”她说完就走了。

他有一个漫长的夜晚需要打发。他可以去杰克·沃尔茨所谓的“肉铺”,愿意倒贴的小明星不计其数,但他想要个有人味儿的伴侣。他想像人类一样交谈。他想到第一任妻子维吉尼亚。拍片工作已经结束,他陪孩子的时间就多了。他想重新进入他们的生活。现在他也很担心维吉尼亚。她可没有应付好莱坞浪荡公子的本事,他们也许会去追她,只为了事后吹嘘他们搞过约翰尼·方坦的前妻。还好就他所知,还没有谁说过这种话。不过,是个人就能这么说他的第二任妻子,约翰尼冷笑着心想。他拿起听筒。

他立刻认出了她的声音,这不稀奇,因为第一次听见这个声音的时候他才十岁,念书时也是同班同学。“嗨,金妮,”他说,“今晚忙吗?我能过来坐坐吗?”

“行啊,”她说,“不过孩子都睡了,我不想吵醒他们。”

“没问题,”他说,“我只想和你聊聊。”

她听起来有点犹豫,小心翼翼地控制自己,不流露出任何关心,她问:“出什么大事了吗,什么严重的?”

“没事,”约翰尼说,“今天拍完那部电影了,我只是想见见你,和你聊聊天。要是你确定我不会吵醒孩子,就让我看一眼她们。”

“好吧,”她说,“你得到了你想要的角色,我很高兴。”

“谢谢,”他说,“半小时后见。”

约翰尼·方坦来到贝弗利山他过去的家,他在车里坐了几分钟,望着那幢屋子。他记起教父的叮嘱,说他可以创造出自己想要的生活。只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多半就能心想事成。可是,他到底想要什么呢?

前妻在门口等他。她很漂亮,身材较小,浅黑肤色,是个意大利好姑娘,是从不和其他男人鬼混的邻家女孩——这点对他特别重要。你还想要她吗?他扪心自问,答案是否定的。首先,他不可能再和她做爱,他们的感情已经陈旧。其次还有另外几个原因,和性爱无关,虽然他们已经不再势如水火,但她绝对不可能原谅他。

她给他煮咖啡,请他在客厅吃自家做的点心。“沙发上躺会儿吧,”她说,“你看起来很疲惫。”他脱掉上衣和鞋子,解开领带,她坐进对面的靠椅,露出凝重的微笑。“好玩。”她说。

“什么好玩?”他问,喝一口咖啡,手一抖把咖啡洒在了衬衫上。

“了不起的约翰尼·方坦居然没有约会。”她说。

“了不起的约翰尼·方坦要是还能睡到姑娘就算走运了。”他说。

他这么直接可不寻常,金妮问:“你到底是怎么了?”

约翰尼咧嘴苦笑:“我和一个女孩在我家约会,她甩了我。可你知道吗?我却松了一口气。”

让他惊讶的是他见到怒气在金妮脸上一闪而过。“别为那些小婊子伤脑筋,”她说,“她肯定以为这样最能吸引你。”约翰尼很开心地意识到金妮真的很生气,因为居然有女孩拒绝约翰尼。

“哈,管他的,”他说,“我反正厌倦了这种事。一个人总得成长嘛。既然我再也没法唱歌,女人恐怕要对我没兴趣了。我可不是靠脸骗色的,你知道。”

她诚恳地说:“你的真人从来比照片好看。”

约翰尼摇摇头。“我越来越胖,而且在脱发。该死,要是这部电影不能让我再出名,我干脆趁早学烤比萨去算了。要么想办法让你拍电影吧,你看起来很不错。”

她看起来有三十五岁了。保养得很好的三十五岁,但毕竟还是三十五岁。在好莱坞,三十五岁和一百岁没什么区别。年轻的漂亮女孩像旅鼠似的涌进洛杉矶,大部分人能混一年,有些两年。有些女孩美得能让男人心脏停跳,但只要一开口,对成功的贪婪欲望就遮蔽了可爱的眼神。普通女人在姿色上绝不可能和她们竞争。你尽可以扯什么魅力、智慧、优雅和仪态,但这些女孩的纯粹美丽彻底压倒了其他因素。要不是这种女孩有那么多,一个普通好看的女人或许还有机会。约翰尼·方坦搞得到所有这些女孩,至少是其中的绝大多数,因此金妮知道他这么说至少是为了哄她开心。他说话向来这么好听。他对女人总是彬彬有礼,哪怕名声最盛的时候也一样,恭维她们,给她们点烟,开门。平时受到如此礼遇的往往是他,所以和他约会的女孩愈加受到触动。他这么对待所有女人,哪怕是一夜情的对象,哪怕是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