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2/8页)

他表面彬彬有礼,不过我觉得他其实在偷着乐。是嫉妒吗?愤怒吗?这两位年轻的王子,能出发穿越各个大洲:澳大利亚的沙漠怎么样?—不要啊?你不喜欢澳洲佬?那干吗不去南美呢—太多的战争和革命?那为什么不去印度!

理查德竖起耳朵听,两只手臂钩在椅背上端坐着,他点的菜都没吃完。他的姿态处处表明他在这儿—在我的餐馆里感到不自在,只等着能离开的那一刻。而我们似乎在上百个饭店里用过餐,从来都不曾希望时间流逝。

到了外面,电影院在上映《天堂的孩子们》[12],我说:“我起码看过六遍了。”“大家都是。”他说。我们站着的时候都在盘算,这是我们想要的吗?私下想想,如果这个周末进展顺利,那《天堂的孩子们》该会是不同凡响的成双好事,是神祇额外的恩赐,但情况至此……可因为下着雨,而且像冬天的冷雨而不是夏天的暖雨,不进影院似乎反倒说不过去了。

我们坐得很开,我心里默默哀悼的,不是影片后面将要出现的别离,而是眼下这个时刻,在这个我最喜欢的小型影院里。我几乎总是一个人在这儿坐着,独享不为人知的快乐,就像在偷吃自己明明也知道不该吃的巧克力,但这个下午并非如此。往常我会感觉理查德如同我的延伸,带着电流,但现在感觉不到,因为有一种悲伤的情绪在。当片尾男女恋人困在人群中之际,男主人公试着要伸手去拉他失散的爱人,而人们在他四周围绕成圈载歌载舞,使得他动弹不得,后来甚至都看不见她了;而她走了,永远地走了—那时候我的感觉是,那又怎样?情况一向不外如此。

看完电影已经八点了,寒冷潮湿风又大的夜晚悄然而至。我们进了一家酒吧,离我家不远但是不怎么好,至少那晚看来不太好。理查德摆弄着酒杯,姿势和在餐馆时一样,手臂搁在椅背后面,身子半转着朝外,仿佛他已经离开了这个地方。

尽管如此,我们依然在那里待了几个钟头,因为我们俩着实是谁都不想上这儿来。不过终究还是来了。夜里的天气其实不错,只是风有点大。强劲的风像是从某个冰原吹过来的一样,人行道边上的树都被胡乱推搡着,摇曳得厉害。风来自西北方向,在我想象中,一片黑色海洋犹如遍野冰山,我们眼前的风正从那片海洋上空吹过,因为在更往北的北极尽头自然已经步入了夏天,至少是很快就要步入夏天,苔原开满色彩鲜艳而花期短暂的花朵,云集着密密麻麻的蚊子,炽热的蓝天下,一片片湖泊和溪流蓄满冰冷的水。很快就是六月了。

我们慢慢到了这里,爬楼梯上到四楼,我打开门,他只踏入一步就站定不动了,仿佛他到这儿来只不过是要迅速地全方位环视一遍房间,然后就转身离开。透过他的双眼,我所看到的房间是这么一副模样:宽敞开阔的空间,低矮的天花板,米色的墙面,大面积的镶木地板,还铺了很好的地毯—弗莱迪很熟悉从波斯、印度、布哈拉[13]、遥远的中国等各地购置地毯的行情,当中分散排布着我浅灰色的沙发、几把柠檬黄的椅子和一把红色的椅子。我对这个房间极为不屑,从沿着远处墙壁摆放的那些源自南美丛林的植物,到挂在窗上那个轻轻一碰就将迷你彩虹撒落到一切表面的巨大水晶球,统统都不喜欢。

我英俊的情郎一言不发,环顾四周时脸一直绷得紧紧的,他向沙发走去,低头看了看那块肮脏的凹陷处,那里是契合凯特天性的安乐窝,于是他坐到了边上。

我真希望自己死掉算了。我进厨房准备了一碟点心和饮料,端出来放在我们之间那张长玻璃桌上—我可没法安然坐在他边上。

他依然一声不吭,也不看我。

我想象他拿出那张小照片,郑重其事地放在桌面的玻璃上,然后抬起眼睛说:“什么?”但是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摇摇头,整个人灰心丧气的,身体往后一靠,两腿交叉,头埋得更低了,他的视线越过我,不知道是在看地毯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我说:“这个错误真是够呛。”

他耸耸肩。“是啊,何必这样。”

“就是说嘛。”

我们喝了点酒,苏格兰威士忌,觉得不过瘾又喝了一些,冰块在他玻璃杯里形成油汪汪的小小图案。

“我买了吃的。”我最后开了腔。

他一本正经地说:“另外还可以断定的是,你会做饭。”

这下我们总算笑开了。他拍拍身边的沙发,突然意识到那是凯特藏污纳垢的地方,于是换成拍另外一侧。我坐到他边上,两个人紧握着手。

“你真是多才多艺,”他给我下结论,“我早就该料到的。你的穿着—我从没看到过有一点闪失。”

“这是我的分内事嘛。”

“当然。”

我们两手紧紧握着,好像盟友团结起来对抗周围的一切,包括虽然坐在一起却感觉疏远的我们自身。

“简娜,我们想象过这一切吗?”他问,语气既严肃又急切,“我们这是在做白日梦吗?”

“这一刻看来是的。”我说。我们那两只手握得更紧了,像是在表示抗议似的,说,不,胡说八道。

“你真这么觉得?”他追问道。

“没有啦,我不觉得。”

“我们之前从没单独相处过。”他说。

“没有吗?”

一阵沉默。

“要不我去把吃的拿过来吧?”

“你当然早就准备好了一顿美餐,会以最小程度的麻烦,给人最大程度的味觉享受。”

我只好笑笑,尽管心知肚明,他的话追根究底是某种抱怨。是在抱怨我吗?

“好吧,我会好好饱餐一顿的。我喜欢美食。你可能已经注意到了。”

我在厨房忙这忙那,心里好奇他在干什么,但不愿意去探头张望。不过听到他出去,我赶紧丢下咕嘟冒泡的茶壶和平底锅。只见他站在我卧室门边,倚靠着门,一副不紧不慢很淡定的架势。我走到他边上,又一次透过他的眼睛,看见的是一个方方正正并不算大的房间,泛着柔光的象牙色,铺的是金黄的布帛之家[14]地毯,挂着浅黄色窗帘。床很大,一端是起装饰作用的铜质床头,床上盖着葡萄牙织造的白色床罩,还放了几个鲜艳的靠垫。整体上来说,我的卧室不是白色系就是黄色系。小件家具有五斗橱和书架,当然还少不了放着这本日记的书桌,挨着墙摆放的是参考书。还有一些我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