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5/9页)
以前他相信,她把嘴唇贴在那死人手指上的景象会使他记一辈子。可是他错了。一点一点地,他对细节记得越来越少,直到最后他只能靠想象,甚至靠杜撰,来揣摩他们曾经该是如何如何。他设想的形象离开了他,可令人作呕的感觉却长在。因为那些圆圆的、无辜的胸衣扣眼已经在他的记忆中荡然无存了,可对她内衣的记忆却培养起了他的憎恨。
因此,如果人们把他的儿子叫奶娃,而且当她听到这种叫法时,只是低垂眼皮和轻擦上唇的汗珠,其中定有某种不干不净的联系,至于有没有人告诉他详情,对麦肯·戴德来讲是无关紧要的。
可是并没有人去说。没人敢说,也没人愿说。那些愿说的人——莉娜和科林西安丝,是他那些年给妻子脱衣服的活见证——却不敢说。而唯一敢说又不愿说的那个人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比恨自己妻子还要恨的人,尽管这人就是他的妹妹。自从他的儿子出生以来,他就没有跨进贫民区去看她一眼,而且现在也无意去同她恢复关系。
麦肯·戴德在衣袋里掏他的钥匙,弯过手指攥住钥匙,让那实实在在的一圈东西使他平静下来。这是打开他的房产的一切门户的钥匙(仅有四栋是真正的住宅,其余的实在只是简陋的棚屋)。他从非医生街一路走向他的办公室,手里不时地抚弄着这串钥匙。至少他把这地方当成他的办公室,甚至还在门上漆上了“办公室”字样。可是那块厚玻璃板的窗户同他作梗。以呈半圆形排列的正在剥落的金色字母标示,他开设的字号被称作“桑内”(原文为Sonny,即“小儿子”,常用作对男孩的昵称。这是前任店主的名字,另外,也含有使他想起自己儿子的意思,故内心不自在。)店。既然他无法从人们的头脑中刮掉这个名称,也就几乎不值得费事去刮掉前任老板的名字。他这座沿街铺面办公室除去“桑内”店没叫过别的字号,尽管现在已经没有人记得起三十年前的情况,只是可以推测当年桑内曾经在这儿干过点什么。
他这会儿正朝那儿走去——更恰当的字眼是“大摇大摆”,因为他往后高仰着头,迈着运动员的大步——心里想着一串名字。他想到,不错,他和他妹妹有过一个祖先,一个肤色微红,两腿像甘蔗秆一样挺直、动作灵活的年轻人,姓氏也是确确实实的。这个姓氏在先人出生时就定下了,那是充满着疼爱和认真的。这个姓氏可不是什么玩笑,也不是什么伪装,同样不是烙印标记。可是,这个动作灵活的年轻人是谁,他那两条甘蔗秆似的腿带着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从来没人知道。不,连他的姓氏也不知道。他自己的父母,以违反常情和无可奈何的劲头,同意接受了一个由别人再轻率不过地加给他们的姓氏。他们同意使用这个姓氏并且将其传给子孙后代,然而这个姓氏却是联军一个喝醉酒的北方佬在一种没做任何思考的情况下随便一挥而就的。钢笔在一张纸上错误地一划,就递给了父亲,而父亲又传给了独子,独子又同样传给了自己的孩子。当了第二代麦肯·戴德的麦肯·戴德娶了妻子露丝·福斯特(戴德),又把这个姓传给了孩子:叫作莉娜的玛格达琳·戴德和科林西安丝第一·戴德,还有另一代麦肯·戴德(他最不愿意要的一个孩子),现在一部分人管他叫奶娃·戴德。似乎这还嫌不够,他还有个妹妹叫派拉特·戴德。这个派拉特·戴德永远不会对她哥哥提及他的儿子得到这么一个蠢外号的来历和细节,因为这件事从头到尾只会使她得意。她会欣赏他儿子这个外号,说不定也会把这名字装进一个铜盒子里,挂在她另一边耳朵上呢。
在这个男孩之前,他作为一名年轻的父亲曾经参与为自己的每个孩子从《圣经》上盲目地选名字,信手指去,指到什么就叫什么。他知道他妹妹取名的全过程,他就学到了这一手。他妹妹出生时,母亲死于分娩,父亲为此方寸已乱,如痴如呆,一劲儿用手翻着《圣经》。由于他不识字,就挑了一组他看着挺有劲和挺神气的字母,觉得像是一排小树中高贵、挺拔、有压倒一切气势的一株大树。他就把这组字母抄在一张褐色的纸上,就用那种文盲抄书的办法,把一笔一画,一拐一弯都描下来递给接生婆看。
“这就是孩子的名字。”
“你想给孩子取这个名字?”
“我想给孩子取这个名字。念一下吧。”
“你不能给孩子取这个名字。”
“念一下吧。”
“这是个男人的名字。”
“念一下吧。”
“派拉特。”
“什么?”
“派拉特。你写下来的是派拉特。”
“像个船只的领水员吗?(所取名字“派拉特”,原文Pilate 本是《圣经》中杀害耶稣的罗马总督的名字,中译“彼拉多”;但作者原意是影射“pilot”一词,pilot 在英语里是领水员或飞机领航员的意思。故译为“派拉特”)。”
“不,不像船只的领水员。像是杀害基督的彼拉多。你找不到比这更糟的名字了。而给一个女孩起这种名字更没法说了。”
“这是我手指顺着找到的啊。”
“不过,你的脑袋可不必跟着走。你不想给这个没妈的孩子起个杀害耶稣的男人的名字,对吧?”
“我求过耶稣救我女人一命。”
“小心点,麦肯。”
“我求了他整整一夜。”
“他给了你这个孩子。”
“是的,他给了。这孩子要叫派拉特。”
“耶稣,发发慈悲吧。”
“你打算把那张纸放在哪儿?”
“从哪儿来的回到哪儿去。回到魔鬼的火中去吧。”
“放在这儿。它来自《圣经》,就待在《圣经》里。”
这张纸片就这么夹在《圣经》里,直到小女孩长到十二岁,她把它取出来,折成小块,放进一个小小的铜盒里,然后把这一整套新鲜玩意儿穿到她的左耳垂上。她十二岁时就会对自己的名字干出那样难以捉摸的事,从那时起她该变得如何更加难以捉摸,麦肯只有凭空猜测了。可是有一点他是很清楚的:对第三代麦肯·戴德的命名同对那男孩的出生一样,她会抱着敬畏的态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