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6/9页)

麦肯·戴德记得,当他的儿子出世时,她对这个长侄是如何比对她的亲女儿,甚至亲外孙女更感兴趣。在露丝下床走动、像以往一样能够——她的能力并不怎么强——操持家务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派拉特还是不断来看望:她不系鞋带,一顶编织的帽子扣到前额上,戴着那个蠢耳环,发散出一股令人恶心的气味走进厨房。从他十六岁起直到他儿子出生的前一年她在这城里露面,他一直没见过她。这时她扮演起小姑和姑妈的双重角色,伸手帮露丝和两个女孩子,但是她既没有兴趣,又缺乏知识,干不来像样的家务活儿,处处碍手碍脚。最后她只好坐到婴儿床边的一把椅子上,给孩子唱歌。这倒不算太坏,可麦肯·戴德记得最清楚的,是她脸上的表情,看着像惊奇,又像热切,只是如此强烈认真,让他感到不安。也许还不仅如此。也许是兄妹俩在山洞外分手后那么多年又看到她,使他又想起了他的愤怒和她的背叛。从那时以来她沦落得多深啊。她已经斩断了礼仪的最后一根丝线。曾经有一段时间,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可现在她变得古怪、阴沉,而最糟不过的是,还这么邋遢。要是他接受了她的这一切,就会经常使自己处于尴尬的窘境。当然他不会接受的。

终于,他告诉她不要再来了,等到她能够表现出一点自尊自重再说。她可以给自己谋个正当职业而不要开个小酒馆。

“你为什么不穿戴得像个女人样儿呢?”他站在炉子旁边说,“你头上戴顶水手帽干吗?你有长袜没有?你想让我在这城里处于什么境地?”他想到了银行里的白人——这些人帮助他收买和抵押住房——会不寒而栗地发现这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卖私酒的女人竟是他的妹妹,会发现他这位富有的黑人在事业上精明强干,自己在非医生街住着大房子,却有个妹妹,她没有丈夫却有女儿,而女儿也有女儿而没丈夫;完全是一伙疯子,她们酿酒,还在街上唱歌。“跟普通的街头妓女一样!跟普通的街头妓女一模一样!”

派拉特当时坐在那儿听他说话,眼中令人费解的目光滞留在他的脸上。后来她说:“我也一直为你担心,替你恶心呢,麦肯。”

他被她激怒了,转身向厨房门走去。“去吧,派拉特。现在就走吧。我就要发火了,我可是使劲儿憋着哪。”

派拉特站起身,把被子裹到身上,对婴儿投去慈爱的最后一瞥,就从厨房门走出去了,从那以后再也没来。

当麦肯·戴德来到他办公室的前门时,他看到一个大块头的女人和两个男孩子站在几步之外。麦肯用钥匙开了门,走到办公桌后面坐了下来。在他用手翻着账本的时候,那个女人进来了,只是她自己一个人。

“下午好,戴德先生,老爷。我是贝恩斯太太,住在第十五街门牌三号。”

麦肯·戴德想起来了——不是想起了这个女人,而是想起了三号门的情况。他的房客的祖母或姑妈什么的早已搬了进来,而房租已拖欠好久了。

“嗯,贝恩斯太太,你给我带来什么了吗?”

“那个,我来跟您谈的就是这个。您知道塞西留给我这么一堆孩子。而我的救济金连养一条看家狗的开销都不够,也就能让狗吃个半饱,我得那么说。”

“你的房租是一月四块,贝恩斯太太。你已经拖了两个月没交了。”

“我明知道我欠了租,戴德先生,老爷,可是孩子们总不能没东西填他们的肚子啊。”

他们俩说话声音都不高,还挺客气,没有任何冲突的意味。

“他们不能到街上去搞点吃的吗,贝恩斯太太?要是你想不出什么办法给我交租钱的话,反正他们是得到街上去的。”

“不行啊,老爷。他们不能在街上过日子啊。我想,我们要有地方住,要有东西吃。和您家里的人一样的。”

“这么说,你们最好还是弄点儿钱,贝恩斯太太。给你的期限是到……”他转过身来查看墙上的日历,“到这个星期六。本星期六,贝恩斯太太。不是星期天,也不是下星期一。是这个星期六。”

要是她还年轻,泪水再多些的话,眼睛里闪着的泪花也许就会流到脸上了。可是,到了她这把年纪,眼泪却只能在眼睛里打转了。她把双手按到麦肯·戴德的书桌上,让泪水在眼睛里闪着,慢慢从椅子上撑起身子。她把头稍稍转过去一点看看玻璃板窗户的外面,然后又把目光回到他身上。

“把我和孩子们赶出来,戴德先生,老爷,那样干对您有什么好处呢?”

“星期六,贝恩斯太太。”

贝恩斯太太垂下了头,咕哝了一声什么,拖着沉重的脚步,慢慢离开了办公室。在她关上桑内店的大门时,她的两个孙子从太阳地里走进阴凉里,来到她身边。

“奶奶,他说什么来着?”

贝恩斯太太把一只手放到那高个子男孩的头上,轻轻抚弄着他的头发,心不在焉地用指甲找着皮疱疹。

“他一定跟她说不行。”另一个男孩说。

“我们非搬不可吗?”高个子男孩仰起了头,躲开了她手指的抚弄,从一边看着她。他的一双猫眼露出两条金色的细缝。

贝恩斯太太收回了手,垂到身边。“开买卖的黑鬼看着太可怕了。实在实在太可怕了。”

两个男孩对望了一眼,然后又回过来看着奶奶。他们的嘴张开着,就像听到了什么重要大事。

贝恩斯太太关上门之后,麦肯·戴德重新埋头于他的账本的纸页之中,一边用指尖划过一个个数字,一边用空余的脑筋想着他第一次拜访露丝·福斯特父亲的情景。当时,他口袋里只有两把钥匙;要是允许人们像刚刚离开的那个女人那样为所欲为的话,他就会任什么钥匙也没有了。正因为有了那些钥匙,他才敢于走到非医生街(那会儿还叫医生街)的那一段,去接近城里最重要的黑人。因为每把钥匙都代表他当时所有的一幢住宅楼,他才可能举起狮爪式的门环,才可能抱着娶医生女儿的想法。要是没有那些钥匙,医生说出“啊?”这第一个词儿,他就得乖乖地走开;要不,也得在那对苍白眼睛的热量中像新蜡一样化掉。然而,他却能够讲出,他已经结识了医生的女儿露丝·福斯特小姐,如果医生准许他能不时陪伴一下她,他将感激不尽。他还说,他的动机是真诚的,而且他本人完全值得医生把他当作福斯特小姐的一位高尚的朋友,因为他在刚刚二十五岁之时,就已经是一位有产业的黑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