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维斯(第2/9页)

萨尔跳起来,尖叫:“啊!瞧啊!一只甲虫!”还跺在她母亲的脚上。

玛维斯刚刚说过“是的,女士,他每天回家吃晚饭”,可是不明白这件事有什么意义:有个每天回家的丈夫。有点什么意思吧。记者走了之后,她想去看看萨尔在她侧胁上掐出的伤,可弗兰克还在卫生间,大概睡着了,去打扰他可不是好主意。她想从沙发塑料面的缝隙中抠出土豆片的碎渣,但她想去的地方是凯迪拉克车里。车不是她的;是他的,可是玛维斯可能爱那车胜过他,就对他撒谎说备用钥匙丢了。琼恩临走时,她最后说的话就是:“车子可不是新的。有三年了。是六五型的。”要是可能的话,她宁愿睡在车里的后座上,蜷在那对双胞胎待过的地方,他们俩才是唯一乐于有她陪伴,不向她挑事的人。她当然不能睡在那儿。弗兰克告诉她,她这辈子最好别再碰那辆凯迪拉克,更不用说开它了。所以当她偷开的时候,她和别人一样吃惊。

“你没事吧?”弗兰克已经躺在了被子底下,玛维斯吓醒了,那一惊很快就融进熟悉的恐惧中。

“我没事。”她摸着黑想找出点线索。尽量提前感觉到、嗅到他的情绪。但他是一片空白,就像报纸采访当晚的饭桌一样。完美的肉条(不太紧,也不太松——用两个鸡蛋成就了这种不同)应该让他吃得高兴了。饭菜和他都达到了一种平衡:吃进了足够的,手里还有足够的。无论如何,他在饭桌上还是平和的,甚至是爱说笑的,而余下的孩子则大胆随便。萨尔用她的盘子撬开了弗兰克的旧刮脸刀,问了她父亲一系列的问题,每个问题的开头都是“这刀快得能……”。而弗兰克就会回答说“能剃下巴的胡须也能切断软骨”或者“割掉一只臭虫的眼睫毛”,引得萨尔哈哈大笑。当比利·詹姆斯把酷爱牌饮料吐到玛维斯的盘子里时,他父亲说道:“把番茄酱递给我,弗兰基;比利,别拿你妈的饭菜闹着玩儿了,听见没有?”

她没想到会花费这么多时间,看着家人在晚餐桌前的样子,高兴地听着别人的笑话,她知道弗兰克是放任孩子这样做的。办报纸的人一心想有些抓住人心的消息,而琼恩,“《信使报》唯一的女记者”,则具有人情味。

弗兰克在床垫上弄出调整姿势的响声时,玛维斯没打算做出坚强的样子。他穿着短裤了吗?要是她知道这一点,就会明白他是不是想和她亲热,可是她不碰他就没法弄清。弗兰克像是要满足她的好奇心似的,猛地弹了一下他拳击短裤的腰带。玛维斯松了口气,让自己叹出声,希望听着像是打鼾。她那声叹气还没完,被子已经被掀掉了。他把她的睡袍拉上去,遮住她的脸。她听凭他摆布。她判断错了。又一次。他是要先做这事,然后再做其他的。余下的孩子会躲在门外窃笑,萨尔的目光还会像刚听到那一事故时一样冷酷和不肯原谅。在弗兰克上床之前,玛维斯正在想她该做一些重要的事情,可想不起是什么事了。就在她刚想起来时,弗兰克问了她是不是没事。现在她觉得自己真的没事了,因为她忘掉的那件重要的事再也不必做了。

眼下这事会像通常情况下一样很快就干完呢,还是没完没了地在一种无言的疲惫中渐渐衰退?

两种情况都不是。他没有穿透——只是来回蹭着达到高潮,一边隔着蒙着她脸的睡衣咬着她的一绺头发。她简直成了一个真人大小的“破衣烂衫的安”了。

事过之后,他摸着黑对她说:“我不知道,玛维(“玛维斯”的昵称。)。我就是不知道。”

“什么?你指的是什么?你不知道什么?”她该这么说吗?还是干脆什么也不说?玛维斯选择了保持沉默,因为她恍然大悟他不是在和她而是在和门外窃笑的其他孩子说话。

“也许,”他说,“也许我们能把这事处理好。也许不成。我真的不知道。”随后,他打了个大哈欠,“看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她知道,这是一个信号——给萨尔,给弗兰基,给比利·詹姆斯的信号。

她等候着,一直到天亮也没合过一会儿眼。弗兰克睡得很沉 (他一停止闷死或勒死她就倒头入睡了),她原可以立刻溜下床,打开门,不光是为了吸点户外的空气。她确知萨尔就蹲在那儿——准备着猛扑上来或者抓住她的腿。她会缩起上唇露出十一岁的牙齿——对于要大吼的嘴来讲,那一口牙太大了。玛维斯想,天亮是关键。他们会同意用夹子整治她,但或许还没设下。她必须全神贯注地把它找出来——在它弹起之前。

第一道灰亮出现的时候,玛维斯慢慢地下了床。如果弗兰克醒了,这事就完了。她抄起一条红色休闲裤和一件蠢鸭牌运动衫,就进了卫生间。她从篮子里取出一件脏乳罩,麻利地穿戴起来。没有短衬裤,而且她也不能回到卧室去取她的鞋。经过余下的孩子的房间是一件大事。门开着,虽然没有声音从里面传出来,但玛维斯一想到要接近那儿,就感到发冷。过道尽头的左侧是不大的厨房兼餐室,右侧则是客厅。她得决定走哪条路再跑过那个门口。他们大概会以为她像往常一样径直到厨房去,看来她该直奔前门。也许他们盘算着她会改变习惯,根本没在厨房里放夹子。

她突然想起,她的钱包还在客厅的电视柜上,那个小柜子在电视机坏了以后就充当杂物箱了。而备用钥匙就别在钱包内层的一处破口下。玛维斯屏住呼吸,面对黑暗睁大眼睛,快步走过余下的孩子敞开的房门。由于背对着可能有危险的方向,她感到燥汗和湿冷一起袭来。

她不仅想起来了放钱包的地方,还记起了萨尔的高筒橡胶靴就在前门口。玛维斯抓过钱包,把脚伸进女儿的黄色靴子,就逃到了前门廊。她没朝厨房的方向看,而且后来再没看到那地方了。

她出屋门时太紧张了,直到把凯迪拉克从路边开出来,才意识到还没想好下一步该怎么办。她朝佩格家开去。她和那女人并不很熟,但她在葬礼上流的眼泪很让玛维斯感动。她一直想对她了解更多些,但弗兰克总有些办法阻止她们的相识变成友情。

一盏路灯似乎在几英里之外,太阳又不情愿升起,因此她找起佩格家来很费了一番劲儿。当她总算找到了的时候,就把车停在街对面,等着天大亮再去敲门。周围一片静谧。矮牵牛花丛中有个木雕女孩,面部遮在一顶鲜蓝色的女帽下面,斜握着一只喷壶,脚边围着一群大大小小雕刻的鸭子。边缘分明、修剪齐整的草坪看着就像名贵羊毛地毯的样品。一切都是静止的,小风车和周围的常青藤也一动不动。不过,房子旁边一株比佩格家房顶还要高、还要老的莎伦玫瑰却在摇晃,在空调排出的空气中舞摆,将蓬乱的花朵和花蕾垂向草丛。那样子像野花,玛维斯的脉搏随着它的舞动剧烈跳动起来。凯迪拉克里的时钟显示才五点半。玛维斯决定先开车转上一会儿,到合宜的时间再回来。大概在六点吧。但是到那个钟点,他们也会起床了,而弗兰克就会发现车给开走了。他肯定会报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