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维斯(第4/9页)
“我说的是他们打算杀死我。”
“他们?谁?弗兰克?怎么是他们?”
“他们所有的人。孩子们也一样。”
“杀死你?你的孩子们?”
玛维斯点着头。勃迪·古德罗先是大睁着眼睛,继而用手撑住前额,低头看着膝头。
有一阵子,母女俩谁也没说话,可是后来,勃迪在水池边问道:“那对双胞胎也想杀死你吗?”
玛维斯瞪着她母亲。“不!噢,不,妈!你疯了吗?他们还是婴儿哪!”
“好啊。好啊。只是问一问。这不正常,你知道,以为小孩子们……”
“不正常?这是——这是邪恶!但是他们会照他说的做。现在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他们已经试过了,妈!”
“怎么试的?他们做了什么?”
“萨尔有一把剃刀,他们都瞧着我笑。时时刻刻都盯着我。”
“萨尔拿那把剃刀干了什么?”
“她把剃刀放到她吃饭的盘子旁边,一直看着我。他们都看着我。”
两个女人都没再谈这件事,因为勃迪告诉玛维斯,如果——而且也只有她不再这么说话,她才能住在这儿。她不会告诉弗兰克——就算他再来电话—也不会告诉别人玛维斯在她这儿,而如果她再说一个关于杀人的字眼,她就马上给他打电话。
过了一星期,玛维斯又上路了,不过这次她心中有了打算。几天之前,她听到她母亲小声对着电话话筒说:“你最好尽快到这儿来,我指的是马上。”随后,玛维斯趁着勃迪在游戏校园公司上班,边绕着房子走边想:钱,阿司匹林,油漆,内衣;钱,阿司匹林,油漆,内衣。她取出了她能够找到的前面两样:两封褐色政府公函里的支票和两个拜耳瓶子,信封原是摆在她的一个战死兄弟的照片前面。她从勃迪的首饰盒里拿出了一副仿钻石耳夹,偷回了她母亲认为藏得严严实实的汽车钥匙;把剪草机里的两加仑汽油倒进了凯迪拉克的油箱,然后把车开出去再多加些油。在纽瓦克,她发现了一家叫施勃伯爵的喷漆店,便在基督教青年会宿舍待了两天,直到把车喷成了品红色。广告上说的二十九美元原来只是对标准规格的汽车而言,对这辆凯迪拉克,他们找她要了六十九美元。至于内衣和带皮带的凉鞋,她是在伍尔沃思连锁店里买的。在“好愿”二手商店,她买了一套浅蓝色套装,料子是速干的;还买了一件白色纯棉套头衫。她心想,穿这些东西去加利福尼亚正合适。正合适。
她在身边的座位上放着一份新版的行车地图,从纽瓦克驶出,加速向七○号路驶去。随着东部被甩得越来越远,她的心情也越来越愉快了。以前她只有一次这么愉快过,那还是小时候乘转盘火箭的事呢。当火箭向下俯冲时,她乐得头晕目眩;刚刚慢下来就头朝下地升到转盘高处,那种心惊胆战的刺激到了极点,虽然她和别的乘客一起尖叫,内心倒是一种安稳的激动,因为尽管面对危险,自己毕竟被安全地捆在牢固的金属上。后来她带孩子们去游乐园时,萨尔却不喜欢转盘火箭,那两个男孩也一样。此时,在逃往加利福尼亚的路上,乘转盘火箭飞驰的记忆随时陪伴着她。
根据地图,路是直的。她只需找到七○号路,沿路开到犹他州,向左转,然后一路驶到洛杉矶。后来她回想起像这样的旅程——直行,一个州,又是一个州,完全和地图指示的一样。到她的现金减少到只有硬币时,她被迫去找搭车的人了。可是除去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她都记不得那些姑娘的顺序了。让姑娘们搭车是最容易的。她希望有她们做伴,很安全,而她们还会替她出加油费和餐费,有时候还邀她到她们可以休息的地方。她们驶过主路、立交桥、上桥的斜坡、路边的加油站和汽车旅馆,姑娘们为沿途增添了光彩,她们穿着腰带低到臀部、裤脚开衩的牛仔裤,长发飘拂或是把头发剪成与众不同的非洲式样。白种姑娘最为友好,有色人种的姑娘融合得要慢些,不过所有的人都向她讲述前面的加利福尼亚。在会意的谈话、银铃般的笑声和含蓄的沉默之下,她们描述的世界和她自己来加利福尼亚之前的生存天地分毫不爽——悲凄、惊恐,全都错位。高级中学破破烂烂,家长们傻傻乎乎,约翰逊(指美国第三十六任总统林登· 约翰逊(Lyndon Johnson,1908-1973),其任内使越南战争升级。)令人生畏,警察是猪,男人是耗子,男孩子是傻瓜。
第一个姑娘是在曾斯维尔郊外遇到的。当时玛维斯正坐在路边的小吃亭里数她的钱,这出走的姑娘出现了。玛维斯此前已经注意到她进了女卫生间,后来待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出来,换了一身打扮:一条长裙,一件平滑的上衣齐到大腿。在停车场,那姑娘跑到凯迪拉克的右侧前窗外,请求搭便车。玛维斯点头同意,她便满脸欢笑地打开了车门。那姑娘说她叫桑兹拉——不过叫我达斯蒂(原文为Dusty,意为“沾满灰尘”或“含糊其辞”。)好了——一直喋喋不休地说了三十二英里。达斯蒂对玛维斯的事丝毫不感兴趣,她吃了两块点心,聊个没完,大部分是关于她脖子上吊着的六个身份识别证的主人的故事。那些男孩是她高中的同班同学或是她上初中时认识的。有两个识别证是她约会时得到的,其余的则是她找他们的家人要的——纪念品。那些男孩不是死了就是失踪了。
玛维斯同意穿过哥伦布市,把达斯蒂放到她女朋友的家门口。她们到达时正下着细柔的雨。有人完成了那个季节的最后一次剪草。达斯蒂的棕色头发缠成了一绺一绺;新割过的草在雨中散发出阵阵清香,身份识别证叮当作响,还有半块点心。这就是玛维斯对于和第一个搭车人绕路的记忆。除去最后一个,她记不起别的搭车人的顺序了。她看到有个男人坐在高速路休息区松树下的一条长凳上,是在科罗拉多吗?他边读报纸边吃东西,吃得很慢很慢。是在到科罗拉多之前吗?那天太阳高照,可气温很低。在什么地方,反正在那——带她载了一个搭车的姑娘,那姑娘却偷走了她的仿钻石耳夹。但更早的时候—在圣路易附近,是吧?——她打开车门,让两个站在七○号路上发抖的姑娘上了车。她们在大风中用军用外套的衣领紧裹住下巴,脚上穿的是皮面木底鞋、灰色的厚袜子——她们的双手插在衣袋里,用衣领蹭着鼻子。
她们说,要去的地方不远。她们说,去一处只在几英里之外的地方。那地方是一个绿莹莹的墓地,但像公园一样住着人。入口处围着一排排的汽车。成群结队的人和只身的散步者在大风中都耐心十足,其中还夹杂着一些来自军校的小伙子。那两个姑娘谢过玛维斯之后下了车,跑了几步,便加入了一伙在墓旁悼念的人当中。玛维斯没有急着走,她对草木一片不自然的绿色感到惊讶。她心里想的是军校学生原来是地道的士兵——只是年轻,实在年轻,而且和他们身后的墓碑一样有着崭新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