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朋友(第4/5页)

“你知道这个国家的所有法律都是为了阻碍咱们吗?”

桑德勒抬起头来,心想,这是什么意思?他笑了。“不会吧。”

“唉,确实是这样。”

“那么……”可是桑德勒一时间想不起什么方面的法律来,除了谋杀,那也没法说明问题。谁都知道什么人会坐牢,什么人不会。黑人杀了人就是杀人犯,白人杀了人只是因为他不快乐。桑德勒觉得大多数法律都是关于钱而非关于种族的,所以他才那么说。

柯西慢慢地眨了眨眼。“你想想,”他说,“一个黑人可以有头等信用记录,也有足够的抵押,但是想从银行里贷款就他妈的没有一点希望。你想想。”

桑德勒不愿去想。他结婚没多久,女儿也刚出生。维达就是他唯一的“头等”,多莉就是他全部的“希望”。

这是他们头一次一起钓鱼。之后又钓了很多次,也谈了很多次。后来柯西终于说服桑德勒辞掉在罐头厂洗螃蟹的工作。加上小费,在酒店做服务员赚的钱更多。桑德勒干了几个月。不过到了一九六六年,所有的大城市都开始暴动,一家罐头厂的老板就请他去做监工。这个厂的工人都是黑人,老板希望这一举措能够防止他们受到动荡的影响。这也确实起了作用。柯西觉得和一个工头做朋友比和一个自己手下的服务员更舒服。不过桑德勒越和他接触,就越不了解他。有时同情胜过了失望,有时厌恶胜过了喜欢。比如那次柯西给他讲了个故事,说小时候父亲让他在邻居家院子里玩,好看看有谁从后门出来。每天早上他都去盯着。有一天真有个人溜了出来,柯西就去告诉了父亲。那天下午,他亲眼看见那个人被一辆四匹马拉的车拖过大街。

“您帮着抓住了一个小偷,一个杀人犯?”桑德勒崇拜地问道。

“嗯。”

“真厉害。”

“一群孩子追着马车跑,边跑边哭。其中有个小女孩,穿得破破烂烂,跟拉撒路(圣经中的一个乞丐。)似的。她踩着一坨马粪滑倒了。大家都笑起来。”

“那您有什么反应?”

“没什么,什么反应都没有。”

“您只是孩子。”

“没错。”

听他讲故事时,桑德勒在开始那一瞬间感到的同情渐渐变成了尴尬,他会想柯西当时是不是也在大笑。有时他又很讨厌这个人,比如他拒绝把地卖给当地人的时候。人们分成两派,有人觉得应该怪他,有人觉得怪他老婆,就是她把地卖给从住房与城市发展部的经费中牟利的开发商。本地人靠着卖煎鱼、卖面包、卖旧货和什一奉献的钱,已经凑足了首付。他们想搞成一种合作社区:小商户,优质的幼儿教育,艺术和手工艺文化中心,还有黑人历史和防身术课程。开始柯西是愿意的,不过这笔交易拖了很久,最后是他的遗孀做的决定。他的墓碑还没立好,她就把地卖了。和其他人一起搬到滨海时,桑德勒对柯西的看法还是很矛盾。认识和观察他并不足以改变看法;那更像是在受教育。开始他觉得柯西只在乎钱。至少别人都这么说,而且他花钱的方式的确也证实了这种说法。但是和他一起钓了一两年鱼之后,桑德勒渐渐发现,柯西的财富并不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举起的铁锤,而更像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手中的玩具。有钱人也许会像鲨鱼一样贪婪,但他们的动力只不过如同孩子对糖果的喜爱。那种幼稚的渴望,只有在少女梦幻中的草地上才能满足:被爱慕,被顺从,可以从早到晚玩耍。维达以为前台后面挂着的画像是一位强大又慷慨的朋友正在俯视众生。那是因为她不知道他在注视着谁。

桑德勒从地下室走上了楼。他被迫提前退休,似乎也是个好事。半夜散散步,让大脑休息休息,却依然可以保持敏锐。他想自己会不会受了什么未曾预料的脑损伤,因为他越来越多地想着过去,而不是他生活的现在。进厨房时,维达正一边叠衣服,一边跟着收音机里布鲁斯风格的乡村音乐哼唱着。或许是想到了那破碎玻璃般的眼睛而不是画像中的那一双,他抓住她的双肩,让她转过身来,紧紧地搂着她跳起了舞。

或许他那女孩般的眼泪比让他流泪的原因更糟糕。或许眼泪代表了一种软弱,这在他出手之前就被别人发现并认定了。甚至在他的心融化之前——那时他看到她的手,被雪白的鞋带绑着垂下来。好像某个荡妇在晾衣绳上歪歪斜斜挂着的手套,也不在乎邻居会怎么说。涂成深红色、被咬得露出肉的指甲让那手套一般的小手看起来有种女人味,罗门简直以为她就是那个荡妇,那个不在乎别人怎么说的人。

下一个就轮到他了。他已经准备好,尽管他看到她那双小手,听到她喉咙里猫一般的呜咽。他靠床头站着。西奥发出驴一样的叫声,一下下地往前冲,头在女孩的脸上方摆动,那张脸对着墙,藏在因为痛苦扭动而散乱的头发里。他的皮带已经解开,他的期待即将成真,他将要成为自己心目中的那个罗门:残酷的,危险的,放荡的。他是七个人中的最后一个。三个人完事后就走了,离开房间、回到派对之前还互相击掌庆贺。弗雷迪和加摩尔坐在地上,已经筋疲力尽,正看着第一个上的西奥再来一次。这次他慢了些,只听见他轻微的嘶叫,而女孩已不再发出猫一般的声音了。他起身的时候,房间里散发出蔬菜、烂葡萄和湿土的味道。只有寂静是清新的。

罗门上前接替西奥的位置。他惊奇地看着自己把手伸向床头。他一碰,捆着她右手腕的绳子就开了,她的手滑落在床边。她没有用这只手做任何事,没有打,没有抓,也没有理自己的头发。罗门把被鞋带绑着的另一只手也松开了。他用她身下的一摊衣服将她裹住,扶着她坐起来。他捡起她的鞋子,是双高跟鞋,前面有一个粉红色的皮十字,除了跳舞和炫耀之外没有任何用处。开始他听见大笑,后来是嘲弄,之后是愤怒,但他带着她穿过跳舞的人群走了出去,来到门廊上。她浑身发抖,紧紧抓着他递给她的鞋子。也许之前他们两个中有人喝醉了,现在都已经清醒。一阵冷风吹得他们喘不过气。他记得她叫菲或者菲思。他想说些什么,但忽然间却连看都不敢看她。如果她张口道谢,他说不定会掐死她。幸好她什么都没说。她瞪大眼睛,一眨不眨,穿上了鞋,拉直了裙子。他们的外套——他的新皮夹克,还有她的什么衣服,都在房间里。

门开了。两个女孩跑了出来,一个拿着件外套,另一个拿着个包。

“漂亮菲!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