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朴生活(第7/14页)
至于住所,我并不否认现在已经成为一种生活必需品,尽管有实例说明,在气候更加寒冷的地区,人们长期没有住所也照样能够生活下去。塞缪尔·莱恩〔21〕说过:“拉普兰人〔22〕穿着皮衣,头和肩膀罩着皮袋,夜复一夜睡在雪地上,那种严寒就是身穿羊毛衣服也会被冻僵。”他亲眼看见拉普兰人就那样安然入睡。他还说:“他们并不比别的民族更耐寒。”但是,大概自从人类生活在地球上,没过多久就发现了住屋的便利,还有家庭的舒适,这种说法的原意可能是指住所带来的满足感,而不是其乐融融的家庭生活;然而,在某些气候地带,一提到住屋,人们就首先联想到寒冬和雨季,一年之中三分之二的时间根本用不着住屋,一把遮阳伞就足够了,因此,上述说法未免有失偏颇,而且只是偶尔适用罢了。在我们这里的气候条件下,以往到了夏天,只要有个遮盖就可以过夜。印第安人的表意符号中,一座棚屋代表一天的行程,树皮上刻画出的一排棚屋表示他们宿营的次数。人类的肢体并没有被造就得硕大强健,因此必须力求缩小自己的世界,用墙壁隔出一个适合自己的空间。起初人类赤身裸体,风餐露宿;赶上晴朗温暖的天气,白天还是很惬意的,但是到了雨季和冬天,更不要说炎炎烈日之下,如果不及早找个住所蔽护自己,人类恐怕早就灭绝在萌芽时代了。传说中的亚当和夏娃,在没有衣服可穿的时候用枝叶蔽体。人需要一个家,一个温暖舒适的地方,起初是寻求身体的温暖,然后是情感的温暖。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人类的幼年时代,某个富有冒险精神的人爬进岩洞去寻求遮蔽。从某种程度上说,每个孩子都会重复一遍人类的发展历程,他们喜欢待在户外,哪怕是阴雨和寒冷的天气。孩子们玩过家家和骑木马的游戏,都是出于人的本能。有谁不曾记得,自己小时候是怎样兴趣盎然地观看层层叠叠的岩石或是走近一个岩洞呢?这是一种出自本能的渴求,是我们最原始的祖先遗留在我们身上的烙印。从穴居开始,我们发展到用棕榈叶、树皮和树枝,用编织和绷紧的亚麻,用草叶和禾秆,用木板和木瓦,以及用石板和砖瓦建造屋顶。久而久之,我们忘记了露宿旷野的生活是何种感受,我们的生活远比自己想象的更加家庭化。壁炉和旷野,二者相去甚远。日日夜夜,如果我们能够更多地和宇宙天体毫无阻隔地彼此相望,如果诗人不是一味地在屋檐下吟唱,如果圣人不是久居在屋舍之内,也许一切都会好起来。鸟儿不在岩洞里歌唱,鸽子也不在笼舍里呵护自己的纯真无瑕。
然而,如果有人打算建造一座住所,他理所当然会表现出一点儿新英格兰人的精明,免得到头来发现自己住在一个劳教所、一座没有线索的迷宫、一家博物馆、一个救济院、一座监狱,或是一座富丽堂皇的陵墓里。首先要考虑到,这样的住所,其绝对必要性是微乎其微的。就在这个城镇里,我曾经见过佩诺布斯科特印第安人〔23〕居住在薄棉布帐篷里,四周的积雪竟然厚达一英尺,我想他们倒是希望雪能更深一些,好给他们遮风挡寒。如何能够真诚地生活,无拘无束地从事自己的正当事业,比之于现在,这个问题过去更是令我困惑不已,而如今我已经变得有些麻木了,真是不幸之至。以前,我经常看到铁路边上有一个6英尺长3英尺宽的大箱子,夜里工人们把工具锁在里面,我由此想到,每一个生活艰辛的人都可以花上1美元买一个这样的箱子,钻上几个孔,至少可以透透气,这样一来,下雨天和晚间就可以钻进去,把箱盖关拢,随心所欲地爱己所爱,享受灵魂的自由。这似乎并不是一个糟得不能再糟的办法,也绝对不是一个令人鄙弃的选择。你可以长坐不眠,完全听从自己的意愿,你可以随时起身而去,也不会有店主或者房东追着你讨要房租。有多少人租用一只更大、更奢华的箱子,为了支付租金被折磨得精疲力竭、苦不堪言,而住在这样一个箱子里人是冻不死的。这绝非戏言。简朴生活是一门学问,你可以轻视它,但却不能置之不理。一个身体强健、吃苦耐劳的民族,曾经一度大部分时间过着露天生活,他们过去在这里建造起舒适的住所,用的几乎完全是大自然提供的现成材料。马萨诸塞州殖民地管辖下的印第安人总督古金在1674年这样说道:“他们最好的房子用树皮做屋顶,搭盖得干净齐整、严实暖和,树皮是在干燥季节从树身上剥落下来,然后趁树皮尚且呈绿色的时候用沉重的原木压成大片大片的……差一些的房子,用一种灯芯草编成的草席做屋顶,也同样密实暖和,只是没有前者美观耐用……我见过的一些房子有60或100英尺长,30英尺宽……我也经常在他们的棚屋里过夜,感觉跟英国最好的房子一样暖和。”他还说,棚屋里的地面上和墙上通常铺着或挂着镶饰花纹的毯子,还有各式各样的器皿,一应俱全。印第安人已经有了如此进步,他们在屋顶的敞口处挂上一张草席,用一根绳子控制草席开合,调节通风效果。建造这样一个住所,起初顶多需要一两天功夫,而且仅需几个小时就能拆除并重新搭好;每个家庭都拥有一个这样的棚屋,或者其中的一个房间。
在蛮荒时代,每个家庭都拥有一处最好的遮蔽所,足以满足他们粗陋而简单的需求;天空中的飞鸟有自己的巢窠,地上的狐狸有自己的洞穴,原始人有自己的棚屋,但在现代的文明社会中,却只有半数不到的家庭拥有自己的住所,我认为此言是恰如其分的。在文明尤为发达的大城镇和大城市里,自己拥有住宅的人只占全体居民的一小部分。其余的人则年年交付房租,以换取这最外层的蔽体之物,在夏季和冬季更是必不可少;那笔房租本可以买下一个村子里所有的印第安棚屋,而现在却使他们有生之年一直生活在贫困之中。我在这里并无意强调租房和拥有自己的房子相比有何种劣势,但是,显而易见,野蛮人拥有自己的住所,是因为花费甚少,而文明人普遍租房住是因为无力购买;从长远来看也未必付得起房租。然而,有人会辩驳道,穷苦的文明人只要付一笔租金,就能得到住所,和野蛮人的棚屋相比,简直如同宫殿一般。按照乡镇的价格水平,每年支付25到100美元的房租,就能享受几个世纪以来人类进步的成果——宽敞的房间、干净的油漆和壁纸、拉姆福德〔24〕式的壁炉、内涂灰泥的墙面、软百叶帘、铜质水泵、弹簧锁、宽大的地窖,还有许许多多别的东西。但是,享受这些成果的据说通常是贫穷的文明人,而野蛮人虽然并不享有这些东西,却有着自己的富足生活——这一切究竟做何解释呢?如果有人断言,文明意味着人类状况的真正改善——我也认同这种说法,虽然只有智者能够使其有利条件有所增益——倘若真是如此,就必须让人们看到,完全可以建造出更好的住所而无需更多的花费;一件物品的价格,我称之为需要用以交换物品的生命时光的价值,需要即刻或长期付出。在这一带,一座普通住屋的造价是800美元左右,而要积攒下这笔钱,一个劳动者即使没有家室拖累,也需要10年到15年的时间——这是以一个人一天的劳动价值为1美元的标准来计算的,因为人们的收入总会有多有少——如此一来,一个人得耗费大半辈子的生命光阴,才能挣得自己的棚屋。如果我们假设他改为租房子住,这也只是在两难之间做出一个疑虑重重的选择。在这种条件下,如果野蛮人拿自己的棚屋去交换一座宫殿,难道会是个明智的选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