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我想我是着了魔(第4/4页)

  世界幻化成虚无,他们心照不宣地静默着站立于喧嚣之中,对方是黑暗中唯一的光源。

  昭觉:

  其实,我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关于我和闵朗。

  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跟我讲了一些你和简晨烨的事,你讲你们最艰难的时候只能吃一块钱一包的榨菜配白饭,你讲你们从前缴电费一次只缴几十块钱,电一下就用光了,还怀疑是邻居偷搭了你们的线路。

  我在听这些事情的时候,一方面觉得很感动,另一方面又觉得……怎么说呢,觉得你很了不起吧,换成我,我绝对无法忍受那样的生活。

  我喜欢钱,喜欢奢侈品,每个月去香港扫一次货,一年两次出国旅行。我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接受异性的赞美和同性的嫉妒。

  爱情,对我来说,就像顶级牛排旁边的配菜,奶油蛋糕上的草莓,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我是说,在认识闵朗之前。

  我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是在白灰里那条街上,你漫不经心地说起他和那个小酒馆。你三言两语就说完他的身世,却不知道你那些不经意的话语在我的心里砸出了重重的回响。

  然后,我就在酒馆里见到了这个人,第一眼我就看出来,他应该很受女孩们的欢迎,是那种轻而易举地就能让姑娘们为之癫狂的角色。

  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很淡然。

  是啊,我根本没必要紧张,我早已经过了小女孩看见英俊的浪子就惊慌失措、小鹿乱撞的年纪,或者换个说法,我从来就没有经历过那样的阶段。

  这种心情维持到唱歌之前,直到他当着所有人说这首歌是献给我的。

  虽然我知道这句话其实是给你和简晨烨面子,是一句场面上的客套话,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却觉得很高兴。

  昭觉,我知道你看到这里一定会笑我,原来阅人无数的乔楚也不过如此。

  你笑得很对,我也不过如此。

  这么多年来,人情冷暖我看过许多,也经历过许多,我很早就明白了什么叫世态炎凉。总之,我一直认为自己已经有了足够的阅历和眼界,不太可能轻易被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打动了。

  但那天晚上,他弹着吉他唱着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牢牢地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有些什么坚硬的东西,在胸腔深处,被慢慢地瓦解了。

  回来之后的那几天里,我反反复复地听着那首歌,吃饭的时候听,泡澡的时候听,睡觉前戴上耳机听,醒过来还在听。

  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他的样子。

  我想我是着了魔。

  其实,我并没有从一开始就放任自己,不骗你,我也努力地克制过。

  我尝试着不要去想这个人,不要去想白灰里79号这个地址,但过了几天我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

  我不愿意出去逛街,不愿意看书、上网,不愿意接任何人的电话,我满脑子都是这个仅有过一面之缘的闵朗。

  那天下午我洗完澡,打开衣柜,看见那件月牙白的旗袍,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很疯狂的念头。

  当我穿上它,坐在镜子前开始化妆的时候,我知道,我可能完蛋了。

  你记不记得我卧室里的那张黑白照片,那是我二十三岁的时候特意请一个收费很高的摄影师拍的。

  那是在冬天,一望无际的空地,我就穿着一条单薄的裙子,摄影师举着相机一边狂摁着快门一边大声地喊着:“跑起来啊,乔楚,别缩着,你可以的!”

  我不记得我跑了多久,跑了多远,寒风呼啸着从我的身体上刮过去,可我感觉不到冷,我的耳边只有摄影师的声音,他还在喊:“跑啊,乔楚。”

  当我坐上去白灰里的出租车时,昭觉,你知道吗,我又听见那个摄影师的声音了。

  跑起来啊乔楚,别缩着!

  当我站在79号的门口,忽然之间,我知道自己要跑去哪里了。

  就是这里啊,昭觉,原来就是这里。

  那一刻虽然我脸上是在笑,可我的心里,却莫名其妙地很想,很想哭。

  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就连第一次恋爱时也没有过。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它,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这种荒唐的行为。深更半夜,主动去一个才见第二次面的男人那里,更荒唐的是,他吻我的时候,我竟然颤抖得像第一次。

  半夜我醒过来,看见被丢在地上的白色旗袍,心里有一种隐秘的奇异的快乐,当然,还伴随着淡淡的羞耻。

  我坐在床沿边,看着闵朗熟睡的脸,激动得浑身战栗。

  没错,这很堕落,这正是我写了这封信却不敢发送给你的原因。我知道在你看来,这件事很好定义——两个游戏人间的狗男女有了进一步的关系。

  但是,昭觉,我终于感受到了那样东西。

  那样我曾经觉得可有可无的东西,我曾经觉得不过是人生边角余料的东西,那样我曾经觉得根本没有价值,也没有任何意义的东西,那样我自以为早已经看透了,看破了的东西,那样把你和简晨烨紧紧地维系在一起的东西……

  不管我过去多么轻蔑它,在这个夜晚,我终于与它劈面相逢。

  它来得很迟,但它终究还是来了。

  生平第一次,昭觉,我觉得我或许有可能去爱一个人。

  乔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