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怪人哈特曼 1971—1980年·夏初(第7/9页)

我老妈的微笑在眼前出现。在这些苍老、起褶、如同指引我回家的地图纹路里,卡入一张充满泪水且终年眼皮肿胀不堪的脸庞。

孩子,请你不要怪我,请你相信我比任何人都害怕你受伤,恐惧你在成长的路上遭遇到我无法阻止的欺侮与屈辱,让我连一天的合眼安睡都没有……孩子,不管我将来能否陪伴在你的身边,请你一定要记得,你的生命将会因这些痛楚与悲凄而升华得更有意义……

等我回过神,雷蒙已经被我用石子敲破了脑袋,鲜红的血与混浊的体液喷溅到他的白色汗衫和我的脸上。我看见他轰然倒下的身体刚好与在一旁死去多时的迪克的身体一起倒在潭亚河畔的岸上。

我颓丧地跌坐在河边,沾血的石头从我发烫的手心滚落到河水里,意识终于随着壮汉的死亡缓慢地回到我肿胀的头脑中。我在心里默念着自己的名字、老妈与哥哥姐姐的名字,用力回忆自己的家乡,还有许多在脑袋中被归类到不应该遗忘的印象,一遍又一遍,仿佛默念着这些可以使我突然发狂的情绪慢慢地舒缓,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我站到河水中央,弯下来把脸洗净,再抬起头用充血的眼睛望向这片始终谧静的河域。

我的老母亲,您有没有想过,或许终我一生什么事都没有发现,因为生成这样所经历到的一切只是在告诉我,我从头到尾都是个可悲的人。

我的这一生,从出生走到死亡,只是个错误而已。

我在河中央站了很久,再从河中走回雷蒙与迪克的尸体旁,静静地坐下来时,心里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平静。很久没有这样的平静了,平静到我甚至想笑,想要大声欢呼,想要对着莫名的什么大声高歌。

仿佛记忆中的一切屈辱都从这死亡开始清除,我感觉自己的身体从来没有如此轻盈舒畅,就我在亲手杀死那壮汉时,我孱弱的生命才开始有了一点希望。

就在我像疯子一样又笑又唱时,肥奇一群大约十多个人,从潭亚河另一头走了过来。

“哟,让我们看看是谁那么神通广大,竟能替我杀死帮里的两个大叛徒!”

等我回过神时,肥奇首当其冲地站在一群人的前头,脸上带着微笑大声对着我说。就这样,我什么都未了解,刚进入这个荒凉的S镇时,在这片美好如奇景的河域、像在纷乱的时间轴线中错位旅行、插入一场荒谬奇异的遭遇里,被肥奇当成吉祥物般地带回去,没有选择权地从此为他卖命;同时,也就这么莫名其妙地结束了居无定所的流浪生活。

法兰西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酒,点上今天晚上的不知道第几根烟:“雷蒙兄弟,我听过他们的事,我一直以为他们是双胞胎。”

“我第一次见到也以为是。他们两人实在太像了!那次看见他们两人激烈的打斗场面,真的是生命里中的奇遇!一切栩栩如生地在记忆中。”

“我相信,应该像两只巨型猛兽的生死搏斗!所以,你就这样进了肥奇的公司?”法兰西把酒杯放下,看着我。

我点点头:“对,就是因为这场奇遇。”

法兰西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在黑暗中摇摇头,坚定但又无奈地晃着他的头,似乎在说,这是一个错误,不仅是我的,连同他的,也一同是个应该被打叉的错误。

我认识法兰西后才知道,肥奇这人是一个白手起家做杂货进口贸易的商人,完全靠自己的双手打下江山,在黑道与警界皆有一定的靠山与势力。生意做得非常大,最主要的市场是中国、印度、越南与泰国一带。

这看似庞大的公司所经营的业务,说穿了其实就是贩卖许多无用的廉价商品给亚洲人,仗着亚洲人对西方的许多空泛的想象力,来换取大量利润。商品种类非常杂乱,我最记得的是其中有一顶奇形怪状貌似奶酪的帽子,推销语便是美国人看大联盟比赛时都戴那顶帽子来提高士气。就这么简单轻易地提高了产品的销量。

只要是关系到美国人日常生活、广告语提及美国人习性的商品,亚洲人几乎都会买单。

仔细观察那顶帽子会发现它根本无法遮阳,除了没有帽子的基本功能之外,且造型奇丑无比。我无法想象亚洲人跨国上网订购这顶恐怖的帽子后戴在头上的模样——脖子不会酸疼吗?戴这顶丑帽敢踏出家门吗?我想或许他们收到帽子后,只会在家里客厅的电视机前以一种受骗的心情非常烦闷地戴着,或者丢给地上的小狗撕咬。

肥奇是个成功的商人,但是论到人品,却极其低下卑鄙。他会把有用处的人吃干抹净榨精光,对没有用处的人想尽办法连一秒钟都不再让他们出现在眼前,不浪费自己一点点宝贵的时间。

“你从头到尾都没说你离家的理由。”

法兰西主动与我干了一杯。他的酒量很好,陪着我喝了一杯又一杯的威士忌,脸不红气不喘的,仍保持着一贯的斯文。我的头已经有些晕眩,嘴巴泛出干涩的苦味,讲话的嗓门也高了起来。

“我没说吗……我真的没说吗?或许我觉得自己根本没有理由好说吧。”

我打了几个酒嗝,回答了他的问题。这问题其实根本无解,因为事实上没有任何理由。窗外的街道一片漆黑,一排排路灯晕散成一团昏黄的圆圈。我听见酒馆的吧台后方,那座老旧的壁钟响起低沉的钟鸣。

凌晨两点整,四周陷入荒凉黑漆的夜色中。

我忆起我离家的那个夏天,天气非常炎热,在离家的那个瞬间,其实什么事、什么冲突也没发生,我只是转身离开,把自己从那刻板的生活轴线中抽出;我放弃了继续争执的所有理由,用力把自己丢出冲突之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离家的那天,我如往常一样,早上六点准时起床,做早餐前到屋子后方那一圈栅栏里喂食养了十几年的十二头乳牛。牛这种动物很温驯,时间久了会认人。我喜欢与它们相处,它们始终公正平和地对待所有的人,没有任何区别对待之心,也不会隐藏自己的真实情绪。

它们看见我时笨拙地摇起尾巴,集体走到栅栏边毫无保留地欢迎我。

我打着呵欠,双手机械地铲起堆置的干稻草放进栅栏中,脑中想着待会儿的早餐应该先煎蛋还是烤吐司,或者两种动作同时进行。就在地上的稻草快被铲光的时候,我抬头望见斜前方的阳光。橘红色的光芒炙烈得如同火焰,把远方的绿色田地晒得闪闪发亮,从地平线上平行地升起,亮起笼罩整个大地的光线。脸颊与身体开始反应这种炎热,我慢慢地从身体深处灼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