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线索(第5/5页)
“唔,我开始象个有络腮胡子的了。”一个同伴说道。
“该死的东西,那么痒。”亚历山大?康斯坦丁?杜彭斯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我要花去一半的时间去搔脸。”
“是的,我在潜水艇上的时候也这样。”他的同伴表示同意,“如果你年轻就不同了。”
亚历克斯?康斯坦丁?杜彭斯是巴尔的摩煤气电气公司的一名户外工程师,经常在夜间工作。他是个受人欢迎的小伙子,他不在乎弄脏自己的手,他确实喜欢干体力活,而且许多工程师由于过于要面子而不愿意这么干。人民中的一员,他这样称呼他自己。他的亲工会的态度引起了管理部门的不满,但他是个很好的工程师,而且作为黑人的他也并不感到有伤自尊。一个出色的工程师,为人们所爱戴,而且黑肤色的人是经得起考验的。他招募了不少少数民族工人,招了十几名优秀工人进公司工作。他们中有几个过去不那么清白,但亚历克斯使他们转变了思想。
夜间作业常常是安静的,同往常一样,亚历克斯拿起了刚出版的《巴尔的摩太阳报》,案子已经见诸报纸的第一版,在当地新闻这一栏上也登了。亚历克斯读着报上的消息:美国联邦调查局和州警察局将继续调查这一案件。他仍然感到惊异,那个女人和孩子竟然幸免于难。行了,他下了结论,这样可以了,杀死一个小孩和一个怀孕的女人不是值得自夸的事情。他们已经杀死了州警察,这对他来说就足够了。尽管把那个叫克拉克的小伙子丢给了警察,对这件事社彭斯仍有些愤愤不平。我告诉过这蠢货那里太暴露了,但他不听,他要把全家一起弄死。
杜彭斯从已知所有嫌疑犯均是白人这一官方消息中得到了安慰。向直升飞机挥手致意是他的错误,虚张声势在革命活动中毫无意义。这是他自己学得的教训,但这也不曾损害过任何人。关于手套和帽子,那帮警察已经无法说出个样子来了。真正有趣的是,尽管捅了这么多漏子,行动本身却是一个胜利。那些临时派的废物,或者诸如此类的家伙们,已被踢出了波士顿,夹着尾巴跑了。至少这次行动已经有了政治上的反响,而这,他对自己说,是成功的真正尺度。
从他的观点看,成功意味着他赢得了声誉。他和他的人已为一个新建的革命团体提供了内行而且熟练的帮助。现在他能够指望他的非洲朋友们提供资金了。依他的想法,他们实在不是非洲人,但他们喜欢这样称呼自己。有许多方式可以打击美国和引起公众的注意。他们的方式是任何革命团体还不曾采用过的。举例来说,倘使他能立即使十五个州断电,那会怎么样?亚历克斯?杜彭斯知道怎么干,革命者当然必须懂得怎样去袭击别人的住处,但是,怎样才算是干得更好,更可靠呢?假如他能证实这个腐败的政府甚至不能保证人们家里的电灯亮,那么接下去人们会产生怎样的疑虑呢?他认为美国是一个物质的社会。假如物质得不到保证,那又会怎么样呢?人们然后会想些什么呢?他不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但是,他知道某些事情会发生变化,而这变化正是他所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