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谜团(第5/11页)

两人都明白那实在太好了,国内的恐怖组织已经所剩无几了。年底之前能把恐怖组织再消灭一个,那就是联邦调查局的重大胜利了。

现在是达科他荒原上的黎明时分。马文·拉塞尔跪在一张野牛皮上,面向日出的方向。他穿着牛仔裤,赤裸着上身和双脚。他身材不高,可谁都不会误认为他没有力量。在他头一次、也是惟一一次入狱的时候——原因是入室盗窃——他学会了举重。最初只是当作一种业余爱好消磨多余的能量,后来他才明白监牢里的人惟一能赖以自卫的只有体力,再后来他终于和一名苏族勇士拉上了关系,凭借的就是这种特殊本领。他身高只有五英尺八英寸,却支撑着足足两百磅精练坚硬的肌肉。他上臂的粗细和某些人的大腿一样。他的腰部纤细得有如芭蕾舞女演员,双肩却宽阔得好比国家橄榄球队的后卫。马文·拉塞尔性情稍微有点疯狂,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

生活没有给他和弟弟带来什么机会。父亲是个酒鬼,偶尔才肯干点活,但从不很认真,拿到钱就直奔离家最近的酒类零售店。马文的童年记忆充满苦涩:父亲几乎永远是一副醉醺醺的样子,他感到耻辱;而当父亲死一般醉倒在起居室里的时候,他母亲的所作所为就让他更加耻辱了。一家人从明尼苏达州回到印第安人保留地的时候,政府发放了救济食品。教师给他们送来了学校教育,但最终一事无成而彻底绝望了。他住的那个居民区是一片由政府兴建的、疏疏落落的简易公寓房,房子耸立在那里仿佛是席卷着牧场尘土、凝聚不散的云层里的幽灵。拉塞尔家的男孩连一只棒球手套都没有。除非离圣诞节只剩下一两周时间学校放假了,否则他们谁都决不会知道圣诞节到了。两兄弟在一个无人关照的苍白世界中长大,小小年纪就懂得要养活自己。

最初,自己养活自己也是件好事,因为自力更生就是这些百姓生活的方式,但是所有的孩子都需要有人引导,可是拉塞尔家的父母没本事给孩子任何引导。两个男孩还没学会读书就先学会了开枪射猎。他们拿回家的正餐菜经常是带着点22口径枪洞的鸟兽。做饭的往往同样是他们两个。虽说在定居点里没人照顾的穷孩子不只是他们两个,但是毋庸置疑,他们的生活处在最底层,即便当地的孩子中有一些能摆脱他们的困境,对于他们两人来说,由赤贫飞跃到小康要跨越的鸿沟实在太宽阔了。从他们开始开车时起——远比法定年龄要早得多——他们就在清冷明亮的夜晚开上父亲丢弃的敞篷小货车,到一百多英里远的市镇去,那里或许能找到父母无法给他们的东西。令人惊诧的是,他们第一次被人逮住——是被另一个苏族人拿着猎枪逮住的——的时候,居然雄赳赳、气昂昂地承受了鞭刑,带着一身淤伤和教训被人送回家。他们汲取了这次教训。从那一刻起,他们就只抢劫白人了。

不久之后,他们在一家乡村店铺里盗窃时当场被一位部落警官抓住了。他们真是倒霉,因为盗窃联邦财物的案件全都算是联邦级案件,更倒霉的是地区法院的新法官同情心过剩而悟性不足。这次失手如果得了个残酷教训也许能够改变他们的人生道路——也许不能——但是他们根本没有得到教训,法官只判了个缓刑,他们只需接受辅导,来辅导他俩的是位在威斯康星州立大学获得法律学位的非常严肃的年轻女士,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她向他们阐明,如果靠偷盗他人财物为生的话,他们就永远没有树立美好形象的一天。假如找到值得出力的事,他们就能获得更多个人自豪感。他们听了那次辅导后不禁自问:当初他们的老祖宗怎么会败在这些如此愚蠢的白人手里。于是他们懂得要更加谨慎地策划犯罪行动。

但他们还是不够谨慎,因为辅导员无法给他们灌输研究生水平的专业知识,如果关进一所适当的监狱,拉塞尔家的孩子或许能获得这些法律知识。于是,一年后他们再次被捕,不过这次是在印第安人保留地之外被捕的,而且这一次他们发觉自己居然要被遣送去过上一年半的艰苦岁月,因为他们抢劫了一家枪店。

狱中生活是他们一生中最恐怖的经历。他们已经习惯了西部天空一样旷远开阔的土地,可如今要在比联邦政府规定动物园里的一只獾法定居住的空间还要狭小的笼子里过上一年多,在牢外,他们曾自认为蛮横好战,可是进了牢房才知道自己远不及周围的人野蛮粗暴。他们在牢房里度过的第一夜,终于懂得了强奸并非只是针对妇女的罪行。他们需要自保,于是就投入到“美国印第安人运动”当时在牢里的成员的麾下。

祖先的事他们从没多想过。或许他们在潜意识里感受到,他们这代印第安人不具备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印第安人的素质,并为自己与电视上的祖先们不同而感到羞耻。他们也学会了偷偷嘲笑西部影片,当然这些片中的“印第安人”演员通常是白人或者墨西哥人,开口说的话只能反映好莱坞编剧的思维,这些人对西部的了解同他们对南极的了解差不多。他们总是对印第安人及其祖先进行曲解,影片里传达的信息给人留下了负面印象。“美国印第安人运动”组织使他们彻底改变了自己的观念,原来一切都是白人的错。这个组织的理念其实也是个大杂烩,其中有新潮的东部海岸人类学说、些许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的思想,还有约翰·福特西部片的影响。再加上一大堆被误解了的历史观念,拉塞尔兄弟渐渐明白,原来自己的祖先拥有高贵的血统,都曾经是与自然、与上帝和谐共处的最优秀的猎手和勇士。他们曾经像欧洲人一样祥和地生活——印第安方言里,“苏”这个词的意思是“蛇”,而冠以这个名称也并没有任何贬义——直到十八世纪最后十年,原住民才开始在大平原上被赶得颠沛流离,才爆发了凶残的征战。在白人入侵这块土地之前,他们的日子多么美好,他们曾经是自己土地的主人,他们追踪野牛、打猎、在日月星辰照耀下健康而满足地生活,偶尔在自己人中间进行英勇无畏的争斗——很像中世纪时期的比武格斗。哪怕俘虏经受的折磨都被解释成勇士们展示坚忍勇敢的大好机会,让残酷成性的杀人狂也不得不钦佩他们的勇气。

人人都会追求精神上的高贵,而给了马文·拉塞尔第一个机会的居然是监狱里的重罪犯,这可不是马文·拉塞尔的错。在监狱里兄弟俩知道了天地间有众多神灵,重新皈依了被白人伪宗教所镇压下去的信仰。他们学会了西部大草原上的兄弟情谊,也了解到白人是如何偷窃了他们的合法财产,如何杀害了他们赖以生存的美洲野牛,又是如何分隔、镇压、屠杀、最终圈禁他们的人民,让他们的生活几乎只剩下酗酒和绝望。这些谎言就像所有成功的谎言一样,也打着漂亮的标志,那就是其中夹杂着大量的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