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第2/2页)
骆培因拒绝得很干脆。杨程清楚,骆培因对待音乐的态度和他不一样,他是当梦想,而骆是当成爱好。投入是真投入,放弃也非常干脆。虽然他很纳闷,难道玩音乐不比在实验室日复一日地烧炉子有意思?而且即使放弃了,难道就没有手痒的时候?一个人怎么能这样决绝地放弃自己喜欢的东西?
但是前天骆培因突然问他还缺键盘吗,缺的话他过来,不过得加一首曲子。杨程在听到曲名后,恍惚了好一会儿,哥们在美国是被资本主义摧残到什么地步了,怎么突然迷恋起真善美来,演出过程里冒出这个也太过突兀。但他还是马上答应了,没准骆培因在编曲上有新的发挥。骆培因以前在乐队的时候,杨程对他的感情很复杂,两个特有坚持的人遭遇到一起并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更不愉快的是,他总是屈服的那个。
杨程见到骆培因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就知道你忍不住。不碰键盘难受吧!”
骆培因笑笑没有回答。
杨程随即看到了骆培因旁边的女孩子。他刚看到谷翘的时候,谷翘才刚喝完一小口酒,嘴唇的颜色很红,她的红耳环微微晃着,仿佛一个刚喝完人血的漂亮女吸血鬼在微笑。
在见到这张脸的一瞬,杨程几乎要感叹,莫非人的审美具有一致性,现在这个女孩儿和以前那个长得也太像了。但气质完全两样。
杨程觉得骆培因旁边的女孩子很像一个人——当年骆培因第一个带到酒吧的女孩子,在酒吧里别人喝酒女孩儿喝巧克力奶。如果只因为这个,过几个月印象就淡了。但他后来还看见这个女孩子来酒吧门口摆摊卖她的皮夹克。女孩儿仿佛没认出他,特热情地向他推销她的皮夹克——一件厚重的猪皮夹克。他在女孩儿面前停留了一会儿,倒不是因为对她的猪皮夹克感兴趣,而是纳闷在酒吧里乖乖喝巧克力奶的女孩子怎么来摆地摊卖皮夹克了?
在他说不买之后,女孩儿脸上的笑也完全没受影响,她从她的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那名片简单而粗糙,上面写着她的名字、联系方式,最醒目的是上面的各式样的猪皮夹克。
不过他也只在酒吧门口看到过谷翘一次。
杨程把他的感想咽了下去,在新人面前提起旧人总是不礼貌的。
谷翘当时偶尔在报纸上看到什么搞乐队的人都穿皮子,她猜来酒吧的人或许是她皮夹克的受众,她曾来酒吧门前卖过皮夹克,不过她来过一次就发现这些来酒吧的人一般是不会为了便宜买猪皮夹克的。在这次失败之后,她果断把买家改成了档口和柜台,虽然只能拿批发价,但是出货多赚的钱也就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