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罗密欧(第2/4页)
江慈穿一件宽松的黑色薄衫,一阵风涌进来,宽松的袖口被风吹得鼓起,衣袂翩翩。
在这乱七八糟的背景中,他修长冷白的手指捏着廉价的餐具,举止竟像春水煎茶。
他手中塑料感的白色茶杯好像变成了白色骨瓷,无端得贵了起来。
餐厅里喧嚣嘈杂,夹杂着闽南语,英语,还有电视里放着老套的歌。
可就因为他坐在那里,所以这背景音突然变得像比尔埃文斯的爵士钢琴曲。
蓬荜生辉,谢昭头一回见到夸张的词语有现实的用法。
江慈从这乱糟糟的小餐馆中,向她望了一眼。
他的睫毛在光下偏向金色,眼睛揉进了更多的碎光。
他就要走了,就在这顿饭结束之后。
他们还会再见吗?
她又不是傻子,她清楚地知道江慈想要离开可不只是什么因为母亲生病,而是碍于身份,想和她划清界限。
他体面地找个借口给彼此告别,他也许再也不会回来。
他会回美国来,会回到检方那里去,但不会回到她身边。
因为他早已斩钉截铁地拒绝了她的表白,坚定地止步于友谊。
他恐怕并不想再见到她。
谢昭有些惘然。
她一直是一个自信的,坚定的,不管瓜甜不甜都要强扭的人。
但有些事情是无法强求的。
谢昭从前在一个雨夜抱回家一只小小的流浪猫,那个时候她已经很有钱了,她很喜欢它,给它用很贵的东西。
可是猫不喜欢。
它一直想要出去,想要到外面去玩儿,想要永远地到外面去继续流浪。
谢昭很生气,怎么会有猫不愿意当家猫呢?当家猫多舒服呢。
不管它愿不愿意,她就要养。
但是猫坚决得反抗她,又是整夜地叫,又是看到她就挠她。
后来它最终逮到机会逃走了,毫不留恋的。
谢昭看着它的空碗心想,你既然不识抬举,就到外面去过苦日子吧。
可是有一天她又在街上看见了它,它的脸上有些脏兮兮的刚和其他的猫打过架,但是神采奕奕。
它也看见了谢昭,它认出了谢昭,它对她轻轻的喵了一声算是打招呼,然后猫走到她旁边绕了她一圈最后迅速地跳进了灌木丛里,无论谢昭怎么呼唤,它也再也不肯出来。
它并不后悔,它仍然不想跟她回家。
就算她再有钱,她愿意给它再豪华的环境,它仍然想要在野外。
菜已经上了几道。
谢昭走过去,缓慢地坐下来。
江慈正垂着眼帘,专注地拿筷子把盘子里她不吃的花椒挑出来,他记得所有关于她吃东西喜恶的细节。
她该强留他吗?
谢昭其实也有些迷茫。
那一天江慈拒绝她时说的那些话,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一点道理吧。
江慈认为她并不爱他,只是征服欲。
好吧,她承认他们相处的时间这么短,她的确没到爱的地步,也的确夹杂了那么点算计。
可是谢昭非常确定自己是真的很喜欢他。
她很喜欢他,可是江慈并不知道,或者并不相信。
男性在谢昭的眼里就是劣等Y染色体,非常低等的生物,就算长得再帅,再漂亮的男人,在她眼里也不过是玩意而已,她从来都看不起他们,从来都没法尊重他们。
所以她自然不可能真的喜欢他们中的一个。
但是江慈在她心中是不一样的。
她没有把他看作劣等生物,她把他看作与自己一样平等的人。
谢昭对于他是有尊重的。
一开始她的确只是因为他长得好看,又聪明有趣,与人斗其乐无穷,对于喜欢斗争的谢昭来讲,他是一个很好的猎物。
但是后来他们困在巴拿马,当他们被□□包围的时候他不止一次地把逃生的机会留给她,保护她,毫不犹豫地拿枪指着自己,救下她和其他人质,还有在雨林里面他们的共患难,回到这里,他替她作伪证,帮她把父母关到牢里去。
他们共同经历了这么多,她早就不把他看成猎物了。
所以她是真的喜欢他,不是上位者看待金丝雀的喜欢,而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喜欢。
谢昭其实从未体会过真正的,健康的,正常的喜欢是什么样的。
恶心的父亲和弟弟,还有姐姐所遭受的一切,职场中无时无刻不得经受的性别歧视,谢昭极端的成长经历让她自然地对男性有一种天然的厌恶和蔑视。
别的女孩子在青春期时体会到的那种怦然心动,那种小心翼翼喜欢一个男生的感觉,于她而言,这种体验迟到了十几年。
坐在她喜欢的人面前,某一个瞬间,她并不是叱咤风云的金融巨鳄,而只是一个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小女孩。
其实她也并不知道怎么和江慈正常的相处,因为她并未体验过正常的健康的恋爱是怎样的。
江慈坐在顶灯下,一点也不柔和的白光直直的打在他脸上,可是他高度立体的轮廓扛住了这死亡光线。
他的领口松松垮垮的,家常的衣服,家常的菜。
他们这样面对面坐着,简直就像一次普通的约会。
谢昭拿着手机,假装自己在看文件,实际上偷偷地打开相机拍了一张对面江慈的照片,然后她赶紧切到其他界面。
她的心怦怦乱跳,比窃取商业机密还要紧张。
谢昭的眼睛描摹着他高挺的眉骨鼻梁,一遍又一遍。
她喜欢的人就要走了,他已经明确地说过并不喜欢她,至少不是男女之间的喜欢。
谢昭心里突然生起一阵细细密密的失落。
而对面正专注布菜的江慈看都没看她一眼。
强留没有意义,人心是强留不住的。
见谢昭一动都不动,江慈总算抬起眼睛看了她。
“这个排骨还挺好吃的,你快试试吧。”他很开心地对她笑。
还真笑得出来,谢昭生气。
马上要走了,你就这么高兴吗?
可以逃离我了,你吃饭都香了。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
饭桶!
这傻子对于她的心事一无所知。
好像为了离别而不舍的从来只有她一个人。
谢昭皮笑肉不笑:“这粤菜,你吃得惯啊。”
“吃得惯,吃得惯。我小时候经常吃。”江慈笑着说,“我出生在香港。”
“那你会说粤语吗?”
“只能说一点点吧,毕竟5岁之后就回英国了。”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