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Ⅰ 陈其美主谋杀宋谬说之流传(第4/11页)
第一,函中说黄兴恶宋教仁“不举己为总统”,陈其美遂乘机“倡为举黄之说,以离间黄、宋之交”。这完全与事实不符。宋教仁组织国民党时,原属统一共和党的北方议员吴景濂等,提出以不争总统作为加入国民党的条件,黄、宋均表赞成,这才有了国民党的成立。[45]黄兴对其中原委是清楚的,怎会有恶宋“不举己为总统”之事?陈其美也清楚其中原委,又怎能“倡为举黄之说”,而离间黄、宋?正因为黄争总统将可能导致国民党分裂,这才有了黄、宋私下运动黎元洪出任正式大总统,而由国民党组阁掌握实权,以对付袁世凯的计划。黄兴因为1912年8月湖北革命功臣张振武被杀事件,与黎元洪关系并不融洽,他能够这样做,恰说明他是一个可以为国民党整体利益考虑的人。只是由于这一计划遭到黎元洪拒绝,黄、宋这才又改变策略,仍然支持袁任正式大总统。[46]至于说陈其美支持黄兴争总统,是希望自己他日为内阁总理,根本不值一驳,因为事实上,国民党人不可能既任总统,又任总理,陈其美当然也清楚。黄、宋运动黎出任总统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第二,函中说陈其美“假应、武之手以杀宋,而归其罪于中央”,而后又出卖应、武,并说武士英已在法公堂供出真相。这纯属虚构。试想,如果陈其美真有指使应、武杀宋之事,而后又“反陷”二人,何以只有武士英在公堂供出真相,而应夔丞沉默不言?难道他甘愿受陈其美“反陷”?如果武士英真的曾在法公堂招供是陈其美主使,法公堂是公开讯问,开审前英国公使领衔照会外交部,准许中方“派大员三人,与领事团组织特别审判制度”,并“许外人旁听及陪审”,[47]何以其时各报(包括袁世凯方面报纸)连篇累牍报道预审情况,却从未见武士英有一语提及陈其美与案情有关?还有,应夔丞在4月3日曾写信给内务部次长言敦源求援,倘若陈其美真是借他和武士英杀宋,然后嫁祸中央,何以他当时不向中央举报,以换取中央对他施以援手,而是在武士英死无对证的情况下,才借武士英之口说陈其美是主使?可见纯属捏造。事实上,武士英共接受过两次讯问,第一次直言杀宋系受应夔丞指使,杀宋后曾到过应宅,“应甚称赞我做得好”;第二次则翻供称“杀宋教仁乃我一人起意,并无第二个人”,根本就没有提及陈其美。[48]至于说武士英为“黄之私人”,就如同天方夜谭。
第三,函中说陈其美“以廿余万之巨款贿通法公堂”,将武之供词“全数抽改”;又威吓应夔丞诬陷赵、洪杀宋;及案件移交中方检察厅后,陈“虑武仍如前供,乃毒杀之以灭口”。这也完全是谎言。应夔丞党徒谎称武士英在法公堂已供出陈其美是主使,但当时各报所登武士英供词并未提及陈其美。于是,便有了下一个谎言,说陈以巨款贿赂法公堂,将供词“全数抽改”了。可如前所述,法公堂是公开讯问,各方律师及政府代表均到堂参加会讯或听审,陈其美纵然可以“抽改”供词,又怎么可以堵住悠悠众口?何以当时报刊,从未见有武士英招供陈其美为主使的报道呢?更何况众目睽睽之下,陈其美如何能够做到“赂通法公堂”,“全数抽改”供词?陈既未假应、武之手杀宋,他如何能威吓应诬陷赵、洪杀宋?又如何会毒杀武以灭口?
第四,函中说黄兴“以暗杀之说要挟厅长,必欲其入赵以罪”,甚至“要求审判官下缺席裁判,宣布赵、洪死刑”。这同样属于编造。黄兴等人主张组织特别法庭遭到司法部阻挠后,依旧坚持法律解决,接受了司法部由上海地方审判厅审理此案的决定。尽管黄兴等人认定袁、赵就是刺宋幕后主使,但在他们看来,只有经过法庭审判定罪,才具有说服力,因此根本不可能有所谓“以暗杀之说要挟厅长,必欲其入赵以罪”,乃至要求审判官缺席“宣布赵、洪死刑”的行为。应夔丞党徒编造此种谎言,很明显是为了刺激赵秉钧,希望赵能出手援救应夔丞。
在经过一番胡编乱造的铺陈之后,应夔丞党徒终于在函末道出了真正的目的,即希望雷震春等运动“当道”,将裁判所移至与黄兴等国民党人关系并不融洽的湖北黎元洪处,从而使应夔丞有机会脱罪。赵秉钧看到了这封信,他最希望法庭能够厘清刺宋真相,从而还自己清白,因此断然不会帮应夔丞脱罪。袁世凯应当也看到了这封信,并且看到了雷震春的密呈,他很清楚,洪述祖才是刺宋案的关键人物,应夔丞党徒不过是一派胡言。尽管他并未主谋杀宋,但他毕竟是洪、应构陷“孙黄宋”等其他案情的主使人,[49]这些案情一旦在法庭上摊开,对他竞选正式大总统将很不利。但在国民党人和舆论的强大压力下,他又不可能将应夔丞提解到北京或湖北,因此他唯一可能做的是,明知应夔丞党徒胡言乱道,仍要支持其大肆鼓噪,从而转移视线,将舆论攻击的矛头引向国民党人。[50]
三 《国报》大肆造谣
在前引雷震春致袁世凯的密呈中,雷震春报告了他如何向钱锡霖出主意,以帮助应夔丞脱罪,其中一个办法即是“再曝陈其美之不法”。具体怎样做,未见确切记载。不过,我们注意到,在钱锡霖见过爱理斯后,有一份报纸突然开始密集攻击黄、陈二人,在各报中显得非常“突兀”,这就是与袁世凯方面关系密切的《国报》。
先是1913年5月1日,《国报》刊登了题为《叛徒与宋案》的社论,称:“洪述祖、应夔丞为陈其美死党,陈其美为黄兴死党。前清时代之暗杀,如金琴荪等各要案,无一不与陈、应有关系。民国时代之暗杀案,最著者如陶成章之死,实应夔丞所杀,黄、陈诸人皆有关系。”又称宋案发生,程德全赴沪调查证据,为黄、陈所胁迫,将“关于陈其美嘱托应夔丞杀宋之证据”等,一概抹杀,“以杀人之罪加诸袁、赵”,“其移尸过界之计虽工,法庭审判终有水落石出之一日,决不能掩尽天下耳目也”。[51]紧接着,5月4日,《国报》又刊文称:“应夔丞为著名流氓,陈其美为高等流氓,世人尽知矣……不观夫国民党主争总统之议者,非陈其美为最力欤?主舍总统而争内阁者,非宋君为最力欤?……夫宋君之死,殆死于内阁之议,而非死于桂馨之枪,故曰桂馨亦不足责也。世之欲知主使者,当可想其人矣。”[52]分明将陈其美指为杀宋主使。
从5月9日开始,《国报》加大了对宋案的评论力度。当日刊登《宋案之真正主谋人》一文,称:“近闻某君接到上海来电,据云黄、陈等前曾买嘱应夔丞暗杀总统,所有证据自移案后,尽归程氏收藏销毁,以免其生心。并云武士英实系黄等串人用洋火搀入肉内毒毙,以灭其口。并贿通西医,报称剖验无毒。盖以武在禁时,曾声言,定于开特别法庭时,将黄等买刺总统情形直言供出也。此是西医告其西人,由西人处调查而得者云。”[53]5月12日,《国报》又于头版刊登“迅雷”的《宋案之研究》,称:“此中主谋大有人在,勿谓与黄、陈无涉也。而洪述祖亦只有含射之关系,而不能指为铁证也。况洪、应皆该党中人乎?而陈其美与应夔丞又有密切之关系乎?黄兴与陈其美之关系又如杀陶骏保之事实乎?”文章称黄兴因为想做总统,而使陈其美唆使应夔丞杀宋,然后嫁祸政府,并对宋案案情做了如下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