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Ⅰ 陈其美主谋杀宋谬说之流传(第7/11页)
国民党者,中国现政府之反对党也;宋教仁者,反对党中最有力之分子也。故宋教仁在沪被刺,该党腾沸,咸疑政府暗杀,以仆政敌。而著者以冷静之脑筋、公平之理想,详加推测,窃谓政府对于在野党之野心家,当以适宜之政策,迎合大多数国民之心理,以为战胜之武器,若托徒诛锄异己,适以激成反抗。况能死宋教仁之身,而不能死宋教仁所持政党内阁之说,其又焉能人人而杀之乎?即使愚谬至此,幽燕健儿岂少荆轲、聂政之流,挟匕首南下,乘便狙击,何求不得,顾必辗转于洪、应、武数人之间,且由执政发密码、给手札,若惟恐杀人灭迹,而预为存留种种罪证也者?自非大愚,孰能为此?故著者于此案之内幕,不欲于政府方面求之,而求之于政府以外之方面。[69]
接下来著者引用4月25日江苏都督程德全及民政长应德闳宣布证据“有电”、4月28日赵秉钧自辩“勘电”,以及5月3日洪述祖自辩“江电”,相互对勘,以证“归狱政府”并无真凭实据。而后分析国民党内派系之争,指出宋教仁被刺乃黄、宋因争总理内讧所致,黄兴、陈其美是杀宋幕后主使,其词曰:
且夫国民党者,以秘密结社之同盟会为其基础而构成者也。同盟会之暗潮,又自各有派别,一为广东派,一为湖南派。湖南派中又歧为二,一为暴烈派,黄兴其代表也,一为稳健派,宋教仁其代表也。二者手段虽异,而其欲垄断政权则一。溯自清廷禅位,政府北迁,该党重要人物虽暂时蜷伏,然蹩者不忘起,盲者不忘视,璧忘鼠,鼠不忘璧,自初至终,固如一日也。惟袁氏内有全国之推崇,外有列强之信赖,总统一席,未易摇撼,故不得已而思其次。彼党之所耽耽者,厥维内阁总理,而此内阁总理之希望,无论在本党,在敌党,抑在一般社会之名誉,又不如宋。荣利之途,两贤相厄,于是互怀嫉视,自为抨击,其来久矣。不然,沪宁车站黄兴与陈其美同在,何乃武士英之手枪有眼,而惟死一宋教仁乎?盖应夔丞者,陈其美沪军都督府之谍报科科长也,陈其美者,又党黄以攻宋,而素以暗杀著称,陶成章之死,徐宝山之死,论者皆窃窃然疑之者也。灰蛇之迹,雪鸿之爪,精以求之,思过半矣。谓余不信,请俟异日应夔丞供词之发表。[70]
这便是袁世凯方面“求之于政府以外之方面”所得的结果。其基本观点与《国报》所造谣言并无二致。这篇文字开头一段中“著者”二字之“著”,系由“记”字涂改而来,由此可知,该篇文字撰者,很可能是一名记者。但该篇文字既然以稿本形式保存在官方档案之中,则该记者应为御用记者。当然,也不能排除该篇文字为政府中人以记者名义撰写。
《宋案平议》并未见在当时报刊公开刊登,究其原因,当是此类指证黄、陈杀宋的文字,在当时报刊并不缺乏,却全然拿不出真凭实据。值得注意的是,天津中东石印局曾于1915年出版过一本署名奈良一雄著作的日文书,题名『中華民國大事件と袁世凱』,其中有「宋教仁暗殺案の真相」一篇,其中文稿本亦收藏在北京大学历史学系,题名《宋教仁被杀之真相》,形成于1914年,前者是后者的日译版,两者内容完全相同。其中第一句为:“国民党者,中国现政府之反对党也;宋教仁者,反对党中最有力之分子也。”[71](“國民黨は支那政府の反對黨なり。宋教仁は反對黨中最も有力なゐ一分子なり”。[72])与前引《宋案平议》第一句完全相同。但《宋案平议》此句以下的内容,并没有被《宋教仁被杀之真相》或「宋教仁暗殺案の真相」吸收。『中華民國大事件と袁世凱』实际上是袁世凯方面提供材料和金钱,收买日本记者奈良一雄编成的,出版经费亦由袁世凯方面提供。[73]这些内幕表明,不论《宋案平议》,还是《宋教仁被杀之真相》,都是御用记者或政府中人以记者名义写的。正式印行的『中華民國大事件と袁世凱』之所以没有大张旗鼓地讲述黄、陈杀宋之事,显然也是因为没有凭证。
《宋案平议》发现的意义在于,它让我们知道,在程、应通电宣布宋案证据后,政府方面除通电自辩外,还曾试图将黄、陈说成刺宋幕后主使,以转移视线,混淆视听,只是因为没有证据而未敢公开发表。但透过所谓“北京国务院声明”、雷震春给袁世凯的密呈以及《国报》等大肆造谣的背后,我们仍可看到一些政府幕后操纵的蛛丝马迹。
五 《辛丙秘苑》之杜撰
就在刺宋案渐渐淡出国人视野之际,上海《晶报》从1920年秋起连载袁克文的《辛丙秘苑》,讲述其父袁世凯统治时期的秘史,引起世人极大关注。关于刺宋案,袁克文明确说:“杀遁初之主谋者,陈、应也。”[74]他还讲了如下一个生动的故事以为证明:
二年冬(应为二年春——引者),予适在沪,知先公遣秘使迓遁初者数至,遁初所察已竟,欣然命驾。行之先,陈英士、应桂馨宴之。筵间,英士询其组阁之策,遁初曰:“唯大公无党耳。”陈默然。应詈曰:“公直叛党矣,吾必有以报。”言时,即欲出所怀手枪,座客劝止之。遁初曰:“死无惧,志不可夺!”遂不欢而散。而陈、应日相筹谋。予故友沈虬斋,陈之党也,谓予曰:“遁初不了。”予详诘之,虬斋曰:“同党咸恨之,陈、应尤甚。迩日,靡日弗聚议,虽亲如予,亦不获闻。偶密窥探,辄闻遁初云云,辞色不善也。”未几难作,遁初竟死矣。应知赵秉钧畏遁初夺其位也,遂假道于洪述祖,诱得电信,初意但为要功计,不期适以此而移祸也……斯时应已就狱,赖陈英士辈隐为之助,而北方之势力尚未达于沪,赵、洪又不自承,且为证之电惟“毁〔燬〕宋酬勋”四字,既云“酬勋”而内阁并无为洪辈请勋事,故先公始终坚持不使赵就沪狱,令提应等入都,南中又坚持不许,相持至“二次革命”,陈始拯应出狱。既谓应贪北方之勋而杀遁初,陈反拯之,何也?[75]
按照这个故事,一直以来怀疑袁世凯为杀宋主谋的主流认识,将被彻底颠覆,而另一位受疑对象陈其美,将坐实主使之名。不幸的是,袁克文撰写《辛丙秘苑》时,故事中涉及的沈翔云(虬斋)、应夔丞、陈其美三个人物已分别于1913年、1914年、1916年死去,人们将无法证实故事的真假,只能听袁克文这唯一“当事人”的一面之词。然而,袁克文的特殊身份又让人不能不对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叶楚伧当时看了《晶报》,就大不以为然,说“一派胡言”,邵力子也斥为“颠倒是非”。[76]而郑逸梅则在后来又讲了一个故事,一方面说明袁克文如此撰述有其原因,另一方面为陈其美辩护。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