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保皇会与港澳(第5/29页)

大抵办事,宜讲分劳之语。各画一图界,而各务于界内之责任。如兄既任总持之事,则不宜更务方面之事。其任方面者,亦不问总持之事最妙也。兄既任总持,或眼疾为痊,置一书记可也。

至于具体当办之事有四,其一,勤通各路信件,大埠保皇会每水一信,小者或隔一水一信,“盖有商量,则增热力无限。……而内地办事诸豪,尤宜通信极多,否则隔阂而冷也”。其二,效法《水浒》的宋江,“网络豪杰,为第一要事,吐哺握发求才若渴,闻一人有志有识者,则卑礼尽诚以招纳之”。其三,“待人公心,唯才是用,无畛域之见”。其四,“专布置自外通内之气脉各事”。[54]

不过,用徐勤来改变港澳总局的散漫状况,只是梁启超的一厢情愿,或者说徐勤总持,可以使梁较多地了解港澳总局的内情,因而在他看来确有改善。而康有为的印象却相当负面。徐勤接手港澳总局后,以目疾为辞,极少复信康有为,不报告财政收支情况,也不回应康关于办事用款的各项指示。康有为开始慨叹指责之余,还予以谅解,他接到5月21日徐勤的来信,答复道:“弟目疾可念。既劳如此,而又不能节省人事,奈何。湘南还可令邦办汝。镜如母疾如何?吾重念之。当有事之事[时]而汝等或以侍疾,或己有疾,皆增念念。”嘱咐徐勤要照常行乐,逍遥任事,以免于养生有碍,于办事有损。[55]又指示:

港澳办事,当分内政、外交、理财、书札……

一、事多人散,宜有专责。惜镜母病半年,汝又目疾,从何分起,令吾叹憾。大概言之,湘之综核,可专理财;雪之开诚,可专外交(二事寿皆可邦办)。而镜总内政,此合中之分也,如日本内阁之法。

一、 刚、智、雅、实、南村、云、颖、克及办事各子,有事可公议。

一、 克书札苦甚,可选人助之,如伯燮之流。

一、树园病愈不,念念。若愿管学则整顿之,否则散之,可截此示之,愿办事则商之。[56]

湘,叶湘南;雪,徐勤,号雪庵;寿,邝寿民;刚,梁炳光;智,张学璟;雅,罗伯雅;实,刘桢麟;南村,张棠荫[57];云,欧榘甲;树园,韩文举;颖,王濬中,字颖初;克,不详[58];伯燮,劳焜。

宜广鸠人办事,即如打电、查电、复电、写信、报事、复信、谋议皆须数人同在一处立办者,乃不误事。……汝与湘南、南村宜三数人同住一所,一密室终日商办。树园、春孺、季雨极精密可信,皆宜招同一处办事,因各密事不欲外人知之。孺通西文,极亲信之人,有令其歇学来否?若夫翼、刚、瀛诸君若在,随事公商,其它可信之人亦然,但事须极密,人须极择耳。[59]

翼,陈翼亭;瀛,陈紫瀛[60];春孺[61]、季雨(康有霈)[62],为康家亲戚。

此后,康有为不断就港澳总局的人事分工发出指令,开始计划勤王正军由广西攻湖南,叶湘南随军入湘联络,因为“湘南熟楚中,此去必以得长沙为要,一得长沙,大事定矣。且黄泽生亦惟湘乃识,故吾欲湘行,管粮台。若翼不欲,亦可从军,商办一切极要(当以此晓翼)”[63]。后来认为“湘精密有才,或可留之佐汝,总持一切”[64]。

鉴于徐勤“平日最能发书者”,而主持港澳总局以来,“乃忙至不能发书”,叶湘南到港后,康有为令其“总诸事,会同勉办,乃一概无书电来,雪固可责,汝亦可怪”,造成消息顿绝,调度不灵。康有为知“一人必不能兼营”,再度调整安排,于6月27日分别指示徐勤和叶湘南:

后此内事筹划、接信电、复信电,湘可专之;其应接人士,抚绥豪杰,则勉意气激扬,能感动人,勉则专任外交可也,与湘分职。若镜能出,则湘、镜总之。尚恐事多人少,树园、季雨(春孺亦可)皆极密,可入办事。惟虽总外交(是总抚豪,尚不可见外人也,恐有泄),尚须力戒性直口疏之弊乃妥。

既定湘总要事,湘少接人而专办此事,多设箱部,如开一铺然。一切书札谋划皆归湘总持,收发、指挥、复信及电,湘一人尚虑不足,树园、季雨、春孺三人(寿民亦可,易一亦可,须人多些,且可会议,岑襄勤亦如此),必以一二人同办乃可,否则仍恐不办。

并严词告诫叶湘南:“今定以勉为外交,汝总复信及内中筹划事,后此有时不报,惟汝是问。”[65]以后又补充道:“管帐寿民、湘南可会同办理,支发收发,季雨亦可帮办。”[66]

港澳总局原以澳门《知新报》为基地,但香港便于汇款、交通,所以当勤王筹备加紧进行时,港澳总局的主要活动地移至香港。康有为提出:“港太近城,且人多口杂,行事易泄,不如还澳之为佳,留春孺、寿民、季雨接应足矣。惟澳无夜船,恐误事,可商之。”[67]从后来情况看,这一建议并未实行。1900年7月,康有为指示港澳总局办事诸人将各埠保皇会汇解之款,港中额支公款细数及额外支款,以及所购军械弹药发往各军情况,均按月造具收支存贮总册,“一存港,一报星洲”[68],则港澳总局的重心仍在香港一方。

第三节 内外关系

保皇会的港澳总局要想立足稳固,有效运作,必须处理好各种内外关系。对内主要是与总会长康有为以及各埠分会,尤其是横滨总公司所的关系,对外则有与港英当局、与港澳地区的孙党以及其他维新人士的关系。

保皇会成立后,很快在美洲、日本、南洋等地开创为数甚多的分会。[69]按照保皇会章程的规定,各分会要互相通信通识,互寄照片,“于总会当每月通信”;入会者所交会款,除应留为本地会所办事之费外,须“寄还总会,以办救君国之事”。[70]然而,总会长康有为远避于新加坡,虽然身边有梁铁君、汤叡、董津、李棠等人帮助[71],毕竟无力发挥指挥中枢的作用。港澳总局的设立,实际上成为保皇会的执行机构,康有为是通过港澳总局来领导指挥整个保皇会,尤其是该会所从事的勤王大业。但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又以横滨《清议报》为总公司所,与澳门《知新报》同样具有收集各地捐款的职能,令两地组织机构之间容易产生矛盾。

1899年,梁启超即因汇款等事,与港澳总局诸人有些过节。他后来检讨道:“去年汇款等事,弟实疏慢,以误大事,决不能辞其咎,弟今深自怨艾,诸兄谅不追前咎。……弟去年悖谬已极,至今思之,犹汗流浃背。长者责其病源在不敬,诚然,诚然。久不闻良师友之箴规,外学稍进,我慢随起,日放日佚,而不自觉,真乃可惧”,表示要“痛自改悔”。[72]但双方依然心存芥蒂,港澳总局对于梁启超的多封来函不理不睬,令梁大为不满,疑心港澳总局办事诸人挟嫌报复,为此不断向康有为告状,希望调整人事。他对康有为说反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