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保皇会与港澳(第7/29页)
6月,康有为决定全力向西,并说服邱菽园将本来用于“开办闽生意”的5万全数拨来,“专做西生意”。鉴于“西栈向来之败,皆由无货或货少之故”,康、邱商定:“趁日本旧货出售,将尽以全力大购之。故此五万全汇日本,不汇澳矣。应运货事可由湘等函驰柏、孝、孺等等,妥速筹办,以济西栈。”日本旧械的货价,“上者四十,次者廿五,今拟购其次者”。计划以邱菽园的5万加上檀香山的7万,共12万元购5千支枪,装备正军,则可横行无阻。不过康有为也担心,“一、购之易泄;二、运之甚难;三、码头何处;四、内地如何作转。此运之难,有一败则我成孤注矣”[92]。
其实,港澳历来就是两广秘密社会走私武器的重要来源,据报,到1900年3月,“由澳门前后运入内地快枪二万六千,另弹药战具,澳督借筹捐项,各处盗匪、会匪皆得利器”[93]。运送法之一,“向澳门或香港之坞司,赠以贿赂,由德意志之某会社密输入兵器于澳门或香港,进则利用广东河,以密送之梧州”[94]。保皇会联络勤王的“品版”,即精于运械,康有为还告诉徐勤等人与之合谋,以求运械妙法。[95]
不久,因清廷与英国公开交战,康有为让徐勤等人“可放手办事,若与英官商明在港购械练兵,或皆可矣。如此则免购东货之艰远,尤可刻日成军”[96]。由于形势突然朝着有利于保皇会勤王的方向发展,令康有为大喜过望,他指示诸弟子:
不敢望京乱而乱矣,不敢望中外失和而失和矣,不敢望十八行而十八行矣,不敢望立得五万而立得矣,不敢望港澳购货而可购矣,不敢望诸将咸在东而咸在矣。凡此六者皆天与也,非常之遇也。惟诸子无违天,天与不取,反受其咎,惟诸子无受咎。[97]
保皇会的战略主攻方向再度移向广东,同时也未放弃广西。6月23日,康有为两度致函麦来年,告以“今港澳能购械,五万不汇东矣。……横滨款到电告我,或汝即电港,切勿迟。汝等留半,以半先汇港可也。又我在此间借款购械,以檀款抵之,菽以屋契保,则须汇来还也”;“顷港澳可购此物,极便矣。此间之款,拟全拨港中,若檀款到滨,可速速电汇归港,切切勿误”。购械之地由日本改为港澳,则不仅港澳总局所收各款不必汇往日本,日本所收各款还需转汇港澳。[98]
这时康有为的计划是,各地会款集中于港澳总局,连同原有存款,共计9万,分7万购枪1500支(每支连码子皮带等件共银45元),另在省城、佛山等地购抬枪、线枪(抬枪每支银5两),至于这些武器“应合注东,抑分注西”,尚未确定[99];并拟攻占广州后取藩库所藏运往港澳,购买洋械,夺取天下。
康有为虽然不能在香港立足,但港澳总局以香港为收款、聚人、购械、运械的基地,康有为的家人也寄身于此,处理好与港英当局的关系,对于保皇会至关重要。港英当局既以英国的整体利益为基本,又须兼顾其在华南的特殊需求以及自身的安全,所以它愿意为康有为提供保护,同时担心保皇会在香港的活动引起华南社会的动荡。
6月,保皇会趁形势变化,准备大举行动,一方面在香港购械练兵,一方面康有为要还港调度,托何东、邝寿民等与港督等官员交涉,在港英政府同意之前,不敢贸然行动。如“照公法英失和后,在港可以明买枪,惟英或疑为义和团所购,则与英官商一密号,以为新党购枪之用”[100]。
自立军起义失败,梁启超经上海到香港,“见港督告以各国民心非上位所能压。港督谓我甚知,但彼兵力厚,尔等切勿起事”[101]。后来康有为透露,在此前后,他还托容闳为使节,“与港督定约取粤,港不肯,且多非常不妥之言,谓彼必调兵道,区区乌合之众,实不能敌港兵。前年不取粤之故为此,不然前年之力取之久矣。此事虽君勉、云樵等亦未之知,不欲宣露,以损办事者之气也”[102]。
此外,康有为还多次试图利用康同薇与港督夫人的交往,为保皇会争取在港活动的空间。4月,康有为得到徐勤报告,西报有攻其反对港英之事,即致函康同薇:“可见英督夫人及立德夫人,各要力辨之。言:英昔救我生,今护我死,并救新党极力,感极不知所报,安有此理,托庇而攻之,且亦无此愚。”[103]5月,又请其母转告康同薇:“港报哗然事,汝见立德夫人、港督夫人能辨之乎?或汝与之书而登之报中。最要二端,一是旧党诬攻,以为离间;一是新党人多,难保言语少失。要之与我无预,是最要事。”[104]
自立军起义失败,清政府大肆搜捕维新党人,康门师徒在港亲属惶恐不安,康有为一面安慰诸亲:“港督于党人断无听中国官捕拿之理……按公法以国事犯例当保护,最大亦不过令之出境”,一面让康同薇往见港督夫人,
说唐烈士之冤,言我新党与伪政府拳匪为仇,断无害西人之理,观大通布告,可见住于汉口租界,欲借以庇身,其无毁洋人房屋之心,可不辨而明。但张之洞欲诬之以动西人,而后可拿耳。唐之起事,欲照日本义士挟其藩侯犯阙覆幕之法,已屡说张之洞救上讨贼,不动,故欲以兵胁之,大通布告文已言明不杀官吏矣。张之洞为那拉党,暗助兵助饷与端王,济拳匪以杀西人,而外结西人之欢。然张如此,人心甚愤之,故其营官、营兵、学生皆怒而从我,又有许多提、镇、道、府皆从我,此可见人心,此是帝党,非匪也。各国以为张之洞能安长江,其实皆唐某弹压之力,若唐死,长江必乱,非张之洞之力也。[105]
10月,康有为再度追问康同薇:
与港督夫人力言否?可言吾帝党不过为救上,决无与西人为难之事。况皆托庇宇下,岂有奇愚如此。唐某之事,闻其昔劝刘、张不从,而欲用日本义士胁长门、萨摩藩之法,欲胁张之洞勤王耳。张乃后党,诬之已甚,乃以哥会附会,以唐借租界庇身,乃反诬以烧租界,请万不可信。贵国既欲救上,而听后党之张之洞,则欲行东而往西也云云。想汝必善言之,为此念甚。[106]
保皇会与兴中会均以广东为行动重心,港澳为双方的重要依托,两派的宗旨手段,有同有异,早就有过接洽磋商合作事宜的尝试。虽然康有为反对,维新派又一度因清帝重用而极力避免与革命党牵扯,使得双方的关系趋于紧张,在港澳的革命党甚至斥责康门师徒为变节分子,但政变改变了维新派的地位和命运,使之被迫诉诸武力,两派宗旨手段的差距缩小,再度出现合作的契机。由于保皇会内部对于合作之事分歧甚大,整个庚子勤王运动中,长江流域的自立军起事,各派联合行动,以合为主,珠江流域的密谋,则保皇会与革命党各行其是,不仅分立,而且暗中较劲,竞争中时有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