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的学校(第8/12页)
[118]刘辰《国初事迹》。
[119]《明史》卷三〇八《胡惟庸传》、卷一二八《刘基传》,《刘璟遇恩录》。
[120]徐祯卿《翦胜野闻》。
[121]《明史》卷一三八《李仕鲁传》附《陈汶辉传》。
[122]《明史》卷一三五《宋思颜传》。
[123]《明史》卷一三六《朱升传》,卷一三七《刘三吾传》《宋纳传》《安然传》,卷一三八《陈修传》《周祯传》《杨靖传》《薛祥传》,卷一三九《茹太素传》《李仕鲁传》《周敬心传》。
[124]《明史》卷一四〇《魏观传》、卷二八一《方克勤传》、卷一四〇《道同传》、卷一三九《叶伯巨传》、卷一三六《陶凯传》。
[125]刘辰《国初事迹》。
[126]《明史》卷一二九《叶伯巨传》。
[127]《明史》卷九四《刑法志》、卷一三九《郑士利传》。
[128]《明史》卷九四《刑法志》,《大诰》郭桓卖放浙西秋粮第二三、郭桓盗官粮第四九。
[129]《大诰续篇》。
[130]《大诰》奸贪诽谤第六四。
[131]《大诰二编》苏州人才第一三。
[132]《大诰三编》秀才剁指第一〇、《明史》卷九四《刑法志》。
[133]《大诰三编》苏州人才第一三、《明史》卷九四《刑法志》。
[134]《明史》卷一二六《汤和传》。
[135]《明史》卷一三一《郭兴传》。
[136]《明史》卷二八三《袁凯传》,徐祯卿《翦胜野闻》,陆深《金台纪闻》。
[137]《明史》卷一三八《周祯传》。
[138]徐祯卿《翦胜野闻》。
[139]《明史》卷九一《兵志》,弘治十四年(1501)兵部侍郎李孟旸《请实军伍疏》:“天下卫所官军原额二百七十余万。”
[140]《明史》卷九一《兵志》,弘治十四年(1501)兵部侍郎李孟旸《请实军伍疏》。
[141]《明史》卷一二八《刘基传》。
[142]按《明史》《职官志》五:“计天下内外卫,凡五百四十有七,所凡二千五百九十有三。”
[143]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
[144]《明史》卷六八《舆服志》四:“武臣受重寄者,征西镇朔平蛮诸将军银印虎纽,方三寸三分,厚九分,柳叶篆文。洪武中尝用上公佩将军印,后以公侯伯及都督充总兵官,名曰挂印将军。有事征伐,则命总兵佩印以往,旋师则上所佩印于朝。”卷七六《职官志》五:“其总兵挂印称将军者,云南曰征南将军,大同曰征西前将军,湖广曰平蛮将军,两广曰征蛮将军,辽东曰征虏前将军,宣府曰镇朔将军,甘肃曰平羌将军,宁夏曰征西将军,交阯曰副将军,延绥曰镇西将军(诸印洪熙元年制颁)。其在蓟镇、贵州、湖广、四川及儧运淮安者,不得称将军挂印。”
[145]《明史》卷一四五《张玉传》:“帝尝谓英国公辅:‘有兄弟可加恩者乎?’辅顿首言:‘輗軏蒙上恩,借近侍,然皆奢侈。独从兄侍郎信贤可使也。’帝召见信曰:‘是英国公兄耶?’趣武冠冠之,改锦衣卫指挥同知世袭。时去开国未远,武阶重故也。”
[146]敖英《东谷赘言》下:“我国初都督府军数,太仆寺马数,有禁不许人知。”
[147]陈衍《槎上老舌》:“祖制五府军外人不得预闻,惟掌印都督司其籍。前兵部尚书邝埜向恭顺侯吴某索名册稽考,吴按例上闻,邝惶惧疏谢。”《明史》卷六九《兵志》一:“先是京师立神机营,南京亦增设,与大小二教场同练军士,常操不息,风雨方免,有逃籍者。宪宗命南给事御史时至二场点阅。成国公朱仪及太监安宁不便,诡言军机密务,御史诘问名数非宜。帝为罪御史,仍令守备参赞官阅视,著为令。”
[148]《明史》卷九一《兵志》,弘治十四年(1501)兵部侍郎李孟旸《请实军伍疏》:“天下卫所官军原额二百七十余万。”
[149]《大明会典》卷一二九至一三〇各镇分列。
[150]《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二:“洪武二十七年(1394)四月癸酉,诏兵部凡以罪谪充军者,名为恩军。”
[151]陆容《菽园杂记》八:“本朝军伍皆谪发罪人充之,使子孙世世执役,谓之长生军。”
[152]黄佐《双槐岁钞》四:“齐(泰)、黄(子澄)奸恶九族外亲姻连亦皆编伍,有遍一县连蔓尽而及他邦者,人最苦之。”
[153]《明史》卷一八七《项忠传》。
[154]《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一:“洪武十三年(1380)五月乙未,诏曰:军民已有定籍。敢有以民为军,乱籍以扰吾民者禁止之。”
[155]宋濂《宋学土文集》补遗三《棣州高氏先茔石表辞》:“北兵戍南土者宗族给其衣费,谓之封桩钱。”这名称到明代也仍沿用。
[156]《大明会典》卷一五五。
[157]《明史》卷二三《潘埙传》:“故事每军一,佐以余丁三。”
[158]《明史》卷二〇五《李遂传》:“嘉靖三十九年(1560)江北河池营卒以千户吴钦革其帮丁,殴而缚之竿。帮丁者操守卒给一丁,资往来费也。”
[159]《明史》卷一七七《李秉传》:“景泰二年(1451)上边备六事,言:军以有妻者为有家,月饷一石。无妻者减其四。即有父母兄弟而无妻,概以无家论,非义,当一体增给。从之。”《明史》卷二〇五《李遂传》:“旧制南军有妻者月粮米一石,无者减其四。春秋二仲月米石折银五钱。”
[160]《明史》卷八二《食货志》六《俸饷》。
[161]《明史》卷一七七《王复传》。
[162]《明史》卷一八五《吴世忠传》:“弘治十一年(1498)言:国初设七十二卫,军士不下百万。”《明史》卷八九《兵志》一:“嘉靖二十九年(1550)吏部侍郎王邦瑞摄兵部,因言:国初京营劲旅不减七八十万。”
[163]《明史》卷一五四《张辅传》。
[164]《明史》卷一七一《王骥传》。
[165]《明史》卷一八一《李东阳传》,卷一九三《费宏传》:“太仓无三年之积,而冗食日增,京营无十万之兵,而赴工不已。”《明史》卷一九四《梁材传》:“嘉靖六年(1527)时修建两宫七陵,役京军七万,大役频兴,役外卫班军四万六千人,郭勋借其不至者,责输银雇役,廪食视班军。”
[166]《明史》卷二六五《李邦华传》。
[167]《明史》卷八九《兵志》一。
[168]《明史》卷八九《兵志》一。
[169]《明史》卷二五二《吴甡传》。
[170]《明史》卷一八〇《张宁传》:“景泰七年言:京卫带俸武职,一卫至二千余人。通计三万余员,岁需银四十八万,米三十六万,并他折俸物动经百万。耗损国储,莫甚于此。而其间多老弱不娴骑射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