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退役抚恤(第5/8页)
[102]沈怀玉:《军职制度》,“国史馆”“中华民国”史公职志编纂委员会编《中华民国史公职志(初稿)》,第440页。
[103]林蔚:《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度军事委员会铨叙厅工作计划》(油印本),1944,第10页,档号761/333,军政部档案。
[104]沈怀玉:《军职制度》,“国史馆”“中华民国”史公职志编纂委员会编《中华民国史公职志(初稿)》,第440页。
[105]《陆军第十四军三十四年度工作报告书》,第295页。
[106]《该部陆海空军武官联席会议规则和任职规则、人事管理会议出席名单、陆大学员招考规定》,档号769/2211,军令部档案;《军事委员会最高幕僚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纪录》(油印本),1940年5月8日,第4页,档号769/110,军令部档案。
[107]于豪章:《于豪章将军访问纪录》(稿本),第3章第3页,藏于“国防部”史政编译局。
[108]张拓芜:《代马输卒手记》,第82页。
[109]张拓芜:《代马输卒手记》,第40页。
[110]冯玉祥:《蒋冯书简》,第71页;冯玉祥:《冯玉祥回忆录》,第106页;尹昔英:《张点验官对本团官兵训话》,《宪兵杂志》第1卷第3期,1948年8月,第57页。
[111]《防止逃兵办法》,侯坤宏编《役政史料》下册,台北:“国史馆”,1990,第415页;黄仁宇:《阙汉骞和他的部下》,第142页。
[112]张拓芜:《代马输卒手记》,第82页。
[113]张拓芜:《代马输卒手记》,第41页。
[114]韩汉英:《革命军人的人生观》,韩汉英:《韩主任讲演集》第一集,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四分校,1940,第138页。
[115]卓文义:《艰苦建国时期的国防军事建设——对日抗战前的军事整备》第8章,台北:台湾育英社,1984;沈怀玉:《近七十年来中国之兵役制度》,《国史馆馆刊》复刊第8期,1990年6月,第75—76页。
[116]许高阳编《国防年鉴(第一次)》第2编,第36—38页。
[117]杨森:《九十忆往》,台北:龙文出版社,1990,第102页。
[118]许高阳编《国防年鉴(第一次)》第2编,第35页。
[119]Liu, A Military History of Modern China, pp.135—136.
[120]徐乃力:《好男应当兵:对日抗战时期中国的军人力动员》,孙中山先生与近代中国学术讨论集编辑委员会编《孙中山先生与近代中国学术讨论集》第4册,第6—9页;侯坤宏:《抗战时期的征兵》,第161—172页。
[121]何应钦:《军政十五年》,第90—91页;侯坤宏:《抗战时期的征兵》,第165—169页。
[122]何应钦:《日军侵华八年抗战史》,附表16。
[123]成本俊:《国防建设与军事人事》,第50页。
[124]一位学者指出,世界各国军队的奖励措施,不论在质或量上,均有重军官而轻士兵的现象。参阅Richard Holmes, Acts of War: The Behavior of Men in the Battle, N.Y.: The Free Press, 1986, p.358.
[125]蒋介石:《第三次南岳军事会议训词(三)》,《蒋总统思想言论集》卷17,第66页。
[126]王多年编《国民革命战史》第四部上篇第三卷,台北:黎明文化,1982,第133页;卫道然:《卫立煌将军》,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第32—33页。
[127]徐源泉:《回忆录初稿》,《徐克成先生纪念集》,未注出版地点,1967,第30页;刘凤翰、张力访问,毛金陵纪录:《丁治磐先生访问纪录》,第43—44页。关于徐氏事迹,另可参阅沈仪永:《反共宿将徐源泉》,《畅流》第38卷第1期,1968年8月,第1—3页。
[128]宋涛:《我所知道的汤恩伯》,《湖南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1962年10月,第119页。
[129]蒋介石:《整军训词》,《蒋总统思想言论集》卷18,第208页。
[130]何应钦:《日军侵华八年抗战史》,附表16。
[131]《中华民国战时军律》,军政部:《民国二十八年修订军政法规(第一辑)》,未注出版时地,军法类,第1页。
[132]《中华民国战时军律补充条文》,全文共二条:“第一条:部队长未奉命令擅自离开部属,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发生事变或贻误军机者死刑。第二条: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冒领、浮领或浮报军实者,死刑或无期徒刑。”军政部:《民国二十八年修订军政法规(第一辑)》,军法类。
[133]毛磊、刘继增、袁继成、杨存厚:《武汉抗战史要》,湖北人民出版社,1985,第141—142页。
[134]中国军事史编写组编《中国军事史》第三卷《兵制》,第632页。
[135]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1942年8月12日致军令部电,极机密,档号769/2493,军令部档案。
[136]路家榜、吴敬模编《薛岳抗战手稿》,未标明出版地点,1948,第88、100页。
[137]厉尔康:《何成濬的二三事》,《湖北文史资料》第25辑,1988,第26页。
[138]宁墨公:《军事第一——正权》,《建军导报》第1卷第4期,1944年10月,第16页。
[139]Kalyagin, Along Alien Roads, N.Y., East Asian Institute, Columbia University, 1983, pp.30-31.
[140]关于李服膺的被处死,可参阅庞小侠:《太和岭口见闻和李服膺之死》,《山西文史资料》第22辑,1982年5月,第110—112页;Donald G.Gillin, Warlord Yen Hsi-shan in Shansi Province, 1911-1949,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7, p.262.另有一些资料指出,太原会战不力的将领实不止李服膺一人,李不过是代罪羔羊而已。参阅贾廷诗等访问兼纪录:《白崇禧先生访问纪录》上册,第233页;陈存恭访问,陈美惠纪录:《赵正楷先生访问纪录》,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3,第146页。
[141]关于韩复榘的被处死,可参阅王一民:《关于韩复榘统治山东和被捕杀的见闻》,《文史资料选辑》第12辑,1960年12月,第59—67页;孙桐萱:《韩复榘被扣前后》,《文史资料选辑》第54辑,1962年6月,第99—109页。
[142]齐锡生:《抗战中的军事》,丘宏达主编《抗战胜利的代价》,台湾:联经出版公司,1986,第10页;何成濬:《何成濬将军战时日记》,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6,第34页。
[143]蒋介石对于贪污舞弊至为痛恨,一听到有贪污事件,便立即亲下手谕,将涉嫌之人交军事委员会军法执行总监部扣押,严加审讯。军法执行总监何成濬,以委员长特别重视贪污案件,对于此类案件,例不敢擅自主张,仅拟具意见签请核示。根据一位委员长侍从参谋的回忆,“我们在参谋室,每次看见何总监来谒,大家都会直觉地意味是为了怎么一回事。当何总监退出时,如果他的面部表情紧张,我们便知道是委员长对贪官污吏又作了一次最严厉的制裁了。果然,第二天或第三天重庆的报纸,就会赫然刊登着枪决贪污人犯的新闻。”参阅士心:《委员长侍从室服务记往(中)》,《春秋》(香港)第125期,1962年9月,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