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地皇三年(第10/10页)
十六年前,时为王莽居摄元年,安众侯刘崇起兵谋反,其族父刘嘉诣阙自首,王莽不仅赦刘嘉无罪,而且加封为师礼侯,其子七人也皆赐爵为关内侯。
十三年前,时为王莽始建国元年,徐乡侯刘快结党数千人谋反,其兄扶崇公刘殷,自系入狱,静候朝廷发落。王莽同样赦刘殷无罪,而且将刘殷的封国增至百里,享万户。
按照判例法,李守如果自首,就算不能因祸得福,保命总应该不成问题。然而,李守仍是犹豫不决。黄显瞟了李守一眼,冷言道:“以李兄之见,李通此番谋反,胜算几何?”
李守老实答道:“不知。”
黄显笑道:“既然李通成败未可知,则李兄更应自首。李通反王莽,而李兄顺王莽,父子异志而同心,共为李氏而已。李通谋反成功,富贵不可限量,必能光大李氏,则李兄虽死无憾。如李通谋反失败,李兄依顺王莽,大义灭亲,朝廷必感念此功,李氏也因而有望保全,不至于合族诛灭也。”
黄显的思路,类似于基金对冲,旨在将风险降到最低。父子两人分别下注,儿子赌王莽败,老爸赌王莽胜,不管王莽是败是胜,李家都可以从中获利。李守这才怦然心动,于是听从黄显之计,上书请罪。
殊不知,眼下正逢帝国动荡之时,大事比比皆是,海量奏章涌向王莽的案头,王莽不可能一一看过,只能先挑最为紧急的批阅。李守的奏章,就这么被积压下来,连呈给王莽过目的资格都没有。世事便是如此,在你看来或许性命攸关,在别人眼中却根本不值一提。
李守虽然上了奏章,却并不知道王莽没看,他见奏章已呈上数日,王莽却连一点反应也没有,不由得惴惴不安,度日如年。想改主意逃出长安,又怕王莽迟迟不表态,正是意在引蛇出洞,于是越发不敢。
而在宛城李家这边,并非尽是袁安这样的义仆,李家也有奸仆,见卖主可以求荣,便向官府告了李通的密。南阳太守甄阜大喜,马上下令抓捕。李通和李松等人侥幸逃脱,而其余兄弟、门宗共六十四人,皆落入了官府手中。
甄阜紧急上奏朝廷,王莽闻之大怒,将李守投入牢狱。黄显为死党开脱道:“李守闻子无状,不敢逃亡,早已上书自首,归命宫阙。”王莽怒道:“李守何曾上书?”黄显道:“一查便知。”王莽这一查,还真有,顿时感觉面子十足,于是心情大悦,赦免李守无罪。
黄显趁热打铁道:“臣愿押解李守,俱至宛城,晓说李通来降。如不得成功,臣必令李守北向刎首,以谢陛下大恩。”王莽可不傻,让你们二人回宛城劝降李通,估计就一去不回了,于是道:再理会。
很快,甄阜又给王莽上了第二道奏章,云:在李府发现大量兵器粮饷,李通和诸兄弟畏罪逃亡,不知去向。王莽再次大怒,下令捕杀李守及其在长安的家眷,一个不留。
此时的王莽,已经顾不得自首免罪的惯例,他又新立了规矩:一个都不宽恕。当年刘崇和刘快的谋反,只是孤立事件,王莽当时政权稳固,有足够的安全感,所以能够表现出容忍和大度。今非昔比,帝国上下反贼如麻,王莽的安全感越来越脆弱,越来越迷信以牙还牙、以暴制暴,捕杀李守,正是要恐吓立威之意。由此也可见出,在帝王独裁之时,判例法根本不可能成为现实。朕即法律!帝王的个人喜怒,随时都会改变法律的适用尺度。
黄显自恃辩才,劝谏王莽,想要救回李守一家性命。王莽耐心听完,叹了口气,道:“君言甚佳,那就连你一起杀吧。”
长安开了杀戒,宛城自然见样学样。甄阜将李通兄弟、门宗共六十四人押入宛市,当着无数市民的面,一一诛杀,然后焚尸示众,命官吏拿着烧焦的残尸,晓谕南阳各地:敢有犯上作乱者,视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