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编者的话(第3/11页)

然而,效忠于国家而不是效忠于波旁王朝使他们被他们的出身背景所孤立。由于推翻君主制的可能性似乎显得更不真实,特别是在8月之后,当所有的官员被要求宣誓效忠于路易斯·菲利普,朋友和亲戚们纷纷离开了公共生活领域。就在那时,希波吕忒·德·托克维尔和路易斯·德·凯尔戈莱离开了军队,而埃尔韦失去了他的法国贵族头衔。[35]

对托克维尔和博蒙而言,他们都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对着新王国宣誓或是放弃他们的司法事业。托克维尔选择宣誓,并在对无政府状态的恐惧中为他的决定辩解:

我对新政府宣誓。我相信通过以这种方式行事,我能够严格履行一名法国人肩负的责任。在我们现在的国家中,如果路易斯-菲利普被推翻,其肯定不会有利于亨利五世,而是有利于共和国和无政府状态。那些热爱自己国家的人必定会因此而公开凝聚正在不断产生的新力量,因为这股力量现在能够独自拯救整个法国。我鄙视新国王;我认为他的王权应当受到怀疑,但我会更加坚定地支持他,因为我认为那些为他铺平了道路的人在不久之后就会成为他的或他的敌人们的主人。[36]

当亨里翁,一个贵族出身的朋友,批评托克维尔的决定,后者做出的回应证明他对自己的立场毫无疑虑。

自我在组合法庭前宣布条例的那个早上起,此后的抵抗对我而言似乎都是合法的,我会在狭窄的领域中反抗。当运动已经到了能够推翻一个王朝的地步,我没向任何人隐瞒我反对这一措施。我说过如果内战爆发我会加入战争。一旦它成为既成事实,我会继续相信我一直相信的东西,最严格的责任不仅针对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而且针对一个国家。在我们所在之处,法国的拯救对我而言似乎就是维护新的国王。因此我承诺支持他,而我从未隐藏的事实是我并没有为他做过这些。我声明我不打算将自己与国家利益之外的任何理由永远束缚在一起,而我从未隐瞒这一事实:当新王朝与国家利益不能并存,我会密谋反对它。[37]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他萌生了去美国旅行的想法。[38]这个计划和计划的实现没有花费太多时间。1830年10月31日,在托克维尔第二次宣誓后的第六天,在他被提名为预审法官一职之后,这两名地方法官向政府提出了一份使命计划,其目的是研究美国的刑事机构。[39]

它涉及描述和理解美国所使用的两个系统的优点与缺点。宾夕法尼亚州的监狱系统提供日夜单独监禁以及每个人在他的牢房中个别作业的监禁方式。纽约州的奥本系统提供单独监禁和共同工作(在严厉的法规控制之下安静地工作)的监禁方式。

关于托克维尔的美国计划,他向他的朋友斯托菲尔斯吐露了下列论点:

至少在我看来,我在法国的处境在各方面都糟透了;要么政府将巩固其自身地位,而这是不太可能的,要么政府会被摧毁。

在第一种情况下,我的处境不是特别令人愉快并且不会持续很长时间。我不想晋升,因为那样会将我与那些我怀疑有所图谋的人束缚在一起。因此我在这里,担任一名不起眼的预审法官,即便是在狭窄的领域中也无法让自己变得声名远播;如果我成为反动派的一分子,作为检察官办公室的一员,我甚至不能有幸被免职;为了让我保持安静,他们会防止我继续在法院工作。如果我支持那些人,我将做一些既不符合自己的原则又不符合自己立场的事情。因此我必定会成为一个中立角色,而这也是最可怜的角色,尤其是当你处于一个比较低的等级的时候。对于这所有一切,加上直到现在依然模糊不清的未来,要说为了国家的利益我们希望哪个政党取得决定性胜利是不大可能的。

现在,假设政府被推翻;在随之而来的分裂期间,我没有机会让自己变得出名,因为我的起点太低了。我仍然没有做任何能够吸引公众注意力的事情。我尽力做到最好,但这一切都是徒劳;这场革命会让我发现自己太年轻或太不引人注目。我肯定会拥护对我而言最公正的党派,但我仍将在最低的阶层任职,而这是不适合我的。

这就是我在法国的未来,我毫不夸张地勾勒出它。现在,假如我不再是一名地方法官但仍然保留了我的任职权力,我前往美国;15个月之后,法国的党派变得明确,你能够清楚地判断哪个政党是与国家的庄严和安宁不相符的;随后,你带着明确且坚决的主张重返祖国,不会受到世界上任何人的影响。这个旅程本身能够让你更了解最常见的阶级;你已经获得的知识让你成为一个声誉卓著的人,并最终让你在人群中脱颖而出。你知道什么是一个巨大的共和国,为什么它在这里可行却在那里不可行!公共管理的所有要点都已先后受到审视。回到法国之后,你一定会感觉到一种你在离开时没有感觉到的力量。如果时机合适,一些出版物可以提醒公众注意你的存在,并将各党派的注意力集中在你身上。如果这一切都没有发生,那么,至少你的旅程不会给你带来什么危害,因为你在美国就像你在法国那样默默无名,回到祖国之后你能够完全适应一切发展,就好像你一直在那里从未离开一样。我认为这个计划从各方面来说都不是荒谬的。[40]

我们因此明白这本关于美国的书最初被认为是一种手段:一种为它的作者开启政治生涯之门的手段。但托克维尔在上文所引用的段落中提到的作品仍然没有名字和内容。此外,托克维尔和博蒙最初打算共同发表一篇关于北美人的政治制度和道德观念的文章。因此,我们现在距离《论美国的民主》和《玛丽,或是美国的奴隶制度》的诞生还很遥远。

博蒙在一段时间内离开法国的原因与托克维尔没有太大不同。在《玛丽,或是美国的奴隶制度》一书中,他借主角之口描述了下列浪漫版本。

在1831年,一个法国人决定前往美国,并打算在那里定居。这个计划受到了各种原因的启发。最近一场革命使他的国家恢复了政治热情,这种热情曾被认为已经灭绝。他的同情心和他的信念让他走向其中一个政党,而他的家族关系让他选择另一个政党。因此,他经常感觉到在他的原则和情感之间存在冲突:如果他跟着感觉走,他将不得不抑制理性的呼声;如果他仍然忠于他的信仰,他将伤害他最心爱的感情。[41]

也有可能是因为博蒙拒绝消除两份关于审讯德·费歇尔男爵夫人的有失体面的文件,有证据显示政府为了让他远离此事件而把他遣送到了美国。[42]我们记得,德·费歇尔男爵夫人是一名英国出身的女冒险家。她被指控谋杀了她的情人:德·康德老公爵。毫无疑问的是,从德·康德的死亡中获利最多的人应该是路易斯-菲利普,因为他的儿子是最后的康德最大一部分财产的直接继承人。虽然法国政府并没有为了把博蒙从审讯中去除而将他送去美国,但是其下定决心在一个国王可能受到牵连的审讯中安排一名有贵族血统的法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以这种方式进行诉讼,政府能够让其自身免受世袭王位主义者的怀疑,如果审判牵涉国王的行为[43],它总是会对没有有利于新政权声誉的律师采取敌对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