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关于居住在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状及对其可能拥有的未来的思考[1](第5/27页)

自由地生活在森林中的北美印第安人是贫困的,但他们并不觉得自己次于任何人;当他们试图进入白人的社会阶层之后,他们只能处于最下层;因为当他们走进一个被知识和财富所统治的社会时,尚处于无知而贫穷的状态。在经历了激动不安、充满了灾祸和危险,同时又令人高兴和自豪的生活之后[37],他们必须服从于单调无味的、浑浑噩噩的、堕落的生活。在他们的眼中,在羞辱中通过劳动赚来的供他们糊口的面包就是他们所赞扬的文明带来的唯一成果。

而他们并非总是能够获得这样的成果。

当印第安人开始效仿邻近的欧洲人,并开始像他们那样耕种土地的时候,他们很快就遭受了激烈的竞争对他们造成的严重损害。白人精通农业技术,而印第安人则刚刚开始接触一门他们以前从未掌握过的技术。白人轻而易举就能够获得丰收,而印第安人则要费尽力气才能够使土地上长出庄稼。

欧洲人生活在与自己具有同样的生活需要的人们中间,而且他们也了解这种需要。

野蛮人生活在与他们为敌的白人中间,而他们对白人的民情、语言和法律一无所知,但他们的生活又离不开白人。他们只有同白人交换物品才能够获得生活所需的物品。因为他们的同胞不再能够向他们提供本来就微薄得可怜的帮助。

因此,当印第安人想要出售自己的劳动成果时,他们并非总是像白人农户那样寻找买主,而且他们只有付出较高的代价才能够产出白人以低价出售的产品。

这样一来,刚刚摆脱野蛮民族的不幸的印第安人,再次面临开化民族造成的更大的悲惨境遇,他们认为在我们的富裕环境中生活,困难程度几乎不亚于他们生活在森林之中。

此外,他们四处漂泊的生活习惯还没有被完全丢弃。他们的传统还没有失去作用,他们对狩猎所拥有的热情还没有被彻底熄灭。昔日在森林深处享受的野蛮乐趣现在只是在他们的模糊的记忆中留下了鲜明的痕迹;他们以前在森林中遭受的困苦在他们看来似乎反而不可怕了,以前在森林中遇到的危险也不算大了。他们以前在彼此平等的人民中所享有的独立与他们如今在文明社会中所处的奴隶地位形成了鲜明对比。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们曾经长期自由生活的荒野仍然在他们身边,他们只需步行几个小时就能够回到那里。如果他们的那块半荒半垦的土地被他们的白人邻居以一笔在他们看来相当可观的款项买去,而欧洲人给他们提供的这笔钱可能使他们远离白人过上幸福而安宁的生活。那么,他们就会放下犁头,重新拿起武器,永远地回到荒野之中。[38]

根据我所引用的关于克里克族和切罗基族的描述,你能够判断这幅悲惨的画面属实。

这些印第安人在他们所做的少数事情上体现出来的天资无疑与欧洲人在他们的大事业上体现出来的天资是没有多大差异的;但是,民族就像个人那样,无论它的智力和能力如何高强,它也需要学习的时间。[39]

当这些野蛮人致力于变得更文明开化的时候,欧洲人继续从四面八方包围他们,并逐渐缩小包围圈。现在,这两个种族终于相见,他们接触了彼此。印第安人虽然已经优于他们的野蛮祖先,但他们仍然大大不如他们的白人邻居。欧洲人依靠自己的资源和知识,没多久就将土著居民因占有土地而能够得到的大部分好处占为己有;欧洲人在土著之间定居,占据土地或者低价收购土地,并凭借印第安人无力抵抗的竞争摧毁他们。被隔绝在自己的土地中的印第安人除了在一个人数众多且占据统治地位的民族的包围之中,形成一个不够安分守己的小型殖民地之外,便一无是处。[40]

华盛顿在致国会的一篇咨文中曾经说过:“我们比印第安各部落更文明、更强大;为了我们的荣誉,我们应当友善,甚至是宽容地对待他们。”

这一高尚且合乎道德的政策却没有被遵守。

殖民者的贪婪通常与政府的暴政相结合。尽管切罗基部落和克里克部落在欧洲人没有到来之前就已经在他们的土地上定居,尽管美国人往往像对待外来民族那样对待他们,但他们所在的各州都不想承认他们是独立的民族,并强迫这些刚刚走出森林的人服从于他们的行政管理、习惯和法律。[41]贫困曾促使这些不幸的印第安人走向文明,压迫现在又将他们赶回野蛮。他们之中有很多人,放弃了半荒半垦的土地,恢复了野蛮人的生活习惯。

如果你留意南部各州的立法机构采用的保证措施,留意它们的统治者的行为和它们的法院的诉讼行为,你将不难认识到把印第安人完全撵走才是这些州同时采取的措施的最终目标。居住在联邦这部分领土上的美国人艳羡地注视着土著人所拥有的土地[42];他们觉得这些印第安人还没有完全丧失以前的野蛮习惯,而在文明扎根于印第安人的土地之前,他们想让这些印第安人感到绝望并强迫其迁居。

在某些州受到压迫的克里克部落和切罗基部落曾到中央政府去讨说法。中央政府并没有对这些州的不幸遭遇表现得麻木不仁;中央政府衷心希望能够帮助这些土著的残余,愿意确保它曾经赋予他们的占据土地的自由。[43]但当中央政府决定着手实施这一计划的时候,这几个州都坚决反对,于是,中央政府为了避免使美联邦陷入危机,只能贸然地决定任由那几个已经处于半毁灭状态的野蛮人部落自生自灭了。[44]

无力保护印第安人的联邦政府至少曾设法减轻他们的苦难,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政府决定由它出资把这些印第安人迁往别处。[45]

在北纬33度到北纬37度之间,有一大片广阔的土地,其因流经它的大河而被命名为阿肯色。它有一侧与墨西哥交壤,另一侧为密西西比河岸。它的境内有大量河流纵横交错,气候温暖,土地肥沃。只有几个野蛮人的游猎部落存在于这片土地之上。[46]这部分地区接近墨西哥,但距离美国白人居民的居住区较远,因此联邦政府想将南部的土著居民转移至此处。

在1831年底,据说已有10 000名印第安人来到阿肯色河岸,其他人每天陆续抵达这里。但是国会并未使这些它想要支配的人达成完全一致的意愿。有些赞同国会决定的印第安人愉快地离开了充满暴政的家园;最开化的印第安人拒绝抛下他们正在生长中的庄稼和新建的住所;他们认为接受文明的进程一旦中断便无法再次恢复;他们担心刚刚养成的定居生活习惯将会永远消失于仍是野蛮人居住的而且未给种田人的生活提供准备的地区之中;他们知道他们在这些新的荒野中会遇到敌对部落,而他们既没有野蛮人的体力又没有文明人的智力来与这些敌对部落抗争。此外,印第安人不难发现为他们所做的一切安排都是暂时性的。谁能够担保他们最终将在自己的新庇护所中安宁地生活下去呢?美国政府向他们承诺将确保他们在那里的安全,但美国政府对于他们曾经占据的土地也做出过最庄严的保证。[47]的确,美国政府现在不再夺走他们的土地,但它听任别人侵占他们的土地。毫无疑问,再过几年,同一伙白人会像现在这样再次踏上阿肯色的荒原;那时,他们将会遭受同样的苦难,而且同样没有补救措施;他们迟早会失去土地,迟早会走向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