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现代设计的前奏:“工艺美术”与“新艺术”运动(第8/28页)

虽然“工艺美术”运动风格在20世纪初已失去其势头,当时出现的众多设计小团体,使这场运动的面目变得越来 越模糊。但是这个运动所强调的功能与形式的统一,强调结构的装饰性使用等原则,依然具有它的影响力。在19世纪、20世纪交替之际,工艺美术运动已经成为影响当时设计风格的主要因素,它的影响遍及欧美各国家,引起对于设计的国际性的重视,催生了欧洲的另一场设计运动——“新艺术”运动(Art Nouveau)。

(四)威廉·莫里斯

“工艺美术”运动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是英国设计家、诗人和社会主义者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 1834—1896)。他深受奥古斯都·普金和约翰·拉斯金的理论影响,认同“只有快乐的工人才能创造美丽的产品,好的有道德的设计只能出自好的有道德的社会”,主张重新发扬工业化之前的中世纪英国社会的精神。

莫里斯参观伦敦1851年世界博览会时,对于工业化造成的产品丑陋后果深感震惊,极其厌恶。伦敦世界博览会以后,他一直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扭转这种设计颓败的状况,恢复中世纪产品设计考究、工艺精湛的局面。他身体力行,从一个画家、建筑家发展为全面的设计家,并开设了世界上第一家设计事务所,通过自己的设计实践,促进了英国和世界的设计发展。

莫里斯是一位重要的设计先驱,但严格而言,他并不是现代设计的奠基人。因为他的探索重点恰恰是要取消工业化造成的“恶果”,恰恰是要否定现代设计赖以依存的基础——大工业化和批量化机械生产。他一方面否定机械化、工业化风格;另一方面也否定装饰过度的维多利亚风格。他认为只有哥特式、中世纪的设计才是真正“诚挚”的设计。其他的设计风格如果不是丑陋的,也是矫揉造作的、不真实的,因而应该否定,推翻。他认为只有复兴哥特风格和中世纪的行会精神,才可能在工业化咄咄逼人、矫饰风格横行霸道的时刻挽救设计的精神,保持民族的、民俗的、高品位的设计;在设计中,唯有中世纪的、哥特的、自然的这三个来源可以依赖。从这一点来说,他是在设计实践中,真正将英国艺术理论家拉斯金关于设计的理论思想付诸实践的第一人。

工艺美术运动的玻璃制品:英国玻璃制品厂家威特佛莱尔斯(Whitefriars)1876年出品的玻璃水罐。

工艺美术运动的纺织品:英国设计师歌德佛雷·布朗特(Godfrey Blount)1896年设计的手工制作的装饰壁挂。

工艺美术运动的家具:英国设计师约翰·亨利·迪尔勒(John Henry Dearle)设计的屏风。

莫里斯家庭殷富,父亲是一个富裕的商人,为他留下了丰厚的遗产。在1851年伦敦世界博览会之后,莫里斯决心学习设计。他就读于玛尔博罗学校(Marlborough School)和牛津大学的建筑系。起初,他追求古典主义,特别是人人都津津乐道的古罗马风格和文艺复兴风格,认为这种风格应该是西方建筑的灵魂和核心。因此,他刻意钻研古典建筑,努力探索古典建筑的实质和精神。

在牛津大学期间,他偶然读到拉斯金的著作《威尼斯之石》,对书中崇尚中世纪设计精华内容非常着迷,产生了对哥特风格的热爱。他对于古旧风格的喜爱与拉斯金系统的分析方式一拍即合,也非常认同拉斯金反对在装饰艺术中采用工业制造手法的见解,从而展开了他毕生对于哥特风格和自然主义风格设计的探索和实践。他曾在暑假里与牛津大学的同学、日后的合伙人爱德华·伯纳-琼斯一同到法国旅行,考察哥特风格的建筑。这次旅行,令两位年轻人眼界大开,成为他们毕生热衷于哥特风格复兴的设计活动的开始。

莫里斯从牛津大学毕业以后,进入专门从事哥特风格建筑设计的乔治·E.斯特里特设计事务所从事建筑设计。虽然在此工作的时间不长,但他通过设计实践对哥特风格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成立于1848年的“拉斐尔前派兄弟会”(Pre-Raphaelite Brotherhood),是一个旨在复兴中世纪风格的画家群体,发起人是画家但丁·罗西蒂(Dante Gabriel Rossetti, 1828—1882)、 约翰·米勒斯(John Everett Millais, 1829—1896)和霍尔曼·杭特(William Holman Hunt, 1827—1910)。他们反对当时英国画坛因循守旧、故步自封的保守主义,主张忠实于自然,主张“真实的”“诚挚的”新艺术风格。在题材上和风格上,他们对于中世纪和哥特风格情有独钟,因此,与拉斯金的理论和莫里斯的探索不谋而合。莫里斯此时认识了罗西蒂,受到他很大的影响,于1857年离开斯特里特设计事务所,而参加了他们的画会。他与柏纳-琼斯在伦敦的“红狮广场”开设画室,准备在画坛上大干一番。这个重大的转折与随即而来的婚姻,是莫里斯走向设计探索的开端。

莫里斯于1859年结婚,夫人是当时英国著名的艺术模特儿珍·伯顿(Jane Burden, 1839—1914)。开设画室和建立新家庭,需要采购各种家具用品,新建立的小家庭也需要有个合适的住宅,可是让莫里斯非常失望的是:市面上的建筑和日用品,不是过于简陋就是过于烦琐。因此,莫里斯打算自己动手来设计和制作。他与菲利普·韦伯合作设计了自己在伦敦郊区肯特郡的住宅。一反当时住宅通常采用的对称布局、粉饰表面的常规,他们设计的住宅是非对称性的、功能良好的,同时完全没有表面粉饰,采用单纯的红砖,既是建筑材料,也是装饰构思,建筑结构完全裸露。同时采用了不少哥特式建筑的细节特点,比如塔楼、尖拱入口等等,具有民间建筑和中世纪建筑的典雅、美观,并因其反对追逐时髦的维多利亚风格的设计特点广受好评,因为砖瓦都是红色的,而被广泛称为“红屋”(Red House, 1859)。

除了建筑本身之外,莫里斯还自己动手设计了整栋建筑的室内及其所有用品:墙纸、地毯、灯具、餐具、家具等,风格统一,具有浓厚的哥特特色。“红屋”的建筑外观和内部用品设计,为一种新风格的奠立打下了基础,那就是1860年前后在英国展开的“工艺美术”运动风格。

莫里斯设计的墙纸——『菊花』(Chrysanthemum, 1877)。

威廉·莫里斯1878年的纺织品设计——『小鸟』(Bi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