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7/22页)
在修道院的马厩里看得见摇摇欲坠的老王桥大教堂,艾伦在那儿遇见了一个小伙子,他那副样子就像挨过鞭子的自负青年。他自有那种年轻人的潇洒优雅和抽动鼻子的警觉,不过又怯懦胆小,仿佛一切好玩的心思全给驱除得一干二净了。她和他说话,他听不懂。她又试着讲拉丁语,但他又不是修士。最后她用法语讲了几句,他立刻喜笑颜开,同样用法语做了回答。
艾伦从那以后再没回女修道院。
从那天起,她就住在森林里,开头是在一个用树枝和树叶搭起的窝棚里,后来是在一个干燥的山洞里。她并没有忘记在她父亲家里学会的那些男子汉的技能:她仍然能猎鹿、捕兔和射天鹅;她能取出猎物的内脏,洗净并做熟兽肉;她甚至还知道怎么刮擦和鞣制皮毛给自己做衣服。她除去吃猎物,还吃野果、坚果和蔬菜。至于她所需的其他东西——盐、羊毛衣、斧头或者新刀——她只好去偷。
最糟糕的时候是杰克降生……
可是,那个法兰西人怎么样了?汤姆想问。他是杰克的父亲吗?如果是,他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但他从她表情上可以明白,她不打算讲那部分故事,看来她是那种不会轻易听人劝说就改变自己意愿的人,因此他只好把这些问题埋在心里。
那时候,她父亲已经去世,他的部下也都作鸟兽散了,因此她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无亲无故。在杰克要出生的时候,她在她山洞的洞口点起了彻夜的篝火。她的食物和饮水都在手边,她的弓箭和刀可以防备狼和野狗的攻击;她甚至还有一件厚厚的红斗篷,那是从一个主教那儿偷的,可以用来包裹婴儿。但她对分娩时的痛苦和畏惧毫无准备,好长一段时间她以为自己就要死了。然而,婴儿生下来健康又强壮,她自己也活了下来。
之后的十一年,艾伦和杰克过着简朴的生活。只要他们留心备足了苹果、坚果和腌肉或熏肉供冬季之需,别的必需的东西森林里应有尽有。艾伦时常想,要是没有国王、爵爷、主教和行政官,那么大家都能过上这种生活,感到美满幸福。
汤姆问她是如何对付别的强盗的,诸如豁嘴法拉蒙之类的男人。要是他们半夜爬到她身上想强奸她会怎么样?他想不出来。这时他的下边硬挺了起来,虽然他从来没在一个女人不愿意的时候上她的身,哪怕他妻子。
别的强盗都怕她,艾伦告诉汤姆,一边用她那发光的浅色眼睛望着他,他明白这是为什么:他们把她当做了女巫。至于在林中穿行的守法百姓,或那些懂得可以抢夺、强奸和杀害一名强盗而无须担心制裁的人们——艾伦干脆躲着他们。那么她为什么不躲着汤姆呢?因为她看见了一个受伤的孩子,想帮一下忙,她自己也有孩子嘛。
她已经把她在父亲家里学到的有关武器和打猎的一切知识都传授给了杰克。后来她又把从修女那儿学来的全部知识都教会了杰克:读书写字、音乐和数学、法文和拉丁文,以及怎么画画,甚至还有那些《圣经》故事。最后,在漫长的冬夜里,她又把那法兰西人的遗产转交给了杰克:他所知道的故事、诗歌和谣曲比世上任何人都多。
汤姆不相信杰克那孩子居然会读书写字。汤姆会写自己的名字,还会写诸如便士、码和蒲式耳等等;埃格妮丝身为教士的女儿会写更多的字,不过她写的时候又慢又吃力,舌头都要从嘴角伸出来一起使劲;阿尔弗雷德一个字也不会写,只能勉强认识自己的名字;而玛莎连自己的名字也不认识。这个半傻的男孩居然比汤姆全家更有文化,怎么可能呢?
艾伦要杰克写点什么,他把一块地面抹平,在上面画起字母。汤姆认得第一个词是阿尔弗雷德,但别的词就都不认识了,觉得自己像是傻子;这时艾伦为解脱汤姆的困窘,就把整个句子读了出来:“阿尔弗雷德比杰克大。”那男孩很快画出两个人形,一个比另一个大,虽说这两个人画得粗糙,但一个长着宽肩膀,带着木然的表情,而另一个个子小,还笑眯眯的。汤姆本人也有点画画的天分,他对地上这么简明有力的画也感到惊奇。
可是那孩子看起来倒像白痴。
艾伦承认,她最近也开始看出了这一点,她显然猜出了汤姆的想法。杰克从来没有别的孩子作伴,或者说准确点,除去他母亲,他也没有别的人可交往,其结果就是,他如同一头野兽般长大。尽管他学了不少东西,但他不知道在别人面前该有何举止。所以他才不言不语,瞪着人看,动作也愣头愣脑的。
她说这番话时,第一次流露出脆弱的样子。她那种不可动摇的自信神态消失了,汤姆看出她面带烦恼甚至绝望。为了杰克,她需要重返社会;可是怎么做呢?假若她是个男人,她很可以想方设法说服某个爵爷给她一个农场,尤其是假定她把谎话编得很圆,说是刚从耶路撒冷或者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朝圣回来。固然也有些女农场主,但她们几乎一律是寡妇带着成年的儿子们。没有哪个爵爷肯把一个农场交给一个带着小孩子的妇人。也没有人肯雇她做壮工,城里、乡下都不行;何况,她也没地方可住,对于没技术的壮工是不会提供食宿的。她又没个身份。
汤姆能够体谅她。她把她能够付出的一切全都给了她的孩子,但还是不够好。然而在她的进退两难中确实也别无他法。她尽管漂亮、机智又令人生畏,可是她注定要藏在森林中和她的怪儿子度过余生。
埃格妮丝、玛莎和阿尔弗雷德回来了。汤姆担心地瞧着玛莎,但看来她经历过的那场空前劫难只像是在她脸上擦了一条印子。刚才汤姆还一心为艾伦的问题忧心,此时他记起了自己的困境:他没活儿可干,家里的猪又被人偷走。下午的时光正在慢慢消逝。他着手捡起他们剩下的家当。
艾伦说:“你们往哪儿去?”
“温切斯特,”汤姆告诉她。温切斯特有一座城堡、一所宫殿、好几个修道院,还有——最主要的——一个大教堂。
“索尔兹伯里近一些,”艾伦说,“而且我最近一次去那儿的时候,他们正在重修那座大教堂——扩建。”
汤姆的心激动起来了。这正是他在寻求的。只要他能在一项大教堂的修建工程中找到活干,他自信有能力最终成为建筑匠师。“索尔兹伯里在哪条路?”他急切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