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大门口的陌生人:抵抗的政治 (1842—1849)(第5/15页)

这一次,绅士及市民并不满足于知府的去职。当布政使、按察使企图平息事态时,反对情绪更激烈了。1846年1月16日早晨,官员们都坚持不住了。布政使、按察使都否认他们曾企图反对“忠义的”百姓。蛮夷必将被阻挡在城外。[76]紧跟着这项声明而来的是总督耆英、巡抚黄恩彤低声下气的道歉:他们为过去被迫屈从于蛮夷的要求而深感羞愧,但是现在,他们已无意在夷人和广东人之间偏向夷人。耆英甚至推脱说他只是想测验一下公众的意见,他从没有真正打算让夷人进城:“如果百姓全都反对英国人进城,我们怎会愿意逆他们的意愿行事,屈从英国人的请求?请勿存疑虑。”[77]

广东的极端分子获得了明显的胜利。迟到的谕旨——那是12月就已答应了的,也没有使他们受到损失。皇帝给夷人的信息中充斥着惯常的说教,如“共同友谊”、“善待远人”,英国人得到的只是在广州贸易的含混不清的许诺。耆英利用这道谕旨,命令地方绅士不得再以“公义”之名行无秩序之行或张贴告示。[78]但是没有人上当。总督丢了大脸。英国人因为害怕这个温和人物被极端分子赶下台,暂时搁置了进城之事,这是耆英的唯一安慰。3月11日,英、法、美共同宣布,“皇帝陛下已经声明:经过一段时间能够确保局面稳定之后,允许外国人进城才是安全可靠的。目前中国政府不能压制广州的百姓。公使们同意此事暂时推迟,但英国女王陛下的要求并未取消”[79]。

朝廷可不能忽视南方发生的这种街上闹事。1846年3月10日,湖广道监察御史曹履泰上疏提醒皇帝。他认为,广东百姓的排外情绪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强烈。外国人的要求使百姓与他们的官员日益疏远,地方上的盗匪则利用一连串的危机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更糟的是,地方官已失去了对团练的控制,绅士们不再理会官府的告示。曹的意见是,对外政策必须适应这种新的国内危机。在进城问题上应采取强硬立场,以免南部沿海的百姓起来造反。[80]

1846年5月28日,皇帝收到了耆英对御史的指责的答复。[81]他把广东的反对者分为两部分。有正直忠顺的绅士,也有专门制造混乱的人,他们利用每一次外交危机煽动暴乱。据此,应当采取三个步骤:首先,处置谣言制造者及暴民首领。其次,对英国采取强硬立场。第三,重新赢得绅士们的支持。第一步已部分地实行了,“一面饬令地方官密访严拿,务获首要各犯,置之重典,以儆效尤。当将次第妥为布置,及匪徒解散……”[82]不幸的是,百姓与官吏之间的鸿沟并不那么容易处理。双方应当一条心,虽然方法不同,目的是相同的。“但官则驭之以术,民则直行其意,其间微有不同。”[83]二者如果矛盾,就会像鹬蚌相争,最后让渔翁——英国人得利。广州人太蛮横、太排外了。“广州通商数百年,并无夷人进城之事。而民于夷,无论妇孺,皆呼为番鬼,不以齿于人类。”[84]此外,排外情绪导致了建立团练,而团练则是引起骚乱和叛乱的根源。“团练出于招募,因有壮勇之名,而无赖游手,不免杂错其间,故一旦撤退,往往流而为匪。”[85]当然,并非所有的团练都应受谴责;有一些,如升平社学就忠顺守法。

若社学则各聚其乡之父兄子弟,互相保卫。无事散处田间,有事听官调遣。法有类乎士兵,意不外乎保甲。虽其众尚不足数万,而均有公正绅士,为之钤束。[86]

最初反对地方官府以及烧毁商馆的,都不是他们。绅士和他们的团练基本上是忠顺的。

但是,曹履泰指出,当他们开始对官方的政策有怀疑时,情况就变得严重起来。在最近的危机中,他们第一次拒绝响应官府的命令。这确确实实是一个警号。如果政府以牺牲地方的爱国者为代价继续取悦于夷人,那么,“诚恐变生肘腋”[87]。

进退两难的困境仍然存在。如果在剔除不可靠的乡勇及暴民首领之前使夷人有了入侵的借口,广州城必然会陷于如1841、1842年那样的混乱。这一次说不定会随之发生公开的叛乱。另一方面,如果实行温和的外交政策,夷人可能会满意,但绅士们将不肯罢休。

只有一条路可走。象征性的调停会使夷人平静下来。这样,可以给广州当局一段时间,利用可靠的地方绅士去清除那些可能的捣乱分子。关键在于巧用计谋,有灵活性。但是,耆英能否做到既取悦英国人同时又安抚广州人?圆能变成方吗?

黄竹岐:时间到了

英夷伤天害理,贪官污吏鱼肉吾民,与之为伍,此乃我国之奇耻大辱,五百年所难湔洗!

告示[88]

1846年7月8日,一个名叫康普顿的英国商人同广州一个卖葡萄的小贩发生了争吵。激怒的英国人打了这个小贩并把他拖进中和行。一群小店主、工人、小摊贩集合在门外的大街上,吵嚷着要求放回他们的同胞。没有官方军队前来驱散人群,外国商人中一些头脑发热的人用打猎的家伙当作武器,走出商馆去驱赶广州的暴民。在随之而来的混战中,有三名中国人被射死。[89]

形势发生了转变。过去的五年中,英国人一直理直气壮地要求对每一次袭击在广州的英国公民的事件给予赔偿,中国当局在大多数情况下都照办了。现在又回到了“休斯夫人”号事件[90]的日子,罪责问题翻转过来了。耆英要求英国人惩办肇事者,如同他曾多次按照璞鼎查和德庇时的要求所做的那样。

随着事态的发展,消息传到了英国。巴麦尊转移中国人的攻击,满足曼彻斯特商人的要求,以“我是罗马公民”[91]的方式宣称:“英国侨民不能被攻击或被侮辱而肇事者却免受惩罚。”死人的事归根结蒂是那些无法无天的暴民的过错,而不是向他们开枪的商人们的过错,因为中国政府没有尽到它应负的治安责任。中国人应当追查暴乱的首领,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一艘英国战舰将停泊在商馆附近。[92]

这是巴麦尊的公开立场。私下里,他告诫德庇时不要过分激起中国人的仇恨。不能让商人们觉得女王陛下的公使会原谅这样粗野的举动。因此,重要的是查出哪个人应对武装起商人这件事负责。[93]

唯一明显有罪的就是康普顿。据中国方面调查,在暴乱发生四天以前,康普顿就卷入过一场类似的争斗。这个易怒的英国人曾在靖远街上踢倒一名卖水果的小贩,并用藤鞭抽打前来干涉的中国警官。幸而一些买办及时赶到,才从一群被激怒了的暴民手中救出康普顿。7月8日,出事的那天,其实是另一个外国人首先同卖葡萄的小贩发生争吵的,康普顿当时在中和行楼上谈生意,听到争吵声后,他即飞奔下楼去干涉。他把那名小贩绑起来,痛打了他,并把他拖进中和行。[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