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叛乱与反动:地方主义的政治 (1850—1856)(第15/16页)

[114]同治《续修南海县志》,卷14, 48上。《清代中国名人传》,第501—502页。

[115]FO17/215,马礼逊的报告,快件112,附件1, 1854年7月31日。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台北,1963,第326—328页。

[116]《在华十二年》,第227页。

[117]同治《续修南海县志》,卷17, 14下。

[118]FO17/215,Caldwell的英译文,快件123,附件1, 1854年8月26日。

[119]FO17/215,马礼逊的报告,快件112,附件1, 1854年8月5日。FO17/216,马礼逊的报告,快件135,附件1, 1854年8月31日;领事备忘录,快件142,附件1, 1854年9月8日。

[120]卫是东莞人,曾任顺德县绿营军官。在红巾叛乱时期,他以一名剿匪勇士而闻名。见民国《顺德县志》,卷16, 5下。

[121]FO17/216,“罗伯逊—汉蒙特”,快件17, 1854年10月17日;马礼逊的报告,快件4,附件1, 1854年9月25日。

[122]无疑,广州自保的传统、大族的存在以及省城的巨大影响,终于团结了乡村并最终使秩序的势力占了上风。

[123]FO17/217,马礼逊的报告,快件59,附件2, 1854年11月10日。

[124]FO17/127,马礼逊的报告,快件59,附件2, 1854年11月10日;“罗伯逊—汉蒙特”,快件75, 1854年11月25日;马礼逊的另一报告在上述同一文件中,但无附件号。

[125]FO228/172,罗伯逊—包令”,快件86, 7月24日;快件91, 1854年8月17日。FO17/226,马礼逊的报告,快件8,附件12, 1855年1月4日。FO228/189,伯特的报告,快件3,附件1, 1855年1月4日。

[126]FO17/218,陈显良—包令的便笺,快件235,附件2, 1854年12月23日。

[127]陈可能于1854年4月在广西领导了一次叛乱。英国人的报告中谈到,“红肚带造反者”是由一个“广州的小店主领导的”。见FO17/213,“包令—克拉兰登”,快件14, 1854年4月20日。

[128]FO17/226,马礼逊的报告,快件8,附件12, 1855年1月4日。

[129]FO228/172,“罗伯逊—包令”,快件84, 1854年7月18日。

[130]FO17/218,“陈显良—文翰”,快件235,附件2, 1854年12月23日。

[131]FO17/227,“陈显良—文翰”,快件86,附件1, 1855年2月14日。

[132]FO17/227,“包令—克拉兰登”,快件86, 1855年2月14日。

[133]FO17/228,“包令—克拉兰登”,快件108, 1855年2月28日。

[134]FO17/202,“巴夏礼—文翰”,快件45,附件2, 1853年5月27日。

[135]薛福成的记述,引自《叶名琛总督与广州事件》,第53页注37。

[136]FO17/218,快件226,附件1—4, 1854年12月6日。

[137]FO17/218,“包令—克拉兰登”,快件230, 1854年12月11日。叶名琛与包令间的信件,见同件之附件1、2。

[138]FO17/226,“罗伯逊—包令”,快件8,附件1, 1855年1月4日;“包令—克拉兰登”,快件31, 1月15日;马礼逊的报告,快件33,附件1, 1月15日。

[139]FO17/218,马礼逊的报告,快件231,附件1, 1854年12月11日。FO228/189,“罗伯逊—包令”。快件130,附件1, 1855年3月9日。FO228/190,彼特的备忘录,无编号文件之附件1, 1855年3月13日。

[140]FO17/226,马礼逊的报告,快件33,附件1, 1855年1月15日;“包令—克拉兰登”,快件36, 1月19日;快件39, 1月20日。FO17/227,彼特的报告,快件87,附件1, 1855年2月14日。

[141]FO17/245,快件62,附件1, 1856年2月12日。

[142]叶名琛并不急于让朝廷了解他对自己的司法权不满的程度,也不急于让朝廷知道他对绅士领导的团练欠了巨大的人情。他的军事副手沈棣辉呈送给他一份忠诚者和乡勇的荣誉名单,但他把它搁置起来。他不是没有奖给那些忠诚的绅士以通常的匾额,但只是以他个人的名义,而不是以皇帝的名义。而且,在向北京报告新造会战这样重要的胜利时,他甚至没有提到任何乡勇所起的决定性作用。见《大清历朝实录》,咸丰朝,卷167, 1下—2下。同治《续个南海县志》,卷5。《叶名琛总督与广州事件》,第52页注4。

[143]《中国:1857—1858作为泰晤士报在中国的特别记者》,第406—407页。FO17/231,马礼逊的报告,快件208,附件1, 1855年6月9日。FO17/233,“包令—克拉兰登”,快件297, 1855年9月13日。《在华十二年》,第235—240页。

[144] 《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19, 16上。

[145]《中国:1857—1858作为泰晤士报在中国的特别记者》,第407页。

[146]FO17/234,威妥玛的报告,快件331,附件1, 1855年10月13日。FO17/229,马礼逊的报告,快件15,附件1, 1855年4月15日。FO17/231,马礼逊的报告,快件208,附件1, 1855年6月9日。FO17/235,马礼逊的报告,快件368,附件1, 1855年11月14日。

[147]贝利沙鲁斯(Belisarius 505?—565)东罗马帝国大将。——译者

[148]《十九世纪中国的团练》,第15—20页,126—140页。《清代通史》,第3卷,第115—119页。罗尔纲:《清季兵为将有的起源》,载于《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5.2: 235—250页,1937年6月。

[149]H.H.Gerth和C.W.Mills编:《马克斯威伯的社会学论文集》,伦敦,1948,第183—184页。

[150]FO228/157,巴夏礼的报告,快件101,附件1, 1853年7月21日。

[151]民国《顺德县志》,卷20, 14上—14下;卷23, 6上。

[152]这类团练中最著名的有冲鹤的潘家、龙山的左梦衡、小湾堡的程选、大沥附近的杨康。见民国《顺德县志》,卷18,19。

[153]民国《顺德县志》,卷18, 6下。

[154]民国《顺德县志》,卷18, 2上—2下。

[155]民国《顺德县志》,卷3, 1上;卷23, 7上—7下。

[156]这一叙述依据佐佐木正哉:《顺德县乡绅与东海十六沙》。又见牧野巽:《支那家族研究》,第575页。

[157]民国《顺德县志》,卷18, 6上;卷23, 9下。以下的论述,除另注明者外,均据佐佐木正哉:《顺德县乡绅与东海十六沙》一文提供的情况。

[158]民国《顺德县志》卷3, 5上—6上;卷23, 14下—15下。

[159] 《顺德县乡绅与东海十六沙》,第175页引。

[160]《中国东南地区的氏族组织》,第76页。《中国的土地与劳工》,第37页。《乡村中国:19世纪帝国的控制》,第408页。《中国南端的土地问题》,第47页,第63页。